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后来,我开始有点后悔点醒了你。
因为之后的日子里,你在我的点拨下,情商突飞猛进。
你一下读懂了严一搏曾经对你施展的各种小花招。比如,他打篮球碰上了手臂,死也不肯包扎,拖着血呼呼的手臂再你面前绕来绕去。
从前,你会说:“你不疼的吗?这样没事吗?去医务清洗一下吧。”
但现在,你明白了那是一种爱。一种用犯傻,来博取女生关注和喜欢的爱。
所以说,我后悔了。
在很久以后的某一天,我突然发觉,也许就是从我买你一百块钱曲奇开始,我就喜欢你了。
那不同样是一种傻吗?
傻笑着看你,为我装起六十个便便一样的曲奇。
我依然感到春风拂面,且有电闪雷鸣的快乐。
*不断碎裂在晨曦里的水晶*
是高中的第一个暑假吧。那时你已经是严一搏的女朋友了。但我们三个,还是每天在一起。
现在想想,我该是多么不识趣,一直以电灯泡的状态,照亮你们的爱情。
你是我女的朋友,他是我男的朋友,你们是男女朋友。
唉,单纯又复杂的关系。
那时,我们活动的地点,除了网吧,就是你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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