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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飞土逐肉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那是一个遥远的时代。

我们的祖先原始人,有一个生活在黄土梁峁沟壑区的氏族部落,有熊氏、有乔氏、伊耆氏和褒氏。他们居住的地方,背靠一座连绵起伏的山陵,叫轩辕谷,林木苍郁,绿树成荫,草色青青,鸟语花香。山谷前是一片几乎没有多少沟壑的广袤平原,有一条姬水河穿越其中。因为生存的需要,人类居住的地方都选择依山临水,有山就有山洞可以居住,有石头制作武器和用具,有兽以供捕猎。水是生命的源泉,同时也可以捕鱼。平原是采集谷和其它植物的必要生存条件,必须选择长谷的地方,有食物可供就近采集。

但是,现在这里不行了,恶劣的气候变化让他们招架不住。已经一个冬天没有下雨,春天又持续干旱,到处风沙弥漫。西北方向刮过来的风,那是阿尔泰山的戈壁沙漠,带着越来越多的黄沙,一年一年淹没着广袤的緑树青山。黄尘日积月累覆盖着,使这里大部分地方,以后成了黄土高原。

人们用石斧或者是兽骨,挖地下植物的根茎,或者捡前一年落在地上的谷,回来放在陶罐里煮。身上穿的都大致相同,上身是敞袖扁衫,下身是没有裤管如裙子似的叫裳,上身为衣下身为裳。布都是大麻织的,颜色也是麻坯原色,黄褐色。腰间束着一块兽皮,脚上是兽皮做的靴子。夏天的皮靴,用石刀切割成大小不等的孔洞,同于今天人们穿的皮凉鞋。不同的是,首领腰间是难以捕获的珍贵兽皮。如有熊氏首领叫少典,是几个氏族共认的领头人,就有一块虎皮,有乔等几个首领,是一块豹皮。大部分兽皮是夜里当被褥盖的,舍不得穿出来经风雨。男人女人都是长长的头发,女人有的把头发扎起来,或者做一个发髻,或者梳成辫子,有各种各样的头饰。而男人的头发就那么披着。

没有新生的草谷,植物都干枯,黄黄的叶子,需要从沙土里捡。余谷几乎看不到,泥土混杂,成了一样的颜色。河水大部分干涸,只有深洼里还有一点残留,都已浑浊不堪,河床上一片死鱼虾。一些还留在这块土地上的兽,吃草的兽还有吃人的兽,白天不敢与人抢水,夜晚挤到这里撕打成一片。

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只要威胁到了自己的生存,相应的办法就是迁徙。今天,几个首领在一起开会,讨论向一个未知的地方去,寻找生活居住的新环境。部落开会,没有什么秘密而言,所有人都可以参加,所有人都可以发言。这是一个较大的山洞,除了应该参加会议的几个首领,还有很多人来听会。

议事的几个首领席地而坐,少典主持会议。

他是一个青年大汉,身材挺拔,胡须短促,脑门开阔,看出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开门见山就提出这个话题:“已经好长时间没有下雨,土地干旱草谷不生,连兽也纷纷离开了这里。我们四个家族之所以居住在轩辕谷这个地方,是因为这里有大片长谷的土地。但是,生存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雨,谷地就是再大也长不了谷。是不是也要迁徙,去找一个更好的地方。”

首领有乔年纪和少典差不多,长着三缕胡须,思考问题比较老成持重:“我有乔氏走过许多地方,难得寻到这么大一片长谷的土地,一个秋天的采集,够一冬一春吃饱肚子。如果走了,还能不能找到这样的地方呢?嘿,穷家难舍呀!”

听得出这是一个消极的态度。

褒首领年纪比他们两个大,胡子稀稀拉拉,已经花白,一副老实人模样。他习惯于服从少典,说话做事都以少典的意见为准则。这时看着自己的大首领,吞吞吐吐的:“难得一块养人的宝地,就是人口再增加,也不要跑很远的路去采集。又没有其它野蛮氏族来和我们抢夺,舍不得走啊。”

长叹一声,再没有话说。

伊耆首领和褒的年纪差不多,一脸络腮胡子,他性格果决:“不要垂头丧气好不好,好地方都是找出来的。老天不给人活路,怎么办,树挪死人挪活,走吧。”

首领决定了的事务,不再征求其他人意见,但允许其他人发言。在场旁听人虽然也议论纷纷,但都瞻前顾后,说不出什么主导意见。褒和有乔说的话模棱两可,只有伊耆态度明确,需要少典做决断了。他再一次重复:“都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吧?”

