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两个月了。
距离李战离家出走,已经在外度过了六十多个日夜。
他后悔吗?
不。
实在是受不了父亲的那种严厉,而且他也渴望去到外面的世界看一看,这就出来了,当然,关于此事,他不是完全没有计划的、冲动的,相反,在那之前,做了很多准备。
首先,他有一笔钱。
那是之前过年过节收到的压碎,由于家里经济条件很好,草落堂长辈们也很大方,总共加起来,数目可观,可以抵得上一个中上等收入成年人两年的薪水了。
在李家,长腿李虽然对李战很严厉,可是钱财的方面却从不吝啬,也不会管儿子怎么花他的钱,所以财物方面李战是自由的。
当然了,他平时一个是也不需要自己怎么花钱,另外一个是也没什么**花钱,所以攒着攒着,钱就攒多了,正好可以作为外出的储备基金。
其次,李战通过书信,联系了以前在外面认识的一些朋友。
虽然他从小生长在草落堂,不代表没有在别国的经历,之前的每一个季度,堂里都会组织小孩一起进行游历,菲鸿是每次都会给儿子报名的。
在游历期间,当然多少也会认识人。
认识了之后,李战与对方互相有通讯地址,可以由此联系,他联系了七个国家的朋友,说到时候可能会去那里玩,对方当然是乐意接待。
最后,李战去堂里一个专门养信鸽的地方,要了一只飞鸽。
飞鸽是用来传信的,这样他就可以定时与菲鸿联络,向她报平安了,毕竟他离开家里的初衷,只是想说暂时逃离来自父亲的压力,以及想看看世界的心,并不是从此断绝关系。
总体来说,五十多天的时间,他总共去了七个国家,在朋友的招待下,没遇到过什么大麻烦,也长了很多见识。
这可是在草落堂,天天被父亲逼着练习枯燥的基本功所学不到的。
为什么说是五十多天?
因为就在大前天,李战与朋友告别,正式开启了他的冒险。
是的,他要去一个叫“钻石滩”的地方。
而这个地方的具体位置,开始的时候,他也不清楚,第一次听到此名词,是他在孟王朝那位朋友的家中,听来的一个故事。
据说有一个地方,遍地都是钻石。
那是一段一百多里的江,为名副其实的“钻石”江,江水在非汛期,最深处也不会没顶,湍急的江水底下,只要淘起一箩鹅卵石,其中就必然有闪闪生光、夺目生辉的,大大小小的钻石。
大的,可以比人拳还大,小的,可以小如粟粒。
不知道在多少万年之前,它们在高山峻岭之上,或者在岩石的内里,或者在古树盘虬的树根之中,作为新界无数组成部分之一。
然后,湍急的水流把它们冲刷下来,在汹涌翻滚的江底,随着泥沙或石块滚动着,在不知什么时候,它们停止了移动,就此默默躺在江底再也不动,直到被人发现。
人们最初是如何在江底发现这种闪闪发光的石头的?
已经不可考据,或许在几万年之前,江边有了原始人的足迹时,这种闪亮的晶石就已经引起了原始人对它的好奇和珍爱。
原始人要钻石来作什么呢?
钻石也就是金刚石,拳头大小的钻石比起同样大小的石块来,要沉重得多,在抛掷出去的时候,也能产生更大的力量,击中目标物也就有更大的杀伤力。
原始人用金刚石块来狩杀野兽,一定比石块有效。
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爱金刚石的原因之一?
别笑,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价值观,在原始人的时代,还没有“贵重物品”一说。不过在人类逐渐进化的过程中,总有些特别聪明的才智之士,会把许多偶然的发现逐点逐点累积起来,变成智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类发现,经过加工之后的金刚石,可以变为钻石。
于是,金刚石的用途便不仅止于投掷野兽了,它有了新的价值,再久而久之,当人类发现这种闪亮的东西,它的光辉竟可以经年累月,绝不减退,其价值自然又更进了一层。
有一个时期,天庭大肆盛行佩戴钻石物品,于是在某个生产部门,有大量的钻石被加工了出来,多大量呢?
一个小偷,用一种无底洞的袋子把这些钻石全部偷了出来,逃跑的过程中不慎将袋子跌落,袋子从天上落到了地下的一条江,竟把它的底部填满了。
这就是“钻石滩”的由来。
终于有一天,几个披着兽皮的原住民,偶然拿看在河滩上捡来的钻石块,遇上了来自外界的文明人,发现文明人对钻石的喜爱,远在他们的想像之外时——
钻石的价值观,就开始确立了。
幸运的士著,在文明人处用钻石换到了他们所需要的物品,而不幸的土著,由于手上有着钻石,遭到了文明人的杀害,他们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为什么那种在江边随手可以检到的东西,会引得一些人起了杀机。
又不知过了若干年,这段江的江滩和江底,有大量钻石的消息,终于传了出去。
遍地钻石,随手可捡。
还有什么比这个现象更吸引人的?
于是,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岭,千里跋涉,远赴这满是钻石的地域,终于,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万的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涌向那里。
如果人类是一种理性的生物,是一种天性和平的生物,是一种不带侵略性的生物,如果人性中有公平,不贪婪、不凶残、不自私……
简单说-句,如果人类不是人类,而是一种秉性和人类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话。
那么情形就很好。
再多的人涌到江边来,大家各自把自己捡到的钻石收起来,谁肯起早落夜,谁肯冒险涉到水深及腰的急流中去,谁机敏过人,凭脚趾踩踏的感觉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还是钻石,谁肯向江水更汹捅的上流去,谁就可以得到更多。
得到更多钻石的人,会引起其他人的羡慕。
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
所以羡慕只是羡慕,不会产生其它的心思。
只是可惜,人类是人类。
于是,当大量的人涌到江边的时候,人类必然的行为就发生了,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捡拾钻石,当别人半个身体浸在冰寒彻骨的江水中时,他们在火堆旁喝酒取乐,磨着他们的刺刀。
然后,当人家带着钻石,抱着疲乏欲死的脚步瞒跚地沿着江潍,回到简陋的栖身所的时候,有武器的人利刀挥动,结束了他人的性命,他们得到了他人的财富。
也有的人,拥有更多的杀人利器。
更多持有利器的人,冲进了一段江流,在利刀挥动之下,声称这段江是他的私产,任何人要在这里捡抬钻石,必须听从他的分配。
自然会有人不同意。
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结果就是他冒着鲜血的尸体,顺着急湍的江水翻腾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溅起鲜红的血水,等到血水越翻越多,自然而然,这段江流就属于私产了。
真正捡拾钻石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捡拾。
但是他们得到的,却再不属于他们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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