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年少的她曾经憧憬的爱情是沈习给她的。关于美好,她的记忆停留在沈习给她的手心温度和自行车后座上扬起的白色裙角。而这些美好,在沈习忽然失踪之后,戛然而止。失去沈习之后的平静日子,也在遇上单修哲的那一瞬间,支离破碎。
算起来,离那时候快乐的凌桃夭也有十几年了。时光,真的是好奇怪的东西。过往的一幕幕恍若就在昨天发生,偏偏一出口便是那么长的一段时光。
她站在湖边,看着波澜不惊的河面,仿佛看见了二十岁的凌桃夭在向她招手。
“单修哲,我们现在说这些,是不是有些晚了?”她的语气如此的无奈,似是被生活碾压之后只剩下妥协。
单修哲急切地握住她的双肩,目光坚定:“不晚,一点都不晚。我知道,这里是你和沈习的回忆,你的初恋是他给你的。可是在他之后,你的幸福就由我来给。再相信我一次好不好?”
凌桃夭没有说话,只是挣开单修哲的双手,顾自沿着河边缓缓地走。她不知道单修哲的问题该怎么回答。有些事情,她说不清道不明,最后也只能选择沉默。
她穿着高跟鞋,走起路来咯噔咯噔地响。单修哲在她身边,陪着她一路走。两个人就那样牵着手,默默地绕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星星爬满了夜幕,直到昏黄的街灯将周围点亮。
最后,凌桃夭开口了,却不是单修哲问题的答案。“单修哲,我累了,脚疼。”她蓦地停住,于是高跟鞋的声音便戛然而止。
单修哲愣了一下,看了看她脚上的高跟鞋,暗自懊恼。见鬼,穿着高跟鞋走那么久,一定很累,他居然现在才意识到。他二话不说,直接蹲下身,道:“上来,我背你。”
于是,在护城河边,多了一对恋人。男的身形修长,穿着上好的西装,背上却趴着一个秀丽的女孩。凌桃夭紧紧地围住他的脖子,从他宽阔的背上传上的温度让她心安。
偶尔会走过一些路人,都用讶异的眼光看着他们。这世道,让一个男人弯腰背着女孩走路,而且是穿着西装的男人,实属不易。那男人一定很爱那个女孩吧。
河边的风吹着凌桃夭的头发,她有些冷,围着单修哲的手臂便收得更紧了。单修哲的嘴角,挂上了难以形容的幸福微笑。如果可以这么一辈子背着,他宁愿时光在这一刻定格。
“单修哲,我重吗?”
“重啊,”单修哲不假思索,“我的世界就在背上,能不重吗?”
“这情话真老土。”凌桃夭笑着吐槽。因为走得累,她的声音带着睡意。
“桃子,我把你背回家的话,你愿不愿意给我一个机会?”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如果你真的背得动,我就答应再相信你一次。”闭上眼睛之前,凌桃夭迷迷糊糊地说道。
背上传来均匀的呼吸声,单修哲带着笑,一步步地缓缓地往回去的方向走。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夜色静谧,归途漫漫,单修哲却觉得,那是他这几年来最幸福的一个夜晚。
他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终于把睡着的凌桃夭在凌晨的时候送回了家。当他在外面打电话让助手把留在护城河那边的车子开回来时,凌桃夭就在门里面听着。
“真是傻瓜。”凌桃夭呢喃了一句,捶了捶自己算得要死的胳膊。原来被人背着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呢。不过,那个笨蛋肯定更加累吧。
这样想着,凌桃夭嘴角上扬,露出了二十岁凌桃夭曾经有的幸福笑容。被人捧在手心的感觉还不赖。
凌桃夭终于答应了单修哲住进主房,完成了胡嫂这几个月来一个心愿。
他们的分手闹得莫名其妙,就连和好也显得莫名其妙。等凌桃夭反应过来时,她发现自己已经在扮演一个妻子的身份了。
薇薇说得没错,她是逃不开单修哲的世界的。他身上有一种魔力,能让她飞蛾扑火。她心甘情愿,她甘之如饴。
小念在凌桃夭的照顾下,也逐渐开朗了起来,会准确地叫出爸爸这个词。胡嫂看着一家四口共享天伦,满脸的皱纹都乐开了花。在凌桃夭坐牢的三年中,她几乎都没有看到过单修哲的笑容,也就只有在逗小念的时候,她才觉得单修哲是个活人。现在,单修哲又回到了以前的样子,甚至比之前更开心。身上也有了为人父亲的稳重,越来越像单郁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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