场内有一个男人站了出来,说:“我说,我们采集的范围,再走远一点的路不行吗?或者能躲过这一阵旱灾呢。我就是喜欢这个地方,也不想离开。”

这是一个中年人,身材高高瘦瘦像一根树干。少典望了他一眼,问:“巴桑,你这些天出去采集,来回一趟要走多远?”

“三天吧。”

“采集结果如何?”

“和,和这里状况都差不多。”

“那你说还要走多远?尤其四面八方去寻找食物,还不如就离开。再说,谁有你那么长跑路的腿。”

人都笑了起来:“就是。长腿巴桑,我们可跑不过你。”

少典就决定了:“既然说不出好的办法,就走吧。大家回去收拾收拾,至于往哪里去,由巫男大公龟卜。”

人都吵吵嚷嚷开始散场,嘴里还说着:“走吧,走吧。”

突然山洞外一声吆喝:“谁说要走?”

话音没落,就听得一阵“咚咚”的敲击声,和哐啷哐啷的响声,来了一个小老头。女人们嬉笑着:“一听这哐啷声,就知道是他。”“正说他呢,他就来了,难道真的有神灵附体。”

来人就是巫男大公。有熊氏的巫师,也是这里所有几个氏族的巫师,部落年纪最老的一个男人。他拄着一根拐棍,拐棍顶端是分开的树枝丫,每一个枝丫上挂着不一样的物件。有乌龟壳,一只兔子或者狐狸的骷髅头,几根花花绿绿野鸡翎毛,还有是一串玉坠。他说这叫法器,但人都说那就是拐棍。走起路来乱响,会引得孩子们跟着,仰起头来看。因为他是巫,本身就有着一种神秘色彩,听到这敲击声,人都会毛骨悚然,更会注重他的说话。

巫男进会场来,梆梆地敲打拐棍,以引起人们的重视。少典问:“巫男大公,你想要说什么?”

“少典首领,你的女人附宝就要生小孩了,山高水远,这时候怎么走路。她就要给我们家族增添一个人,使我们人丁壮大,是一个伟大的女人,怎么能够让她担这个风险?要走,那也要等她生了孩子以后再走。”

他的敲击和他的话,几个首领都听见了。有乔和褒频频点头,深有同感,伊耆不好说什么,就望着少典。少典有点焦急,他是主事人,部落每一个人的生死存亡,与自己的决策正确与否有很大的关系,不愿因为一个女人,而影响整个部落的前途。望了其他三个首领一眼,说:“哦,大巫,你说的我不是不知道。但是,不能因为她一个,而让所有人在这里等死。”

“谁说她是一个人?她的肚子里有一个伟大的生命,要给我们家族添丁增口。”

一个女人说:“是啊,我看附宝是不能走远路的。”

一个男人说:“只有抬着她呀。”

女人不同意:“如果在路上生了怎么办?”

场上一时哜哜嘈嘈,议论纷纷。少典着急:“你们再不看看,姬水河已经干涸,没有水喝比没有吃的更可怕。今天早上几家排队去等一个水洼,如果不走,没饿死就先渴死。”

这样一说,人就停止了议论。见巫男说:“为了一个新的生命诞生,大家忍一忍,让我再祭祀一回。”

少典刻不容缓:“你不已经祭祀了多少回?”

巫男扬起不大的脑袋,眯缝着一对小眼睛,望着拐棍上的一个乌龟壳:“今天早上,天元未经烧灼自成纹路。冥冥中有一种预兆,神灵在保佑附宝的孩子,保佑着我们。”

“保佑”这个词,他说的时候拖长了音调,听上去像祈祷。

巫师虽然不是首领,但有绝对的权威,同时,他说的话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医疗条件的缺乏和生活状况的低下,当时人的平均寿命很短,尤其是新生儿更难存活。人丁兴旺,是保证氏族生存,以攫取食物,和不被其他氏族吞没的要素。人力资源的重要性,那是首先要保护的。怀孕的女人尤其是快要临产的女人,每一个氏族都呵护有加无比尊崇,视为伟大的人。所以,巫男在这里说话时,一次又一次使用了“伟大”这一词语。

会议最后就听了他的意见。少典说:“那好吧,就再祭祀一回,听天由命。”

