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明天有任何新的进展,请马上通知我。我想你也许会去监狱看詹姆斯的。噢,福尔摩斯先生,如果你去了,请务必告诉他,我相信他是无辜的。”
“我一定会的,特纳小姐。”
“我现在必须回家了,我父亲病得很厉害,我离开时他总是不放心。再见,上帝保佑你们一切顺利。”她匆忙地离开了我们的房间,随即我们听到她乘坐的马车向远处驶去。
雷斯垂德沉默了一会儿,正色道:“福尔摩斯,我真替你羞愧。你怎么能给她毫无指望的希望呢?虽然我不算是个慈悲的人,但是,你这样做实在太残忍了。”
福尔摩斯说:“我相信我可以为詹姆斯·麦卡锡平反。我的朋友,你有探狱证吗?”
“有,但只有你和我可以去。”
“那好,我们今晚可以乘火车到赫里福德去看他。华生,现在有劳你在这里等候了,但是我这次去也不过一两个小时罢了。”
我和他们一起去了火车站,他们上车后,我在这个小镇上闲逛了一会儿,然后回到旅馆。我躺在沙发上,取出一本廉价的通俗小说,借此消磨时光。但是那小说中的情节肤浅无趣,与我们正在侦查的案子相比,相差甚远。因此我不自觉地回想起这个案子。如果小麦卡锡所言是真的,那么,在他离开他父亲到听到呼声赶回树林以前,究竟发生了什么恐怖的事呢?若凭我医学上的知识来看死者的伤痕,不知能不能得到更多的线索。想到这里,我拉铃叫侍者把村里的周报送来。这报上果然详细记载了老人的死状。法医的验尸证明说,死者脑后受伤极重,颅骨已经破裂,明显是被笨重的器械从背后所击。这一情况可能对被告有利,因为有人曾看见他与他父亲面对面争吵。不过,这点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因为他可能是等死者转身后从后面袭击的。但是不论怎样,我还是要提醒福尔摩斯注意这点。另外,死者临死前说的“拉特”是什么意思呢?因为老人是死于重伤,而不是病死的,不可能是神志不清时说的呓语。或者是想解释他是怎么遇害的,但是已经来不及,话便中断了。还有那灰色的东西是什么呢?如果真是大衣,那么一定是凶手在无意中遗失,后来又趁小麦卡锡不注意把掉在地上的衣服取走,那么,这人真是大胆,因为那衣服离小麦卡锡不过十几码的距离。这个案件真离奇至极,错综复杂啊!对于雷斯垂德的意见,我并不奇怪。但是,我相信福尔摩斯的判断力,他既然假设那少年无罪,那么凶手一定是另有其人了,可是,凶手到底是谁呢?
福尔摩斯回来得很晚,因为雷斯垂德在城里住下来,他是独自回来的。
他坐下后说:“华生,今晚的云层很高,明天应该不会下雨,明早我们先到那里去侦查一下。另外,这个案子必须用全部精力去做,稍微有些疏忽,便会产生漏洞,所以我不敢在长途劳顿之后做这事。我已经看到小麦卡锡了。”
我问:“你从他那里了解到什么新情况了吗?”
福尔摩斯道:“没有。我刚开始以为他一定知道谁是凶手,而故意隐瞒这个人。但现在看来,他也和我们一样,一无所知。他不仅相貌英俊,也很机敏,而且很忠诚。”
我说:“如果他真的不愿意娶像特纳小姐这样有魅力的年轻姑娘的话,那他就太没眼光了。”
“这里面有一些不可告人的隐情啊!这个年轻人爱她爱得发疯。她曾离家五年,在一所寄宿学校读书,那时,小麦卡锡还没有了解她。两年前,小麦卡锡还年轻,他和一个酒吧女郎相好,并私下登记结婚。他真是傻啊!后来他和特纳小姐相爱,但是由于法律所限,他也身不由己了。那天在树林里他与他父亲争吵便是因为此事。但是,这件案子也让他得到了好处,因为他进了监狱,那酒吧女郎终于决定放弃这个年轻人,并说她已经和一个在百慕大工作的人恋爱了。因此,小麦卡锡从前所受到痛苦,终于得以解脱了。现在有两个疑点需要注意:一是老人在池塘边约的是什么人?二是老人呼唤‘库伊’究竟是怎么回事?因为那时,老人并不知道他儿子回来了。这两点是此案的关键,但真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啊!华生,时间不早了,先睡觉吧,其他的事明天再谈。”
第二天正如福尔摩斯所预料的,天气晴朗。上午九点,雷斯垂德来了,我们三个人便一起坐马车到哈瑟利农场和博斯科姆比池塘去。
雷斯垂德说:“今早得到一个不幸的消息,特纳先生的病情严重,已经危在旦夕。”
福尔摩斯说:“他年纪大了吗?”
“是啊,大约有六十岁了。但他在国外时身体就不好,所以病了很久了。现在这件事对他影响很大,他和麦卡锡不但是老朋友,而且他还是麦卡锡的恩人。据我了解,他把哈瑟利农场租给麦卡锡,连租金都不收呢。”
福尔摩斯说:“哦,这倒很有趣。”
“是啊。特纳对麦卡锡很好,这附近的人都称赞他仁爱。”
“那麦卡锡本来是一无所有,受了特纳的恩惠,他不晓得报恩,反而强迫特纳的女儿下嫁给他的儿子,你们不觉得奇怪吗?而且可想而知,这个女儿是特纳全部财产的继承人,麦卡锡采取这样蛮横的态度,好像一切都要听他的似的。更何况,特纳本人也反对这门亲事,那不是更奇怪了吗?这些都是特纳的女儿亲口说的。你没有从中发现点什么吗?”
