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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丢人

“公子,你要点什么?”汉子突有些说不出的紧张,总觉得眼前这个少年身上有一股让人敬畏的尊贵。

元楚拉开白锦苏的布袋,将这一刀宣纸小心的放进去。

汉子脸色徒然就变了,这少年和那姑娘到底是啥关系啊?自动发挥读书人的浪漫,编造着故事,莫不是才子佳人芳心暗许,闹别扭了?

“她还说了什么?”

“姑娘要找个账房先生,还要会教书!”

只听他的声音说不出的淡漠,冷酷,根本就不是十几岁少年该有的老练,浑身的锐气,让汉子明显一颤,立刻答道。

“等会儿,我会找来这么个人,你就说是你找的人!”元楚从袖间掏出一枚金叶子,放在柜台上,冷冷道。

“这是给你办事的酬劳!”

汉子只想骂上两句,他是读书人,无功不受禄,可是金叶子实在太值钱了,对他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有了它,他就不用拼了命做生意,只需安心在家读书明年就可以进京城赶考了。

“你不会——不会是坏人吧?”这么做与那姑娘是无害的吧?汉子有些结巴,迎上元楚的厉目。

元楚看他一眼,意味不明,道:“你书读到哪里?”

“秀才,五年前中了秀才,可惜家里穷,没谋得个差,差事!”其实,他是有差事的可惜后来被人给夺了,又惹不起那人,才自甘躲在这里卖书。

“贵姓?”

元楚再问,那汉子已然紧张到不行,心里越加忐忑,这公子问这做什么?再想想金叶子,难道他孙文祥遇到贵人了?

“鄙人孙文祥!”

“明年我会向文太师举荐你!”

元楚话落,转身出了书肆,只留孙文祥结结巴巴,一遍一遍猜想,他说的文太师,莫不是闻名大楚的文坛泰斗掌管文渊阁的大学士文宣?

白锦苏到城东转了一圈,有些失望。

锦睿现在都比那些人强,她在一边看了看,说是代写书信,其实都是差不多的版本,对着每位顾客的需求,略加修改,便得两个钱的收入,滥竽充数的多,她也把读书人的脾性想差了,

那么点钱,又是跟贩夫走卒交往,那么下等的营生,真正的读书人,有几个人能忍受铜钱酸臭!

“姑娘,你回来了,姑娘,你可真是遇到贵人了,你前脚刚走,我这大哥,就寻我问一个当账房先生的机会!”

孙文祥一见着白锦苏,赶忙迎出来,喜出望外的说道。

“真的?”

白锦苏不相信这种巧合,可是心里挫败着,正郁闷。

“钱大哥,这就是我给你介绍的东家,你快喊人啊!”孙文祥着急啊,为着前途命运,他这是豁出去了!

单坐在屋里的男子,微微扭头,就见这一个村姑打扮十四五岁的姑娘,穿的利利落落的进来,唇红齿白,落落大方,也在打量他。

白锦苏看这人只一眼,也判断出,定比那些代写书信的要强十几倍,再看他一身干爽打扮,四五十岁的年纪,身形偏瘦,握着把制作精美的扇子,就这么摇着,再看一旁紧张的老板,眼中溢出一抹笑意。

“先生可是掌柜的大哥?”看着也不像,倒像是谁家走丢的衙门师爷。

“远亲!”

钱文忠答上一句,凭着姑娘瞧,可没错过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怀疑。

“先生性子倒是耿直!不知月俸要几何?家住哪里?有几个家眷?”

这些都是白锦苏事先想好的,她的账房先生可得呆在白家村,要是他愿意,势必一家人也要跟着去。

“家人都在京中,只我一人,听说大河改道,预谋个差事——”第一次撒谎,钱文忠觉得自己的嘴都要僵硬了。

“先生怎么又想着到我家去?”大河改道,正是用人之际,但凡有点理想抱负的都应该去,从京城来都来了,怎么又退缩了?

不合常理。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啊!”钱文忠起来啪合上折扇,朗朗道,谁叫他一天爱舞文弄墨,丢脸丢到众人面前去了,才得这么个好去处。

知道高处不胜寒的人,势必对人事见解有自己的想法,白锦苏双眸一闪,从未打消对他身份的怀疑,但还是决定聘用。

“姑娘若是信我,我必定为姑娘竭尽所能!”

“先生既然这般说,先生可带着自己的用品,需不需要我随你到住处一起拿?”

钱文忠摇了摇头,心酸不已,总算达成所托,这丫头,小小年纪倒是心沉。

“姑娘不必,我的东西就这些书,其它再无,若姑娘看得起,再买点宣纸,墨笔更好!”

白锦苏依言,多花了几十两买了纸笔等。

后看着他书实在多,雇了一辆马车,单是钱文忠的书就占了大半个车厢,不过,白锦苏对自己请的这个先生却是越发满意。

爱书的人,自有一股脾性在的,比市侩的账房先生自然多了一份文人风骨。

“二姐,你怎么才来?”

锦睿,三个孩子都下了车,一边看顾车,一边四下张望,只看到坐在马车头的白锦苏缓缓在自己眼前停下,白锦睿着急的往上迎。

“怎么又雇了马车,拉着什么?”

