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说高中生活是‘炼狱’,其实‘地狱’很缤纷。我校一“二十四孝男友”周末时被舍友误锁进宿舍,但为了出门赴女友的约,男生莽撞地从二楼跳到窗前柔嫩的草坪上。现实生活里插进电影中的酷帅情节,往往是会演变成脚踩狗屎运的轻悲剧——“二十四孝男友”的左脚跟腱断掉。听闻“二十四孝男友”的事迹后,我每次看见他总是会不自觉的把眼睛长在他断过跟腱的左脚上。我从没见过断过跟腱的脚掌走路,埋在骨肉下的钢板是什么样子的,用力磕一下会不会有钢板的声响呢?有一次实在看得困惑,只管扭着脖子梗看那只神奇的腿,不想竟一头扎进迎面而来的男班主任的怀里。我记得那天下午的班会上,班主任语气夹着些尖锐说:“我们班有些女同学不要只想着打扮,也不要老盯着好看的男生连头都不知道转了,路都不看......”。有时候想想做老师的可真是能独断,他看见我老看男孩子就可以匿名批评我,但是如果他发现我的眼睛里藏的都是对未知探索的疑问,是不是又要夸赞我一番呢!
“二十四孝男友”的女朋友也因他一跳而出名。我在校园里匆匆瞥见过她的身影,只记得她皮肤有些暗淡发黑,个子也稍低了些,五官平淡的被我的记忆忽略掉,总不能在脑海里描绘出她的样子,这样一来便觉得她的性格似乎也普通的很,身上并不具备闪光点可以让人可以记得住她。我对春晓提起过:“他应该为一个更漂亮的女孩子跳楼的,那个女孩好像不值一条腿,至少从外表上来看是这样的。”“看不出来,杨杨,你还挺以貌取人的。”春晓说完,她下嘴唇吹出一股细风拂起额上的刘海。我当时似乎是这样为自己辩解的:“我又没有说普通有什么错,只是她普通的样子让我无法联想到有个男孩为她断过跟腱。能让一个男孩断跟腱的女孩应该是小说里写得那样!”春晓口吻深沉的说起,爱情是没有道理的之类的话。我缓缓地倒吸了一口凉气,那一刻我发现了一个从没见过的春晓,她长我两岁率先于我陷入情丝的纷扰。十五六岁年纪的我还没深究过“爱情”这个伪命题,但“跟腱”似乎成了我最初对爱情向往的“情窦”,此后几年间提起爱情这个话题我总会想到:有一个男孩为一个女孩断了跟腱,那是爱情。
春晓的深沉开始于一双温柔、干净且漂亮的双手向她伸来时。那天的晚自习前,春晓被老师喊去楼上的办公室,春晓也不记得当时老师给她啰啰嗦嗦地讲了些什么。她从老师的办公室里刚出来就响起了上课铃声,春晓匆忙的脚步踏下一级一级减少的阶梯想飞奔回教室。她脚上穿的是当时流行的皮革制的舞蹈鞋,脚底中间有断掌设计,那种舞蹈鞋曾经风靡了我们那个二线城市里三线小镇的角角落落,从幼稚儿童到半老徐娘间不挑年龄和胖瘦美丑的流行起来。也许是中间的断掌的部分踩了个空,春晓的右脚一崴整条小腿便垫在屁股下面,屁股稳实地乘着小腿滑翔了十几级阶梯。落地后,春晓疼得发懵,摔倒的地方夹在楼梯扶手和对面墙壁的中间,她没有可以借力的地方支撑她站起来,只管疼着无法站起。那双手,温柔了春晓青春岁月的手向春晓伸出。春晓在那双手的搀扶下回了教室,同学们满脸意外加惊奇地看着一对男女同学相互搀扶着走进教室。不知道当时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善于发现,春晓的头发的长度竟与秦子枫的相仿,甚至还要短一些。那双手惊扰了春晓的相思梦,犹如哪吒踩的风火轮似的搅乱了她的脑海,让她的余生都不得安宁。
多年后我问春晓,她的心是不是在那时就暗自芳心许下。春晓摇摇头表示不确定,但她眼角荡漾的秋波比她更明白她的心。
