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当夜色完全降临后,暮白时不时的能从四面八方听到不同野兽的吼叫声。
“看来这里的生物都是夜间动物,难怪白天看不到任何野兽!”暮白摸了摸肚子,咽了咽口中的唾液,这一天他都是靠着野果来填饱肚子,身为食肉动物的他,可谓是憋坏他了!
圆月悬空,狼嚎不止,正值是满月的时候,林中因迷雾的散去而显得更加清晰明亮,月色的冷光洒落在暮白的脸上,为他徒添了一份冷峻。只见暮白皱着眉头,身影矫健的穿梭在丛林中,引起的声响几乎细微不计,他仔细的听闻着群狼的方向,手中紧紧的握着桐木匕首,警惕的观察着周围。
在前进不到几百米的地方,暮白果然发现了群狼的踪影,这群野狼体形硕大,暗绿的皮毛使之与丛林隐为一体,很难辨别,暮白舔了舔舌头,大大的眼睛充满了对食物的欲望,当然他的目标并不是这些狼群,对于暮白来说,狼肉非常的难以入口。
群狼的出没说明附近必有丰富的食物,而暮白在不清楚附近野兽实力强弱的情况下,根本不敢单独狩猎,往往的一个失误,就很有可能由猎人变成了猎物,而这些群狼则很好的帮助了暮白如今的处境,再说,从狼群里夺走已经死去的猎物,总要比自己单独狩猎而杀死猎物来的轻松,当然后果只是需要面对这群不会爬树的野狼罢了。
当你没有亲眼看见狼群的行动前,你是永远也无法想象到这种生物的聪明与狡猾,好在暮白对于狼这种生物很是了解,如同一个影子一般黏在狼群后面,丝毫不被它们所发现。
整个狼群的行动很是默契,从前锋到后卫,从狼王到小兵,你甚至还会发现隐藏在暗中的侦查狼,它们几乎将团队的意识配合到了极致,让敌人无从下口,而这也是暮白不愿与狼群为敌的原因之一,好吧,暮白承认,狼肉虽然不好吃,但也不难吃。
“找到了!”暮白眼神一亮,因他处于树梢,视野要比狼群开阔许多,前方大约离狼群三百米的地方,一共有八头蹄角鹿正在觅食,暮白瞬间判断出自己无法提前抓走一头蹄角鹿,只好按原计划进行。
蹄角鹿属于杂食动物,体形比狼还要大上两倍,如果此时蹄角鹿的数量不比狼群差的话,大概该逃跑的是狼群,而不是蹄角鹿。
暮白盯着树下的蹄角鹿,眼神微微眯起,他能清楚的看见蹄角鹿处于头顶和四腿侧翼的骨角,骨角非常锋利,如同从体内生长而出。但暮白知道,骨角的材质并不是骨头,而是一种比骨头还要坚硬的特殊材料,而这种材料只有在一些动物的身上才能生长出来。
当蹄角鹿发现狼群的接近时,已然为时已晚,群狼早已在将它们团团围住,想要逃离的话,只能选择突围,领头的蹄角鹿很是聪慧,一眼就看出狼群最为薄弱的地方,带领着其余七头蹄角鹿狂奔而去。
“嚎……”体形并不比蹄角鹿小上多少的狼王发出一声长啸,带领着众多野狼包围而去,它并没有选择强攻,而不断的骚扰着蹄角鹿的前进方向,而其余的狼群则是不断的变更着阵形,欲要将这些蹄角鹿分割开来。
“嘶!”蹄角鹿看出情形的不妙,不再避让狼群的进攻,而是朝着一个方向猛然发起了进攻!只见八头蹄角鹿排成一排,头顶朝下,组成一个一字型阵,直接朝狼群中撕去。轰隆隆!大地微微颤抖着,八头蹄角鹿因四腿侧翼和头顶的骨角,就如同一把弯刀向前方撕裂而去,元气势相当的惊人。
而狼群对于捕猎蹄角鹿很有经验,从蹄角鹿的正前方躲开,继而从它们的后方发起进攻,因蹄角鹿要保持阵形,则无法将速度提至最快,而狼群则立马从团队合作变成单兵作战,只见一头头的野狼从后方越上蹄角鹿的后背,不断的撕咬起来。
虽然蹄角鹿奋死挣扎,但是还是经不住狼群数量的繁多,不过它们的目的已经达到,冲出了狼群的包围圈,在舍去五头蹄角鹿的生命后,仅剩的三头蹄角鹿终是逃出了生天。狼王发出嚎叫,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让狼群紧紧的包住死去的五头蹄角鹿,防止意外的发生,都说狼是贪婪的,但它们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恶劣。
狼王吼叫了一声,开始享用他的权利,最先进食,就在它还未从狼圈的外面走进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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