氏族居住的地方设有祭坛,先是一群人在巫男大公的带领下跳祭祀舞。《考古中国》根据巫男的祭祀内容,和远古时代的壁画考据,原始人的祭祀舞,其行为就是极尽每一个人身体动作,和每一个人能够啸叫出来的音量,夸张地向天宣泄,极力表现出天人一体。如果合着歌声,舞蹈动作就随着音调的节奏。且祭神种类繁多,保佑风调雨顺的祭祀,生小孩的祭祀,捕猎的祭祀,结婚典礼的祭祀,居住地选择的祭祀,还有欢庆的祭祀等等。

祭祀舞后,就是老巫男没日没夜地祈祷。他所说的“祭祀一回”,不是一次性的行为,而是一个时间段。就如这时闭着眼睛端坐在祭坛上,已经一天一夜过去。风沙刮过花白的头发,烈日照耀着枯黄的脸庞,他一直一动不动,口中念念有词,如后来的佛家坐禅念经。坚信人的虔诚,神会给自己的部族降福。

第二天又是一天,不吃不喝也不睡。没有人去打扰他,更多的是陪在他的法器前,一样的祈祷。

就在这一夜,附宝临产。

山洞里摇曳着松树火把的光亮,洞门前宽广的场地上匍匐着族中男女老少,他们知道一个生命要降生。接生女人进进出出,附宝的呻吟撕着暗夜,几多恐惧,几多紧张,但他们一动不动,等待着这一时刻的来临。

突然,一阵大风刮过,乌云翻滚推起重重波浪,听得天空一声声吟叫,有几条巨兽在空中飞舞。风云刹那间开始变幻,群山奔涌,天低云暗,霹雳震空,闪电撕着苍穹。大自然肆无忌惮,似乎世界的末日就要来临。

所有家族的人都跑出山洞,大声欢呼:“龙,龙来了。”“龙来了,雨就来了,神灵来保佑我们了。”

一声嘹亮的啼鸣,几如石破天惊,人们感觉轩辕丘都晃了几晃。几乎就在同时,大雨倾盆。

“生了,附宝生了!”

“下雨了,下雨了!”

欢呼声中,雨注如淋,不一会就沟满壕平。雨下起来的时候,空中盘旋的龙一个个都飞舞着远去。人们依旧匍匐,恭送这一伟大的神灵,任凭雨水在自己身上尽情地浇。

少典从山洞里走出,有人抑制不住地兴奋:“少典首领,附宝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少典也无限的高兴:“杀兽呀,我有熊氏又增添了一名勇士。巫男大公,祭祀起来吧。”

他说的是氏族风俗,生男孩就杀兽,生女孩就杀禽。禽兽都是之前捕猎留下来的,为了祭祀牺牲。巫男说:“我们住的地方轩辕谷,久旱无雨,新生命的诞生给这里带来了吉祥。我说,为了一种永远的纪念,就把他的名字叫轩辕。”

伊耆首领说:“我们听到了他第一声哭,象雷鸣那样响亮,轩辕谷都在摇晃。取这个名字,难道是一个预兆吗?”

有乔首领接口道:“我出生的地方有一座山,氏族就以姓氏为名叫做乔山。轩辕因地得名,愿他长大以后雄壮如山。”

众人齐声叫着:“轩辕,轩辕。”

这时,天地突然明朗,云开雾散,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雨雾云霞中,看那林梢尽处挂起一道彩虹,赤橙黄绿青蓝紫。

巫男牵来一只小羊,一只手拿石斧,一只手拿陶罐,走在前面。两个少年抓着羊角,两个少女扯着羊尾,一群少男少女摇曳着踢踏起舞,并大声歌唱:

“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送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歌声中,巫男劈倒了羊,用陶罐接血:“轩辕问世,龙神降临,给我们送来了风雨,带来了新生活的希望。这牺牲品,应该让轩辕喝第一口,他就是龙的传人。”

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说,龙,就是黄帝氏族的图腾。

所谓图腾,是原始时代的人类把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当作自己的亲属、祖先或保护神。相信它们不仅能够保护自己和家族,并且还能从它们身上获得超人的力量、勇气和技能。都是以尊敬、崇拜的态度对待,一般情况下不得伤害。氏族,家族等社会组织多以图腾物命名,或者以图腾作为重大标志。

图腾物,都是真实的存在。那么,龙这个动物到底是一个传说,还是真实的存在?