高一临近暑假时,各班班主任都在班级里做了动员:如果你对自己考上大学没有信心的话,那就去学一门艺术吧,更低的分数线,更低的门槛,你离你的大学梦只有半步之遥。当天晚上下了晚自习春晓在回宿舍的路上问我要不要考虑当艺术生。我吃了一惊看着春晓,她耸了耸肩说:我是已经决定了的。我和春晓进入高中时,这个世界已经进入了千禧年第三个年头,在这个妙招想尽的时代里,‘艺术’早就被算计进学校的升学率中,它也着实为那些成绩七上八下的学生提供了平台。我虽然自幼喜欢钻研漫画且瞎画两笔,但自认没有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扎实的绘画基础,所以不打算淌这趟水。
我的妈妈在得知春晓想要走艺考生的路线时就和春晓的妈妈达成了共识:女孩子学艺术有气质有前途。我为了她们口中的气质、前途,更重要的是为了考上一所大学,而与春晓结伴成为艺考生。
高二时春晓和我被编进了艺术生班级——十班,我是美术生,而春晓选择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备考。
“我都不知道你会想要去电视台工作呐?”我对春晓的选择存有疑问。“我只是选择了这个专业而已,不代表我喜欢这个专业,也不代表我想要进电视台工作。”春晓总是能说出我在那个年纪还不能理解的话来。“那你喜欢什么?”我不敢说出口,只是用嘴型描了三个字“秦子枫”。春晓用胳膊轴羞羞地杵了我一下,几秒钟后被杵的地方还隐隐地发痛,但春晓脸上镀上的红晕比我的痛感持续的更长。“其实我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绘画,也不知道自己未来想干什么。所以,我妈帮我做了决定也省的我以后头疼了。”我对春晓说出我的困扰。春晓揪了揪我天生的恶性自来卷马尾说:“以后会知道的,来日方长嘛!头发沉吗?都到腰了。”我把背在身后的卷毛马尾抓到胸前来说:“我妈说我的头发只有留长发才好看,像外国人。”我低头看看自己天生黑的皮肤补充道:“嗯非洲人!”我俩在楼道的窗前笑得直不起腰来。
秦子枫也进了十班,春晓在很久之前就知道他要用音乐生的身份参加高考,所以她才决定去参加艺考,只为和秦子枫分到一个班级里。秦子枫在学校外组建了一直乐队,其中两个成员张恒和杨坤也是十班的学生。我父母所在的公司开年会时还请了秦子枫的乐队来演奏,但这说明不了秦子枫有多厉害,只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司老总是秦子枫的爸爸。后来春晓告诉我张恒的架子鼓可以说十分专业了,杨坤的吉他勉勉强强,但秦子枫唱歌是真的好听呀。她每说道秦子枫时眼睛里冒着希望,点燃星光。秦子枫瘦高但十分健朗,篮球场上常常能投几个漂亮的球,但还是是远不如杨坤出尽风头。杨坤出场时总自带光环,他晓得自己有些帅气更会耍弄自己的帅气,所以走起路来常能带起一股小香风儿,抹了啫喱的发丝刺在空中颤动。
秦子枫一伙总是骑着低音炮的摩托,夹在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大军中开出一条路来,好不拉风。张恒常坐在秦子枫的后座上,偶尔也自己骑但从不带人骑行,春晓后来开张恒的玩笑说他得了车祸后遗症,张恒拽着一缕刘海挂在鼻梁上然后用力一甩回她:讨厌!杨坤的摩托后座上常坐着一个软软糯糯的女孩,像极了台湾偶像剧里的女主,第一次看见那个女孩我对自己的外貌和穿着产生了怀疑。女孩名叫甄叶子,长了一副无论男孩女孩见了她都能生出许多幻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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