“给你请了个先生,再就是先生自带的书——”

白锦苏才说,锦睿已经麻溜溜上了车,果见一个斯文的先生在车里坐着,怀里宝贝似的搂着个黑匣。

再看,泛黄的书皮,白锦睿一下就喜欢上了自己的这个夫子。

“先生有礼了,学生锦睿唐突!”

“无妨!”

钱文忠摆摆手,也打量这个小子。

回到家,白锦苏将三个孩子安排在自己隔壁,再将钱文忠安排在最边上的房间里。

“娘亲,二姐真的替我请了先生回来!”

锦睿最高兴,跑进正房跟王氏炫耀,白升山抱着小愈跟着出来,恰碰上抱着一个大布袋往正房来的白锦苏。

“爹,我买了些纸,等钱先生安顿下来,我就让先生看着锦睿,锦遇断文识字,我看我们锦睿以后定能考个状元!”

“二姐,我不要考状元,我要当金三爷一样的商人!”

白升山看锦睿如此着急,憨憨笑容急速消失,心里矛盾不已,一面希望儿子能有出息,一面又不喜欢儿子经商。

白锦苏觉得锦睿经商实在可惜,没当回事,进门将东西一个个往外掏,见着一刀隐着墨色手印的宣纸,神色丕变。

元楚放进来的?

这么说他看出了自己的夸张表演?

他这是什么意思?

自从见识了从天而降武功高强的护卫,白锦苏心里升起了从未有过的自卑,也想起了金荣叹息般说过的话——

有些人事却是我们努力一辈子都得不到的!

元楚与她,何尝不是!

如果,她只要做个默默无闻的小妾,侍妾,还好,但是,如果她想要的远远不是这些呢?

她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呢?

一个皇亲贵族,一个贫家农女,即便元楚答应,大楚国的皇帝能答应吗?

随将拿刀纸含恨的扔在地上,又觉着自己小气,复又捡起来揭下那张污染了的,自己揣进兜里。

“二妹,这这是做啥?”流苏见她恼怒,不由得有些担心,这纸莫不是与她有仇恨?

白锦苏低沉的脸连忙换上笑容。

“姐,我给你买了绣线,以后咱家富裕了,你就在家里安心绣花。”

“姐知道!”白流苏一脸的平静,是啊,家里富裕了,不需要自己再下地干活了,可是,她反而觉得以前的日子舒坦。

“吃饭了!”

锦睿隔着门喊,锦苏,流苏一起出来,那三个孩子已经换上锦睿干净的衣裳,梳洗一番之后的他们,露出了原本青涩稚嫩的小脸,眼神一片迷茫。

“小姐!”

三个人学着父亲对白锦苏的称呼,拘谨的行礼,就要跪。

“吃了饭,我安排你们活计,当这里是自家便是!”

白锦苏挡了孩子的礼,示意锦睿照顾着。

钱文忠拉着锦遇的手,推门出来,看到拘谨的三个男娃,视线落在已然转身进了厨房的姑娘身上,这女娃不买些丫鬟婆子伺候着,为啥买这些青果子?

可见,她绝不是图一时安乐之人。

他房前屋后转了一圈,发现这房子是新盖的,而且与周围低矮的民房形成鲜明对比,从孩子口中又得知,这全部是白锦苏一人带回来的银子。

她有什么过人之处吗?

态度谦和的像大户人家的丫鬟,凡事亲力亲为像是做惯伙计的贫家女,除此之外,他一点没发现她有什么特别。

“爷爷,你到正房里等着,遇遇先帮娘亲端饭!”钱文忠出神之际,锦遇松开了他的手,小跑着进了厨房。

“君子——”钱文忠想吼话,自古君子远庖厨,端饭那事都是妇人干的!却看到锦睿端着一碟腊肉炒蕨菜从厨房出来。

“先生,请到正房里坐着,二姐说还有两个菜,就可以开饭了!”锦睿见着钱文忠有些无措,赶忙笑道。

笑话,他先生他能不好生看顾。

钱文忠点了点头,又是二姐,而不是爹或者娘,看来家里事务不论大小都由着二姐做主,这已经成了这家人的习惯。

“方圆,快领着大家也到正房等着啊!”王氏从窗子里探出头来,见着院子里孤零零站着三个明显紧张的男孩,急忙吆喝着。

男孩才如蒙大赦般进了正房,可心里到底知道自己就是白家人买来的奴才,自然不敢坐下,进了屋,端正的站着。

“钱先生请上座!”白升山抱着小愈,示意钱文忠坐在正堂的位置。

“东家,文忠就是小姐请来的下人,怎么敢上座!”

钱文忠说的是实话,既然他拿了白锦苏的俸禄,不管原来他什么身份,在这白家他就是下人一个,怎么敢上座!

“先生说哪里话,你是锦睿,锦遇的先生,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请我儿的恩师上座,那是千金第一之事,哪里有敢或不敢的!”

