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夕见到礼物挺高兴的接过来,嘴里却说:“来都来啦,干嘛这么破费!”
典型的嘴不对心式。
“偶尔在一个拍卖会上看到的,觉得挺符合阿笙说的您的气质,就拍回来,您看看,喜不喜欢?不喜欢,我朋友那里还有别的样式。”
把林美夕哄的很好,打开了盒子,是一枚点翠的牡丹花胸针。
底托是黄金,上面的点翠是上品的翠蓝色羽毛,花朵中间和四周,分部镶嵌着几颗色泽饱满暗红的玛瑙石。
低调的奢华大气,的确是一件让林美夕很满意的礼物。
今天的林美夕穿着一件翻领的皮粉色毛呢连衣裙,显着年轻又庄重,林宝笙小心的把胸针拿出来,给母亲别再胸前的大翻领上。
衣服瞬间就像有了生气一般,给人的感觉又是端庄,又是华贵。
黎晏卿给老丈母娘的见面礼也是相当成功。
果然,牡丹很趁林美夕的气质,黎晏卿由衷的赞赏道:“伯母果然如这牡丹,真国色。”
郎盛文在一旁瞧着这胸针也是非孤品就是古董,怎么看也是怎么好,可惜他带不了这种东西。
“小晏啊,这胸针看起来,也像是古董。”
“伯父好眼力啊!”郎盛文一听面露惊喜,真让他给看对了,接着又听黎晏卿说:“这胸针是您那怀表王爷的王妃所拥有,两个是一对拍下来的,这其中还有一段佳话。”
林美夕有点好奇,插话:“什么佳话?”
“这王爷和王妃虽然不是历史上的名人,但在当时,咸丰年间,却是出了名的恩爱夫妻,伉俪情深,在当时可是一段流传全京城的模范爱情。”
这传闻的真假无从考证,当初黎晏卿在拍卖会上,这两件古董也真是一同作为爱情信物拿出来拍卖的。
他当时是看中了那个牡丹胸针,只觉得一眼就很有缘的感觉。
后来遇见林宝笙,本来是打算把胸针送给她的,但这次来拜见岳丈岳母,黎晏卿就拿出来了,觉得送给岳丈岳母更合适。
果然,他眼光很准,两样东西既得两位老人的欢心,又配他们的气质,寓意也特别好。
“小晏品位高眼光好,可把小宝感染感染,我记得我三十多岁的时候,小宝用她第一桶金给我买礼物,你们知道买的是什么吗?”
林宝笙去扒拉她妈的胳膊,示意她妈,那好歹是她第一桶金买的礼物啊,给点面子不说行不行?
林美夕用实际行动来告诉她,这是不行的。
见黎晏卿和自己的丈夫都摇头,无视女儿的目光,一脸的心痛表情,特悲伤的说:“小宝竟然给我买了一件老年的深灰色羊毛衫,什么……还是个挺贵的牌子,我现在还压箱底等再过十年穿呢!”
林宝笙小声的辩解:“还不是当时您说要穿羊绒的毛衣才暖和,我就去买的嘛……白色你说爱脏不好洗,黑色又乌涂的显老,挑来挑去,也就是灰色最符合要求……”
郎盛文也附和道:“女儿还不是一番心意,都把你以后要穿的衣服准备出来了。”
黎晏卿不发表意见,但一脸的笑也在表明态度。
太欺负人了,这一家子真是太欺负人了!
林宝笙朝男人做了个鬼脸,一跺脚一甩手,跑厨房去看厨房阿姨做什么好吃的去了。
林美夕收到了合心的礼物,美滋滋的回到厨房和厨娘继续张罗午餐,嘴角的弧度就没放下来过,郎盛文也是,眼角都是细细的皱纹。
不过一条一条的,柔软了内心,拉近了一家人的距离,让黎晏卿很快就融入这一家轻松有爱的氛围里。
郎盛文在客厅里与黎晏卿天南海北的聊着,厨房里,林宝笙跟母亲在制作美味的菜肴。
以前只有老两口外加保姆厨娘的小别墅,一下就从冷清变的热闹温馨起来。
林宝笙和黎晏卿心里都有个同时的小遗憾,要是女儿也在,会更热闹,更温馨的吧。
午餐应该是郎家最近都很丰盛的一顿,平时就夫妻两人在家,自然以简单清淡的饮食为主,而今天,餐桌上几乎是满汉全席的标配。
林美夕最开始是不主张这样隆重丰盛的,一度还想到酒店定位置,但实际见到了准女婿与想法是根本不同的,林美夕就差把自家的厨房搬空到餐桌上。
谁让准女婿这样讨人喜欢。
这真是应了那句,老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林宝笙与男人相处的时候,永远都有一份热恋中的感觉,虽然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两人感情越来越趋于老夫老妻式的平淡,但只要你看林宝笙去瞧男人的眼神表情。
就能感受到她对他的喜欢,还处在最浓烈新鲜的时候。
郎盛文和林美夕都强烈的感觉到了她的欢喜娇俏的情绪。
尤其是在看爱人时的表情,让郎盛文突然就想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喜欢林美夕的时候,大概每天都是这样的状态。
林美夕很感叹,她自己都记不清有没有过女儿这样的时候。
林宝笙眼睛发亮的快速扫视了一下一桌子的美味,很快把母亲亲手做的菜肴挑出来,等郎盛文讲完话,父母先吃第一筷子的时候,林宝笙夹了块色泽鲜亮的红烧肉给男人。
“尝尝,这是我妈的拿手好菜,我小时候怎么吃都不腻,到现在也是呢!”
