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罗凤和刘镇鸣的事处理好了,我从蒋佐良子的店铺回去之后,王思博依然坐在大厅里看着书,根本没给我这个进他房间去找钢笔的机会。
这是我两年之后的第一次经过他的身旁时,留心了一下他。
穿着黑色的质地极好的睡衣,滑滑的套在他的身上。
他在看书时很专注,刀削般的五官,从侧面看就更是完美了。
他就那样坐着,我进门了,他都没有抬起头来,灯光柔柔的照着他,修长的指尖骨结分明的捧着书,让我感到他的一股浓浓的书卷气。
这样的人,从外表上怎么看,也不应该像个混社会的,可是他却混了,我倒是从来没有见过他对付任何一个人,但单从慕容千寻和王诺茜那样凶狠的人,都对他俯首称臣,就可以知道他肯定很狠,才能驾驭得了他们。
走得近了,我立马弯腰鞠躬,这也是我每天应该做的事:“博总好。”
现在我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钢笔在他的手上,所以就算我心里再怎么的想要质问他,我都不敢问。
我相信王云,她不会骗我的。王云和慕容千寻并不认识,她不会无缘无故的创造出这么一个人来骗我。
要是他不承认我就拿他没办法,可能还会为此让他起了疑心,从而把王云挖出来,害到了她。
我向他打招呼,他依然和平时一样,头也没有抬,挥了挥手,像是对我极其的不耐烦,我不想和他说话,他也是,我赶紧趁机就开溜。
他总是有那样的气场,我一靠近他,觉得压抑得不得了,就想逃离,不敢面对他。
除非他主动的接近我,他给我的感觉我和他就真的是只是陌生人,只要我把任务完成了,只怕他连看一眼都不愿意。
王诺茜陪着我上了三楼,过二楼的时候,我借故系鞋带,看了一眼地形,和我第一次出现时的情景是一样的。
地面依然光滑得一尘不染,能够映出人影来,房子倒是有四五间,就是不知道王思博住在哪一间。
看来必须得等王思博不在家了,我才有这样的机会。<div id="ad_250_left">
我突然想起了,每年的大概就是这段时间,也说不清楚是哪一天,他都会离开,不在家里一整天,我得抓紧那天的时间把那只钢笔给找出来,那将是我这一年里最好的机会了。
白天他倒不在家,但是白天我又必须得去上课,周六周末又必须得去练习全天,潘尼每周都会从韩国飞过来亲自教我,这样好的机会我也不舍得放弃。
在潘尼的调教之下,现在我已经能够做那些世界顶尖的高难度的动作,也越发的喜欢上了这个舞蹈。
而且就算我舍得放弃,王诺茜也不会留我一人在家里,她会在王思博离开之前,准时的出现在我的房间里,把我弄出去。
如果他离开那天我还是没机会的话,看来下周我只能想办法让自己生病,这样白天就能住在家里,到时候再见机行事。
打定了主意之后,我起身跟着满脸不高兴的王诺茜朝我的房间而去。
她去给我放好了牛奶,让我去洗澡,她转身就出去了。
好在她不用在这里守着我洗,要不然我一脱衣服,她就会发现我的伤口了。
我将卫生间的门关上,闻着浓浓的牛奶香,并没有下水,自然是因为背上的伤口的原因。
等到时间差不多,我起身将牛奶给放掉,看着还挺可惜的。
我将木桶冲洗好,换上了睡衣,躺到了大床上。
最近夜里渐凉,天气越来越冷了,我已经有一周的时间没有睡在草丛里,这是王思博的命令,我自己的身体也觉得受不住,别说睡了,就是现在出去坐一坐,我都会感到寒冷。
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二点了,经过了一天的折腾,我确实累坏了,倒头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蒙蒙胧胧之中,我听到了我的房间的门有被钥匙扭动的声音,那声音虽然轻,但还是让我惊醒过来。
我以为是我的耳朵出问题了,竖起耳朵仔细地听。
当我看到门果真被打开,露出一条缝,外面走廊里的灯照进来,正在我差点吓得叫出声时,我看到一个人影闪了进来,让我将要喊出来的声音硬逼了回去。
因为我看到了进来的人是王思博,他很快将房间的门掩上,并没有锁死。
就算他没锁死,但是这幢房子里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不知道他进来干什么,难道他又是一个像高跃那样的死变态吗?
大半夜的摸进我的房间里来,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可是我又转念一想,若是他想对我干嘛,这两年以来,他有的是机会,根本不会等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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