白升山憨憨的笑着,极力说服钱文忠上座,钱文忠无奈,拉着白升山坐在上座的主位之上,自己就着他,坐在了第二主位,一想刚才白升山说的话,心里莫名激动。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请我儿的恩师上座,那是千金第一之事,哪里有敢或不敢的!

这个庄户人家不简单啊。

锦睿来来回回跑了五趟,锦遇跑了三趟,上齐了五荤三素八道菜,粉蒸肉,糖醋鱼,水晶肘子,手撕鸭,炒木耳,凉拌海带丝,再加一个天蘑炒青菜。

替所有人盛好了香甜的白米饭,白锦苏最后一个落座,旁边紧挨着三个神情激动的男孩。

“你们多吃点!”

白锦苏挨个儿给男孩们夹菜,专门捡最肥,最美的肉菜夹,自己却只吃蕨菜,青菜,看得钱文忠一阵不解。

这女娃什么意思?

礼贤下士也不是这般牺牲的,让这三个猴孩子上桌子,已经是给了天大的面子,再说自己不就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账房以及启蒙先生。

“钱先生也多吃点,等会儿,你可是有的忙!”白锦苏接收到钱文忠不解的眼神,笑着提醒道。

“是,小姐!”

再次听到这个称呼,白锦苏皱眉。

原本,一家人可以在吃饭的时候,讨论点事,今儿倒是安静,守着礼仪,王氏更是不愿意上桌子,说什么被人笑话,还是白锦苏再三劝说,才来。

白流苏倒真是没来。

一个人躲在楼上吃饭。

白锦苏才不管那些,抱着长腿的小愈,一口一口往他嘴里塞饭。

吃罢了饭,白锦苏帮着王氏收拾停当了碗筷,几个人都在正房里等着,钱文忠被白升山添上的茶水吓了一跳,两个人推让着,白锦苏进来。

“爹,钱先生就是我给锦睿,锦遇请来的先生,再说,咱家现在有了两百多亩地,那些地我们自己如何都种不来,也一并交给钱先生管着!”

白锦苏的这个想法和白升山不谋而合,白锦苏离家之时,原本与白家关系不错的几家,都来跟白升山说想租地种粮,白升山怕锦苏有自己的主意,没答应,只说回来锦苏回来再商量,只是心里想着都是乡里乡亲的,种就种。

“嗯,租出去也好,不然空置着也浪费!”

钱文忠再次为白升山言听计从纳闷。

白锦苏却看得出来父亲是真的高兴。

“爹,这三个孩子,是我买回来,跟着锦睿,锦遇一起学习的!”白锦苏让三个男孩上前让白升山瞧个仔细。

“锦睿,锦遇,虽是两弟兄,到底孤单,以后有这三个男娃陪着学习、下地,相互影响着,以后也多个帮手!”

三个孩子喜出望外,还以为他们以后也就是替白家放牛,放羊,看门护院的奴才,谁知道竟然可以跟着少东家读书识字,以二小姐的意思,以后还能跟少东家称兄道弟?

这家,怎么跟他以前打工的地主家完全不一样?

“锦睿,锦遇,你们过来,跟这三个孩子见礼!”白升山直接吩咐乖乖坐在一旁的两兄弟,锦睿咚跳下椅子,将短腿的锦遇抱了下来。

钱文忠目光一亮。

“二妞子,这三个孩子可是有名字?”

白升山有自己的考虑,若是有名有姓的,按着原来的名字叫着就好,都是穷人家出身的,自然惦家,留着本名本姓也算是一种念想。

钱文忠一听二妞子三个字,装的一本正经,心里早就笑得内伤了,这女娃再如何能干,还不都是白升山的二妞子。

“你们有名字吗?”

“禀小姐,奴才叫方圆!”

钱文忠随声望去,那也就是个十一二岁的少年,一张方方圆圆的小脸,脑袋很大,几乎占了甚至的一半儿,晒得一身黑,像极了憨态可掬的大头娃娃。

“你们呢?”

白锦苏又问其他两个,那两个孩子明显犹豫了一下,似是记起不好的事,皱着眉,或者心里还怨恨自己的亲人。

“我叫李狗娃!”

稍微大一点,身形单薄面黄肌瘦的男孩先开口。

“我叫兔子!”

听到弟弟的咯咯笑声,锦睿连忙捂住弟弟的嘴,这个和弟弟差不多年纪的小男孩都要吓哭了。

“狗娃就当小名,大名就叫李晟,可好?”

其实,白锦苏更钟情于李胜利,一看这个名字就无与伦比的高端大气上档次,可一想到李胜利信誓旦旦说后人定会来买地,不得不打消了这个想法。

“小兔子,你可知道你爹叫什么?”

白锦苏蹲下身子,这个像小兔子一般有着明溜溜眼睛的小盆友,她觉着年纪小,陪着小愈最好。

“我不知道!”

小兔子哇哇的哭,倒是将睡着的小愈吓醒来了,楚怀愈脾气不好的瞪了小兔子一眼,在爷爷怀里换个位置,只想着继续——

“那你就跟着楚怀愈姓,好不好?”白锦苏揪着楚怀愈的小耳朵,勉强让他睁开眼睛,将头转向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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