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敬你一杯!”宋杰抓起酒瓶子敬秦书婉,而秦书婉也毫不客气,碰了之后,又是一口气吹了一瓶。
这连着两瓶啤酒,而且还是在空腹的情况下和下去,让,秦书婉竟是有些微微的醉意了。
“你知道吗,宋杰,我之前也有像你现在这样,失恋过。”
宋杰听了之后,没有搭话。只是继续听她说。
“那是我刚时候,那年我18岁,第一次走进大学校园,对那里面充满了期待,因为从一刻起,我终于可以像其他女孩子一样,去向自己喜欢的男生表白。
遇到他是在一个雨天,教室里的同学都走光了,而我没带伞,一个人站在教学楼得门口,看着雨滴落下,却又不敢去踏出一步,夜很黑,当时我很害怕,而是在这个刚好的时间里,他刚好出现了。
他为我撑起了一把伞,从那一刻,一直撑到了毕业那一天。
他对我很好,却从没有占过我便宜,甚至牵手,都没有过。照毕业照的时候,我本打算将我的初吻送给他,而当我迎去的时候,他……倒了!
后来我得知,他患有白血病,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出现过,或许他还活着,但他,却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秦书婉说完,眼角有泪光闪烁,但她却没让眼泪留下来,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小姑娘,她是解珍玉器的老板,她,没有哭的资格。
那些青春总有遗憾,爱过恨过,哭过笑过,努力过,也失去过,但是,从未后悔过……
而这一夜,有三个人,一起失恋!
一箱的啤酒,被宋杰和秦书婉两个人很快喝光了,完了之后他们又要了一箱,这才喝了个尽心。
结账的时候,秦书婉已经醉的不成样子了,而宋杰却是清醒的,喝了这么多酒,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跟喝白开水没啥区别,身体的特殊,让他可以免疫酒精给神经带来的刺激,从而不会喝醉。
宋杰狠着心留下280块钱结了账,然后准备搀扶着秦书婉离开,可在这个时候,有七八个小混混却是围了过来。
已经是深夜了,街头也没多少人了,这个烤肉摊,剩他们两个和这些小混混了,应该是他们看宋杰长的像小白脸肯定是被这个漂亮富婆包养的,而且这个富婆现在醉了,只要把这个小白脸干倒了,在这富婆身揩揩油,倒也是蛮爽的嘛。
“几位,有什么事么?”宋杰似乎是猜到了他们的企图,将自己的一件外套披在趴着睡的秦书婉的身,然后他站了起来,面对着这七八个小混混,他没有丝毫的胆怯。
这些小混混带头的一个染着一头黄毛,戴着个大金链子,穿着一身牛仔服,胡子拉碴的,毛没长几根,倒是喜欢这种沧桑的风格。
黄毛偏着头,指了指宋杰,说道:“你小子现在给我滚一边去,最好闭眼,不然眼珠子给你扣出来。”
“哦,你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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