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郎阿九虽身板瘦弱,却有我布衣任侠重承诺,讲义气,轻生死之豪情,这是王爷之福,符合韦祐选拔之条件。”这时,韦侠站了起来,他看向阿九,声音无比清越,冲着萧王爷点头。
“阿九,慕容女郎推举你识礼仪,擅汉字,识汉家,萧王爷说你能言善辩,机敏过人,我看你重承诺,讲义气,轻生死,可与我同榻几而坐!”
能跟韦侠同一榻几,是何等的尊贵,要知道,这萧家军帐之中,韦侠跟萧王爷的榻几并排,主宾地位相当!
骊歌一怔,迅速的拱手施礼道:“喏!”
这个时候,骊歌依旧是遵从的汉家礼仪,长者赐不可辞,长者赐座,她不能推辞,否则就是给长者难堪!
骊歌完全将韦祐当做了备受尊重的长者。
她恭敬地冲着萧王爷和韦侠行礼,身体靠后,跪坐在韦侠榻几后侧,隐藏在营帐的光影之中。
接下来的宴会,就是酒肉飘香,人声鼎沸了,骊歌闻着酒肉的香味,肚子里的馋虫上涌,天知道,她自从在胡贵人府上吃了慕容燕赏赐的一顿饱饭,吃到了烤肉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闻过如此喷香的烤肉味了,但是,她不敢乱动,她也不能乱动,生怕一动,她就会被重新划到兵营马厩中,在没有确定她的未来之前,她不能轻举妄动。
一块细白的丝帛方巾伸了过来,韦侠眼眸温和,示意骊歌移过来一点,他要为她擦拭脖自上渗出的血珠。
那神情不容拒绝,她知道她身上还有马粪的味道,她不适应靠近这些贵人,但是,韦侠举着丝帛方巾的手勾动着,她忽然心一横,向着韦侠的方向跪着挪动过来,这个男人的气息清新醇厚,眼神坚定正义,令她的好感悠然而生。
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如兰,骊歌微微侧头,那韦侠的细白丝帛方巾上顷刻间染上了血红,韦侠不知道为何,嘴角上扬,像是极为满意的样子,微微一笑!
这一笑,令挨着韦侠最近的骊歌顷刻间杏眼圆睁,惊讶地跟韦侠的黑眸撞到了一起!
刹那间,空气仿佛凝固了,骊歌瞬间低下头,额头渗出自惭形愧的冷汗!
韦侠英挺傲然,俊秀中透着儒雅,左手端着一尊酒杯,正饶有兴趣地低头看着为骊歌擦拭过脖颈血珠的细白丝帛方巾,刚才那一眼,骊歌看的清清楚楚,韦侠窄袖高冠,神情欢喜,那细白丝帛之上,她的血珠晕成了一朵心形的,在跟韦侠修长手指接触的地方,居然渗入了韦侠手掌皮肉之中!
居然如此诡异!
韦侠如此人物,居然拿细白丝帛方巾亲自为她擦拭脖子,而且,她的血珠诡异渗入韦侠手指皮肉之中!
骊歌大惊,神情愕然,她迅速地低下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看到的一幕!
“祐对小郎阿九甚为满意,劳烦慕容女郎将阿九交给溪丫,带着小郎换洗一番,王爷的马厩味道太重,祐被小郎阿九差点熏晕了。”
韦侠对她非常满意!韦祐后面说什么,骊歌完全听不到了,她的心中狂喜着,她终于能摆脱兵营马厩的兵奴身份了,只要离开兵营马厩,她就有了活命的机会!
她能活命了,阿恭,阿泰,你们逃出兵营能够活命,阿九也争取到了活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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