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叶秋葵,22岁的这一年,早已经把深圳的各大酒吧都混遍了。
我当然不可能是经常化着浓妆坐在吧台,风情万种对着寂寞的男人说:“先生,可以请我喝一杯吗?”
也不是在那个光怪陆离的酒吧陪那些借着喝多了这样可笑的借口占女孩子便宜的那些男人的舞伴。
而是,酒吧是我求生的饭碗。我跟着一个叫林萧的大龄女歌手,在一个叫甩掉的乐队里面当一名鼓手。半夜时分,下班之后走出来就能看到这个可笑落寞的城市里面,喝醉了的人在一边耍酒疯。
见过了太多耍酒疯的人了,有的人喝多了就哭闹,有的人喝多了很安静,他们喝多的借口总是那么雷同与冲动,那就是失恋了。
我总是不屑并且冷漠的微笑,这个世界上其实失恋真的不是什么可以十分难过的事情,可以失恋至少证明还能在一起有过一段美好时光,对不对?
在我的心里面,只有不配这个词才能真正地挠中我的心痛。没错,我很没种,我忘不掉那个说我配不上他的男人。<div id="ad_250_left">
他叫关宇,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角落混得还算不错。
我们相识于一个赫赫有名的红灯区。
那一年,我十八岁,蠢钝得无可救药,被初恋男朋友骗到了深圳,误入了红灯区。而他就是那个最后对我伸出援手的人,在我上班的第一天就把我从火坑里面捞了出来,带我回家。
或者每个女人都是有英雄情结的吧,我也一样。我对他从感激到好感,到最后我逃不开爱上他的命运,我的感情来得汹涌,最终用低俗的手段勾引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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