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发掘,龙的雕塑和造型比比皆是。从那时开始,龙的形象一直存在着,且各个时代对它造型的描述都不一样。我们所知道的龙的形象,就是头上长角,身上有鳞,嘴上有须,有腿有爪。能在天上飞,能在水中行,来时天就要下雨。今天的人们,只承认历史上有恐龙,因为发掘有恐龙的遗骨,没有发掘过龙的遗骨,而把龙当成一个传说。

《考古中国》再现这一段历史,龙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动物。

学者们在解读《山海经》时,认为它是一部地理志、动物志、植物志。其中介绍的那些形形色色奇禽怪兽,都在地球上真实存在过,尤其是那么多种类的龙。

“虽然没有化石,或者说没有发掘出遗骨。但是,只要有遗迹,就可以认定这个物种的存在。”

生物学家论证,目前所认识的物种有200万种,而累计11亿种物种在地球上生存过。同样持此观点的学者根据地质学考证,五千多年以前,东亚气候曾经有过一次巨大的变化,叫小冰川时期,曾经有过许多物种被灭绝。中国龙,也是在这一时期被灭绝的。

既有许多遗迹,又有许多古人类对于这个动物的造型,刻画,雕塑,当时的人类是见过这个动物的。问题是,除了形象被保存了下来,化石或者是遗骨为什么没有被发掘?

在之后的故事里,我们的主人公还要零距离和这个圣物接触,揭秘它们的一切。

少典这时心情很好。他精神亢奋,拿起一支标枪,以号召式的语言叫道:“轩辕,拿起刀枪来,到山林里捕兽去。男人,生来就是要与天地战斗的。”

捕兽,吃兽肉,用兽骨,穿兽皮,是古人主要的生活来源。那时候的兽甚至比人还多,几乎随处可见,人吃它它也吃人。有时近在咫尺但都不易捕捉,因为人没有它们跑得快。实践中积累了逐兽的经验和方法,就是集体性围猎,许多个氏族联合起来,有组织的分工合作。轩辕丘的一侧,地面上有过去挖好的陷阱,男人们在首领的带领下手执枪斧或者就是一个木棍,打草惊蛇式三面包剿,把兽朝陷阱里驱赶。山林间狼奔冢突,草木中风起云涌,百兽被赶扑到陷阱里,就被追逐而来的人砍杀。困兽犹斗,人兽相争,地上流着兽的血,也流着人的血。

也有特殊情况,有一些跳跃性强的兽类会越壕跑出,这种情况下,一般人都望尘莫及。唯长腿巴桑喜欢与之较力,看见一大一小两只兽竟然越过陷阱逃跑,他早就埋伏等待着,刹那间也以飞快的速度追上前去。他的腿长,几十步就把一只小兽扑倒在地,再起身追逐大兽已经不及,就脱手投出标枪掷过去。标枪远远落在大兽的身后,它回过头来望望,还是摇摇摆摆的跑了。

他摇摇头,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一个美丽的少妇站在山岗上,把轩辕高高的举过头顶,沐浴着这一场热血沸腾的逐兽竞技。

她就是附宝。

当猎手们把捕获的兽背回来抬回来的时候,各个氏族的人都会在广场上欢迎。兽都是死了的,伤了的也在捕获时被打死了。有少数活的小兽,就用绳拴上,不是伺养,而是等待祭祀时候做为牺牲,过一段时间再杀。

狩猎的勇士们这时候就很荣耀,认为自己是英雄。有乔说:“少典,你分配呀。”

伊耆和褒也这样说。

少典一边指挥着大小排列,分门别类,一边指着一个一个兽进行分配:“先第一轮分,有熊家的,有乔家的,伊耆家的三只大的,四只小的。褒氏人口多,四只大的,五只小的???巫男大公,你记下了吗?”

巫男正拿一根麻绳在结绳记事,回答说:“记下来了。”

少典继续分配:“有熊家的附宝生了一个男孩,伊耆家的巴桑被兽咬伤,各多分一只。喂,长腿巴桑,你伤得怎么样,还能不能把奖励的兽,背回到你们的洞里去?”

巴桑走过来,他的头上血淋淋的,被一块麻布包裹着。还昂扬地说:“我能。”

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要不是被一只花兽抓伤了头,后来那一只就一定跑不了。哎,还是跑不过它们。”

“你不是用标枪投射了?恐怕连它的屁股都没碰到吧,哈哈!”