黎晏卿微笑着吃掉,动作优雅,细嚼慢咽,林美夕也期待的看着他。
味道是真的好,酱汁鲜甜,清爽不腻,与他之前吃过的红烧肉,的确不一样。
由衷的赞叹:“好吃,比我之前吃过的都要爽口特别。”
林宝笙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赞美她妈的厨艺好比赞美她妈长的漂亮要更实在,更讨她妈欢心。
要知道她母亲最自豪的一个地方就是厨艺,以前林美夕常跟人自豪的说,她女儿上学十二年,每天早上都有早餐吃,而且都不重样。
这是作为一个母亲,爱自己女儿负责任的表现。
林宝笙也潜移默化受到影响,在吃的方面,给女儿小葡萄永远都是最好的,就算她不会,也很努力的去学习着。
用餐时,规矩不多,就是不能浪费食物,其他的可以交谈,很随意。
不像以前在香港,那时老太爷还活着,每次回祖宅,都要食不言寝不语,整个饭桌上静悄悄的,小黎晏卿总会感觉很憋闷。
午饭过后,一家人在客厅聊了一会天消消食,郎盛文和林美夕就要午休,林宝笙和黎晏卿不能走,林美夕说了,要住一晚上才行。
黎晏卿答应的痛快,女儿托给单寒照看,明天上班他也可以从这边直接去公司,反正都在香城,什么都不耽误。
林宝笙不想惹她妈生气,也只好答应,只是很想女儿。
郎盛文给黎晏卿安排了林宝笙房间的旁边一个客房,其实他是想直接让黎晏卿和女儿共住一个房间就好,没准他还能早点抱上孙子。
不过那客房对两人来说也就是一个掩饰,黎晏卿还是在林宝笙的闺房里休息的。
房间是很公主的粉,她妈林美夕当初给她装修的,林宝笙实在是算不上喜欢粉色,还有点嫌幼稚,但穿衣什么的还总买粉色的,很矛盾。
小时候也幻想过拥有自己的粉红梦幻公主房,这房间让她妈装修的倒是挺符合她这一幻想。
打量了一遍小女生的闺房,也知道林宝笙基本在这里是没住过的。
有点好奇,家里的小妹随了亲姑姑,彪悍型的妹子,房间装修布置的比他的房间还简洁明了,基本是没见过这样粉嫩的闺房。
要是能在这里来一场……感觉应该会很刺激吧?美大叔和俏萝莉~
不自觉的就想多了,然后就去从身后抱住正在铺床的女人。
坏大叔要扑倒小萝莉了!
她弯腰双手撑在床上,男人也弯腰覆在她柔软的身体上,环着她的小肚子,俊脸可劲儿的在她耳后颈项的皮肤上蹭。
不知道老男人发什么情,她用肩胛骨去撞他,“别闹,一会还得给你看看伤口换药呢。”
男人劲腰一个用力,林宝笙就被压趴在床上。
敏感如林宝笙的神经,也知道老男人是要发~情了。
可是现在肯定是不行的,不管伤好没好,就是在这个地方,隔几间屋子就是母亲和郎盛文的主卧室,无论如何都是不可以的。
男人的大掌已经从衣服下摆伸进去,开始有规律的捏她腰间软肉。
痒痒的还有疼,林宝笙拱他:“有什么情回家再发,我妈就在隔壁呢!”
有母亲在的地方,林宝笙心里总是忐忑的,这事千万不能做,很害怕被发现。
黎晏卿也知在父母家做这种事不合适,再说小女人自小被教育的,心里有负担,肯定放不开。
呼吸粗重的喘了几声渐渐归于平静,半响等两人身上的热度都褪下,男人才在她的耳边轻飘飘的说:“等过年你不在家,我把我们俩的卧室重新装修一下,就要这种粉色系嫩到出水的小女生闺房,你说到时候,我们俩……嗯,会不会更有感觉?”
“什么感觉?”
林宝笙愣愣的问了一句,就见男人清俊的脸上浮出坏坏的笑,双眼憧憬的看着她,“大叔欺负小萝莉的感觉……”
每个男人的潜意识里可能都有萝莉情怀,喜欢比自己小的,鲜嫩青涩的出水的。
要不说萝莉有三好,声娇体柔易推倒,黎晏卿也好这一口。
林宝笙明白了男人的意思后,做了个出乎人意料的反应。
一个翻身,大力气的把男人压在自己的身下,然后轻佻的捏着男人刀削一般的下巴,色眯眯的样子,又粗犷又豪气的调戏道:“妞儿,给大爷笑个?要不大爷给你笑个吧!”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他说大叔扑倒小萝莉,林宝笙就特别想变成翻身压他,变成霸气的总裁攻,一副要攻陷全世界的雄心壮志。
她骨子里应该是住了个汉子的吧?
两人嘻嘻闹闹到下午,直到郎盛文来喊黎晏卿,要他陪他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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