雷斯垂德眨眨眼,讥讽福尔摩斯道:“我们已经用演绎法推断过了。福尔摩斯,我觉得不要草率地纸上谈兵,认真调查事实已经很难了。”
福尔摩斯笑着说:“你说得对,你确实觉得事实很难核实。”
雷斯垂德有点激动地说:“不管怎样,我已掌握了一个你似乎还不清楚的事实。”
“是什么……”
“就是麦卡锡是被小麦卡锡杀死的,其他的说法都是毫无根据的。”
福尔摩斯笑着说道:“唔,月光总比迷雾要明亮些。左边就是哈瑟利农场了,是吗?”
“是的,那就是。”
那是一所两层石板瓦顶楼房,面积很大,样式看起来很舒服。灰色的墙上有大片黄色的苔藓,窗帘是拉着的,烟囱也没有冒烟,感觉很凄凉,好像有浓重的恐怖氛围。我们下了车,福尔摩斯便去敲门,里面的女仆应他的要求让我们看了她主人死时穿的那双靴子,也让我们看了他儿子的靴子,虽然不是事发时穿的那双。福尔摩斯在这些靴子上的七八个不同部位仔细量过之后,请女仆带我们去院子里,然后顺着一条弯曲的小路走到博斯科姆比池塘。
福尔摩斯侦查线索时,神态和平时完全不同。他的脸时而涨得通红,时而阴沉发黑。他紧皱着双眉,粗黑的眉毛下的眼睛里射出刚毅的光芒。他有时伏地而嗅,那样子像捕捉猎物的猎狗。不一会儿,我们通过树林走到了博斯科姆比池塘。池塘的北面,便是特纳先生的住宅,南面是哈瑟利农场隐约可见的房子。那时我们立足的地方,有一片浅草,地面潮湿,这便是老人被杀的地点了。尸体的痕迹还似乎可以看见,因为那里还留着移尸人的脚印。就我所见,只看到这些脚印,可福尔摩斯却在那里细心观察。
过了一会儿,福尔摩斯问道:“雷斯垂德,你到过池塘边,你来做什么?”
“我曾到池塘边打捞,我想也许能找到作案的凶器或其他线索。”他顿了一会儿,惊讶地问,“但这是前天的事,你怎么会知道?”
“你的足印从这里一直到池塘边,这么简单的事情谁都能看出来,还用问吗!”他说完又自言自语道,“如果没有移尸人的脚印,我还更容易观察呢。”福尔摩斯把雨衣铺在地上,趴在上面用放大镜仔细观察地上并不明显的痕迹,说道:“这是小麦卡锡的足迹,他来回走了两次,有一次跑得很快,因为只见足尖不见足跟,这足以证明他说的是真话,他看到他父亲倒在地上就迅速跑过来。这里是老麦卡锡在这里徘徊的脚印。这些是移尸人的脚印,因为持重物走路,所以足跟比足尖重,并且有一个人是倒着走的。这是什么印迹?哦,可能是麦卡锡父子吵架,小麦卡锡将枪顶在地上,所以这样的。但是,这又是谁的靴印呢?靴头是方的,从北面来,停在这里,又匆忙奔回去,然后又是再走过来的脚印。这大概就是凶手了,再回来时,便是想取那件大衣了。”他说完话,站起身,向树林里走去,看到一处很明显的足印,印在泥土上面,树林的尽头是一棵大树,福尔摩斯把身体贴在树上,仔细观察地上的枯枝败叶,接着在树的旁边趴下来,观察地上的碎石,又捧起一捧沙土,装到一个信封里。甚至苔藓中间的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观察后把它收藏了起来。最后,他得意地吹起了口哨,他看见一旁的我,便说道:“华生,这真是个有趣的案件。那有一间灰色的小屋,应该是莫兰的住处,我现在去访问一下她,劳烦你们在这里稍等一会儿,完了我们就可以回去吃午饭了。”
我们点头答应,福尔摩斯便转身朝小屋走去。大约十分钟后,他笑着回来,对我们说:“走吧。”于是我们一起坐马车回去。
在车上,福尔摩斯取出他在树林里拾到的石头,对雷斯垂德说:“你看,这东西你也许会感兴趣,这就是杀人的凶器。”
雷斯垂德惊讶地问:“石头恐怕不会杀人吧?”
福尔摩斯说:“是啊,不过是凶手用它杀人罢了。这石头很重,而且下面长着很长的草,这说明这块石头放在那里还没多久,而且找不到这块石头是从哪里来的痕迹。这块石头的形状和死者的伤痕正好吻合,此外,没有其他武器的踪迹。”
“那么,凶手是谁呢?”
“这个人很高大,是左撇子,右腿稍瘸,穿着后跟很高的猎靴和一件灰色大衣,常常吸印度雪茄,而且使用烟嘴,身边带有一把很钝的小刀。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几处迹象,但是以上这些,已经足够我们捕捉他了。”
雷斯垂德撇撇嘴说:“你的假设很好,但是陪审团是讲求证据的。”
福尔摩斯道:“我自有办法。你办你的,我们办我们的。我今天下午会很忙,如果顺利,我晚上想搭车回伦敦了。”
“你办案就此半途停止了吗?”
福尔摩斯说道:“不,案子已经结束了。凶手已经找到,我的职务已尽,你只要找到一个左撇子而且右腿稍瘸的人,捉住他就是了。”
雷斯垂德耸了耸肩说:“我是个讲求实际的人。我可不想在这一带挨户去寻找,那样我会成为苏格兰场的笑柄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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