“是的,标枪扔不了多远。”巴桑想象着:“标枪要是飞得更远,比兽跑得还快,就好了。”

人多把他的话当笑话:“那怎么可能?天上飞得最快的禽鸟叫箭,它才快呢,但不会帮你去击兽呀。”

“兽跑起来就是一阵风,人再有本事,也没有追风的能力。”

四个家族各领了分配来的兽,又分配到各个氏族。女人们扒皮煮食,大部分的,放在太阳下晒肉干。

有了雨,漫山遍野的谷又开始生长,兽也回到了这里。有了生长着的草谷,生活就有了希望,人们平静地生活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主要劳动就是采集谷和一些能吃的植物,还有树上结的果子。女人们出去采集的时候,都把自己的孩子放在背篓里带上,小轩辕从他一出生,就和田野朝夕相处。这里有谷的田野很广大,秋天能够把用来做仓库的几个山洞装的满满的,第二年,那些没有采集的谷和落谷,经风沙掩埋后就又重新生长。

每天出门的时候,人都会来看一看轩辕。附宝用树条做一个摇篮,把轩辕吊在洞门前一棵树上,女人们一边晃摇篮,一边和附宝聊天:“你们家的轩辕出生,我们这里就一直风调雨顺。”

“还有哪,太神奇啦!轩辕出生时龙也来了,雨也来了,人都说他是龙的传人。”

“老巫男说,没有哪一个氏族,敢于奉龙为祖先神。轩辕长大自立为氏,只有他才有资格。”

还有那个巴桑,每一次出去采集或者捕兽,都要先来看轩辕,或者把他顶在肩膀上带到田野里去。走到树底下,就得把腰弯下来,要不树枝就会刮着轩辕的脑袋。

轩辕在三皇沟度过了他宁静的童年。

因为一个地方的兽被经常捕猎,数量有限,狩猎的时候不多。男人们一般都参加采集,或者一起出去,到更远的地方寻捕。这天,所有人都在原野里挖菜,轩辕和一群孩子们在一边玩耍。一眼望不到边的丛生杂草中有一块空地,地上什么也不长,天干物燥只有一片沙尘,正是一个好玩的场地。他们做土堆,雕塑,作画,相互撒土,玩得兴高采烈。突然,冲进来一群黄羊。黄羊奔跑的速度快,习惯了标枪的距离,知道两条腿的人类追不上自己,所以,敢于在人眼前跑来跑去,特别是在孩子们面前。大人们都不以为然,远远地看到羊的头和孩子们的脑袋,不当一回事,不认为有什么危险。只有一个巴桑,因为他不善于采集,一次次弯腰,蹲倒爬起受不了,就各处走来走去,看看有什么猎物可以轻易捕获。

这时候,他离孩子们的娱乐场所最近,听得轩辕大叫一声:“巴桑快来!”

他也没当一回事,还问:“怎么了?”

原来黄羊之所以跑到人的面前,是因为它们被两只狼追逐的。狡猾的狼没有追到羊,但却意外地接近了一群孩子,于是就放弃了羊,张牙舞爪向孩子们直冲过来。孩子们吓傻了,呆呆的一动不动,一个小男孩奋勇冲去挥拳要打,被狼一口咬住胳膊。另外一只,已经把一个孩子捺倒。轩辕手中没有任何劳动工具,哪怕就是有,也打不过两只狼。这也就是一刹那间的事,只见他一边口中回答巴桑:“吃人的兽来了。”一边捧起一把又一把尘土,对准狼铺天盖地撒过去。扬起的尘土迷住了它们的双眼,只有一个劲的摇头晃脑,松了口,把脑袋拱在地上嚎。

这样,两个小孩就挣脱了。

巴桑大步赶来,因为他手中拿着标枪,狼就开始逃跑。巴桑是一个捕兽的高手,高就高在他的腿长,有的兽还没有他跑得快。这固然是在那个时代,人类为了适应生存环境,需要和兽竞争所必须的技能。见他愤怒的迈开长腿奋起直追,但是,狼不怕他,就那么不紧不慢的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有几次还回头望着他,巴桑几次投出标枪,但都离狼很远很远。他气得咬牙切齿,没有办法,回到孩子们身边。就在他回头的时候,两只狼竟然也尾随着他,目的还是想来吃这里的小孩。几次追逐,几次往返,直到采集的人都过来,它们才悻悻然的远去。

巴桑已经气得近乎疯狂,看到小男孩血淋淋的胳膊,问:“夸父,你怎么样?”

