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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西游白骨精22

比丘国之后,继续西行,原著中还有八个难关。

今番,由于取经队伍庞大,斩杀了各路有背景的妖精,有两关就不存在了。

不存在的两关是,金鼻白毛老鼠精和天竺国玉兔精。

另外还有一关,天竺国玉华县,原著中,是一个九头狮带着六个狮。如今,九头狮被太乙天尊收走了,剩下六个普通狮妖。

跟原著相比,完全没有变化的,并且还是妖精阻路的,只有两关。

那就是云雾怪和犀牛怪。

还有三关,则属于凡人阻路。也就是灭法国、凤仙郡和寇员外。

——

走了半年,到达镇海禅林寺。

到达这个地方,标志着无底洞白鼠精已经不存在了。

涂山感觉有点遗憾。

——

今番,涂山扩充取经队伍,并不单单考虑了战斗力,而且也考虑了是否吃人的因素。

西游原著里面的妖精,按道理说,都是要吃人的。

但它们到底吃没吃人,原著没有描写,就不知道了。不知道的,也可以判定为不吃人。

譬如黑熊精,就是偷袈裟的那个,原著也没有描写吃人。

再如蝎子精,只有“人肉馅的荤馍馍”。涂山通过分析,判断那是吓唬唐僧的。实际上蝎子精并不吃人。

这也是最初添加的两个。

后面,添加龙悟水而斩杀金鱼,就是因为金鱼吃童男童女。

那么,无底洞的白鼠精吃没吃人?

——

毫无疑义,是吃了人的。

前面的不说,只是在镇海禅林寺,白鼠精就吃了六个和尚。

如今,白鼠精这关已经消失。

假如没消失,涂山自我感觉,也无法邀其共同取经。只能杀了。

——

说这些,是因为张版西游的改动。

张版西游里,说白鼠精打翻香油,烧了寺院,被金刚追杀,当时,有钟声。

于是,原著里,镇海禅林寺,白鼠精色诱并杀害六僧,就改成了因六僧敲钟,而被杀害。

这仅仅是吃人和杀人的区别吗?

不是。

——

原著中,镇海禅林寺里,孙悟空曾经变成小和尚,去诱捕白鼠精。

此时,原著写道:

女子搂住,与他亲个嘴道:“我与你到后面耍耍去。”

女子道:“……我和你到后园中交欢配鸾俦去也。”

行者……随口答应道:“娘子,我出家人年纪尚幼,却不知什么交欢之事。”

女子道:“你跟我去,我教你。”

他两个搂着肩,携着手,出了佛殿,径至后边园里。那怪把行者使个绊子腿,跌倒在地,口里“心肝哥哥”的乱叫,将手就去掐他的臊根。

却被行者接住他手,使个小坐跌法,把那怪一辘轳掀翻在地上。

那怪口里还叫道:“心肝哥哥,你倒会跌你的娘哩!”

这些说明什么呢?

——

色诱,按类别去区分,至少有两类。

一是以色为名,引诱对方至偏僻之处,或者引诱对方放下警惕。并没有真正做出与“色”有关的任何事。

二是完整地做了“色”事。

上一段的描写,可以证明,原著中的白鼠精,属于第二类。

张版改成白鼠精杀害敲钟的和尚,其重点,并不在于杀人之后吃与不吃,而在于,在爱情和贞节方面,白鼠精的区别。

——

是的,张版把这一关改成了爱情。

说那白鼠精本来好好的在偷吃香花宝烛,忽然瞧见如来驾前的二徒弟金蝉子,一见钟情,就爱上了。

正因为坠入了爱河,所以智商下降,这才打翻了香油,继而烧毁了寺庙。

地点在哪里?灵山。

派出来缉拿白鼠精的是谁?是李天王哪吒父子。

为什么如来佛家发生的事,捕快却是道家的天庭?这个问题就不要管了。

正因为是道家做佛家的事,所以李天王哪吒父子就不是很尽心尽责。白鼠精一求饶,他们就罢手了。并且,还让白鼠精拜了李靖为父,拜哪吒为兄。

然后,千百年过去了,金蝉子转世成了唐僧。

在这千百年里,白鼠精一直都爱着金蝉子,所以,她不能去色诱任何人。

白鼠精要再续前缘,所以才抓了唐僧。

最后,李天王哪吒也来了,劝说白鼠精,有些事,错过,便是终身。

白鼠精终于明白,当初,自己错过的是什么。

最后,白鼠精伫立山坡上,望着西去的唐僧,潸然泪下。

——

涂山认为,张版改成挺感人的。

但张版在忠实于原著与大胆改动上面,没有处理好。

白鼠精这一关,完全可以把镇海禅林寺这一段抹去,处理成白鼠精不仅守身如玉,并且不吃人不杀人。

岂不是更好。

——

按照西行的顺序,白鼠精之后,就应该是云雾怪,之后是灭法国。

但在这里,有必然打乱这个顺序,把凡人阻路的三个难关:灭法国、凤仙郡和寇员外,先拿出来说。

灭法国和寇员外,相当于对联。前者,要杀一万个和尚;后者,要斋一万个僧人。

原著里唐僧师徒四人到达的时候,灭法国已经杀了九九九六个和尚,就差他们四个。寇员外那边,同样已经斋了九九九六个和尚,就差他们四个。

这如果是对联的话,上下联都一样,是不是合掌了?

——

原著中,灭法国和寇员外这两关的意义何在呢?

据说,灭法国是在讽刺朱元璋。

这有什么依据呢?

说朱元璋早年当过和尚。后来发迹,做了皇帝之后,不愿意别人提起他曾经不光彩的经历。凡有和尚前来攀认,朱元璋就杀了。

归纳一下就是:由于朱元璋杀过和尚,所以就是讽刺朱元璋。

很明显,这样的推断,是不合理的。

——

项羽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

所以,发迹之后,要在以前的熟人朋友面前显摆显摆,属于人之常理。

一个农民,曾经与一帮农民一起种田。发迹之后,就需要在那一帮农民面前显摆。

同样,一个和尚,曾经与一帮和尚一起念经,发迹之后,也需要在那一帮和尚面前显摆。

不愿意别人提起自己曾经的不光彩经历,的确可以理解。

但是,当和尚,不光彩吗?

对于成功者来说,曾经的贫穷困苦,只能证明其强大坚韧,并不属于需要遮盖的历史。

所以朱元璋杀和尚,一定不是因为朱元璋当过和尚,必然另有原因。

另有什么原因,你不知我不知,吴承恩也不知。

不知道,又怎么讽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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