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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人和_第465章 潜逃(四)

“会不会……会不会他只是想救他侄子游宇呢,所以来把某些证据毁了?”

“这怎么可能,这样不但救不了游宇,反而只会进一步害了游宇。”常信说道:“采购造假的事情,‘游家沟’有采购记录,还有‘游家沟’、银行以及游宇名下两个新发公司的的货款流转记录,再加上这个养殖场和上游供应商、饲料商等等的交易记录,再加上那个天宏塑料厂的销售记录,这些证据加在一起,就算拿不到新发公司自己的账本、记录,也足够给游宇定罪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把相关证据毁了,那就是摆明了对抗调查,只会被从重处罚。这个道理我都明白,游志刚不可能不明白,所以他烧掉的东西应该不是这个养殖场的账本、出入库记录之类的,而且那些东西正常情况下来说,应该早已经被警方取证拿走了,那么长时间了,不会还放在这里。应该是能证明这个养殖场和他游志刚有关联的东西,他这是在自保,或者至少给警方侦破增加难度,为自己争取出逃的时间。”

徐显慧微微蹙着眉头想了想,又问道:“那你说那些被烧了的文件究竟会是什么文件呢?什么文件能既跟这个养殖场有关系,又跟游志刚有关系?这个养殖场和‘游家沟’有业务往来,肯定要签订采销合同之类的文件,但是这类文件‘游家沟’那边应该只需要主管采购的游志强签字就行,根本不用游志刚管。除了这类文件之外,实在想不出这个养殖场还能有什么文件和‘游家沟’有关联,更别说游志刚了。”

“不好说,不过我判断应该是个股份代持协议一类的文件。”

“代持协议?什么意思?你是说……是说这个养殖场游志刚也有份?”

“嗯,很有这种可能,甚至目前看来,这是最合理的一种解释。但是以他的身份,显然不太方便直接持股,出现在这个养殖场的股东名录当中,否则这关联交易就太容易被人发现了。所以很可能他是找了人帮他代持股份,那么在工商局的档案里,这个公司的股东名录中就没有他了。但是另一方面,他和代持人之间肯定就得私下签署一份代持协议,这种协议通常是一式三份或者四份,就是代持双方各一份,涉及到的企业一份,有时候公证处或者律师事务所还会有一份。那现在来说,最有可能泄露他和这个新发实业关系的就是这儿保存的这一份协议了。如我刚才所说,账本、销售记录等资料可能都已经被警方取证拿走了,不过大概是从代理做账的会计公司,或者是其他办公地点拿走的,而警方没想到还会有这种东西,所以这份东西才暂时保留了下来,但毕竟眼下新发实业正在被调查,指不定哪天警察就查到这儿来了,因此他才冒险来把这份销毁了。”

“可如果真是你说这种情况的话,他这样干也没多大用处啊。”徐显慧说道:“有人帮他代持股份,那么那个人的名字就一定会出现在新发实业的股东名录里,工商局就有登记。现在新发实业造假骗了‘游家沟’那么多钱,警方调查的时候一定会找到这个人询问。这个代持的人不可能会给他背这个黑锅吧,肯定就把他供出去了,这人手里同样还有一份代持协议,那他烧了这份还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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