叫夸父的小男孩举了一下胳膊,不在意的说:“没事,就被它咬了一块肉。”

而那一群黄羊却在不远处若无其事,巴桑就迁怒于它们:“恶兽是你们招来的,得让你们还夸父一块肉。”

就去追逐羊。平常时,人是追不上羊的,但此刻巴桑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动力,跑得像一阵风。还没看清他的标枪是怎么投掷出去的,已经有一只羊倒在了地上。

采集的人这时给夸父包扎了伤口,虽然有惊无险,还是惴惴不安。巴桑猎得一只羊,也算给大家出了一口气,羊还活着,不服气地望着这个能追上自己的猎人。巴桑大口的喘着气,恨得把标枪折成几节,还骂道:“你怎么就不能飞得再远一点,让我能够射死那两只可恶的兽?”

人就安慰他:“罢了,你已经掷得够远的。还从来没有人,能够在那么远的距离,射中一只奔跑的兽。”

这一说,他也就心情好了一点:“还是我的力气不够呀!不过,这一只兽也不是大家一起捕的,是意外获得。不用分了,送给轩辕吃,谁叫他保佑我们这里风调雨顺呢。”

人也都高兴着:“这是应该的,是他保护了这一群孩子。轩辕,你这使用的是什么兵器呀!”

轩辕羞涩的一笑:“风来树挡,水来土掩吧!”突然指着地上叫唤着的羊,问巴桑:“巴桑,你有名字,我也有名字,人都有名字。一种兽就是一个模样,它们也应当有名字。”

巴桑好奇:“那你说,这种兽叫什么?”

轩辕听着羊叫的声音,说:“叫羊。”

巴桑高兴地说:“好,好,就叫羊。你们听到了吗,兽以后也有名字啦。”

《史记?五帝本记》:“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所谓“弱而能言,幼而徇齐”,传说他两个月就会说话,十岁就能主持部落。这个说法几近夸张,人没有生下来就会说话的。只是,轩辕的确是天智聪明,特别具有创造性的思维。他以后之所以能成为一帝,是和所有伟大的人物一样,智商都比较高。一个事业和功德空前绝后,光耀千秋流传万古的人,可以说,就是一个天才。当时的人们,把所有的动物都统称为兽,五谷都叫谷,植物都叫草,从这以后就开始有了名称。这些命名也相互传播,有的还流传至今,比如虎狼牛羊,粟麦瓜果,青菜萝卜等等。

附宝把这只羊煮熟,还是分给几家一起吃了,只留下羊皮,给轩辕做了一件裳。巴桑说:“让轩辕穿着一件羊皮的,不行,他配穿一件虎皮裳。”

人说:“大首领才配穿虎皮。”

他认真地说:“轩辕长大了,一定能够做天下最大的首领。”

“话是这么说。不过,虎不易捕,力气大,会伤人。”

“有志者事竟成,我一定要捉一只来。”

“你罢了吧。恐怕你没逮着它,就会被它吃了。”

“走着瞧。”

巴桑很自信,一心要捕一只老虎,就整天到山林里去寻觅。那是一次采集的途中,走到了一个树林边,一群大大小小的飞鸟从林间惊起,他就走了进去,看见一只虎蹲踞在草丛里。知道自己跑起来,虎是追逐不到的,他不跑,就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看了许久,见虎不动,没有向自己攻击,甚至也看着他。人和兽相互对视,他以为这是一只病虎,自言自语道:“一直想给轩辕一件虎皮裳,这一回有了。”

就挺着标枪向前靠近,看那虎缺一只耳朵,没精打采的,真像一只病虎。谁知道病虎也是虎,他不是对手,标枪投掷距离太近,刚做出投姿,虎一跃而起把他扑倒在地,被咬断了小腿。人听到虎啸声一起赶来,才救下一条命。巴桑恨恨地说:“还是我投掷力度不够。要是在虎还没有发现人时,就能够击中多好。”

人皆嘲笑他:“你这是痴心妄想。”

“怎么痴心妄想?”

“投掷的力气再远,那距离也不够老虎一拍的。”

巴桑信服:“是这个道理。哎,好一件虎皮裳!”

人理解他对轩辕的爱心,安慰着:“等以后围猎时,争取逮到一只大老虎,由你送给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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