我说过,他也是有脾气的。
“离开有用吗?”
“为什么没用?纵然他顾倾砚神通广大,可也有人能制得了他。而我们,只要避开,远远的避开。”
“我曾经避开过,我去了广州,可不过几天,他就找到了我。”
“那是因为你走得不够远。这一次,我们可以走得更远一点,如果国内不行,我们就去国外,世界这么大,总有他找不到的地方。”
“去国外?”
“是,国外。”资凤临手一翻,反握住我的手,眼里有热切的光,“缦殊,我们总能找到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
我心里动了动,是啊,世界这么大,总有他找不到的地方。可是,不,不行,我已答应过他三个月,如果妄图毁约,只怕会引起他暴怒,别说国外,怕是深圳也离不开。
何况,就算上天眷顾,我们能侥幸离开,但一切就会这样结束吗?他曾经说过,如果没有观众,他这导演,也觉得乏味,索性不管狸猫还是太子,毁了就是。
虽然我一万次告诉自己,段煜成与我何干,只是,真不相干吗?我连他的伪装都舍不得剥离,我会忍心让另一个男人毁了他?
那是他想要的人生,人中龙凤,呼风唤雨,叱咤风云。我虽恨他因为这样的人生而放弃了我,可我,终究无法因此而任由别人去毁灭他。
我深深吸一口气,认真看着资凤临,像个母亲安抚任性的孩子:“凤临,这次,你一定听我的话,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们先留在深圳,我向你保证,少则三月,多则半年,我一定会把事情处理好,会让我们的生活,回到最初的安宁。”
资凤临紧紧抿着唇,脸色变了又变,可渐渐还是平静下来。
他轻声说好。
他说:“我会帮你。”
平常的四个字,只是此时的我,完全没领会其中的含义。
顾倾砚说我有盲点,果然是的,有时,对于自己太过在意的人和事,我们从来就不会有正常的理智和思维。
我安抚好资凤临,陪他吃了饭,又看他躺下,便借口要出去看房子,出了酒店,朝顾倾砚的公寓走去。
路过一个花店的时候,我进去买了几枝百合,我本是想买玫瑰的,但想到玫瑰的花语,恐怕会让顾倾砚觉得太过做作,从而反感,所以,不如买了百合。花的幽香,有益于营造一个温馨氛围。
花店的旁边,是一个金鱼店,我从店前走过,又折了回来,挑了一红一黑两尾金鱼,又买了鱼缸和鱼饲料,一并提在手里。
顾倾砚的公寓,颜色太过暗沉,风格太过诡谲,多两个生命,大概会让那空间多一点正常的气息。
再往前走,则到了一个大大的超市,我走进去,买了龙骨、海带,还有一把油麦菜,水果则挑了顾倾砚爱吃的奇异果——其实他也说不上爱吃,只是在我们还算和睦的那段时间,他说他会常吃奇异果,因为那里面有丰富的维生素,一个就足以满足他身体需求。他只所以吃东西,似乎就是为了满足身体的需求,而不是为了那舌尖上的刺激。不过,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对吃,似乎也是有着乐趣的——我总觉得那段时间里,他其实有点像个正常的人。
唔,不能去想这些。想得多了,会让人母性泛滥,会让人内心柔软。而此时的我,这份柔情,只是一种手段。一种触摸他内心的手段,一种打开那个香雪世界的手段,一种解开他心中结的手段,甚或,是一种对付他的手段。在这一场交易里,我要找出他的脚踝,从而改变自己一直被动的立场。
买好了所需东西,我沿着林荫道继续走,边走边调整自己的情绪。我需要一个好的状态,是一个为所爱的人洗手做羹汤的小女人状态——顾倾砚贪恋的是我的柔情,只有以假乱真的演技,才有希望卸下他的心防。我们又一个轮回的开始,依旧是如此恶劣,后面若不用心一点,只怕无法演下去。
酒店和他公寓的距离,并不是很长,可我还是走了半个多小时。当我额上有薄薄的汗走进那扇门时,顾倾砚已经回来。他坐在沙发上抽烟,屋里有浓烈的烟味,而烟灰缸里,已经有七八个烟头。
“今天怎么这么早?”我一边问一边走进厨房,把菜放下,又往鱼缸里再注了点水,端出来,摆到他面前的茶几上,温柔的笑着,说,“你看,我买了两尾鱼,它们多漂亮。”
顾倾砚没作声,依旧抽烟。
“呃,好大的烟味,你总不记得要开窗。”我自然的抱怨着,“幸好我买了百合,我这就去插好。”
顾倾砚用讥诮的表情看着我。
我转身去拿花瓶,往瓶里也注了水,把百合插进去,馥郁的芳香,袅袅的在鼻尖萦绕,的确能让人的心情舒缓很多。
“晚上我们做一个龙骨海带汤,一个油麦菜,你看如何?”我征询他的意见。
顾倾砚发出一声鄙夷的轻笑。
“霍缦殊,为了资凤临,你还真能演啊。”
我唇边泛起一个脆弱的笑容,带着种幽幽的伤感的神气:“不,倾砚,我不是演,我只是不想这三个月时光,我们依旧像两只刺猬,只要靠近,便会扎疼对方。”
“你以为我会信?”他不屑的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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