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见她一声不吭的就要下床,以为她要去找女儿睡觉,忙拉住她的手腕,急了,“我都说了实话,你怎么还要走!”
瞪了他一眼,林宝笙不做声的扯开他的大爪子,就这样坦坦荡荡的出去给他找药。
黎晏卿一下就跟泄气的皮球一样,瘫倒在大床上,一声大过一声的哀叹,漫漫长夜,他不要睡冷被窝!
闺女,爸爸也陪你睡觉去!
想好了就行动,有点小庆幸自己当初给女儿装的床是双人床,依他们三口人的身材,正正好好躺一床。
林宝笙推门进来,就见到男人要下地,以为他要去洗澡,大声喝住他:“搁床上好好的躺着,还想去洗澡,要不要命了!”
“要命更要老婆!”
被男人那犯规的委屈样给气笑,林宝笙上去上手掐男人的脸皮,“越来越会耍赖皮了,是不是?老实儿的坐好,从今天起,一个星期不许洗澡!直到伤口完全好了为止。”
“不去陪女儿,只陪我。”
男人没得到肯定的答复,固执的问她。
林宝笙终于是忍不住笑出来,边笑边说:“没想到你还是个固执的boy,这样子真像女儿,好~我不去陪女儿,我只陪你,乖乖的来让我给你上药。”
说着就去拿棉签药水处理男人的伤口,没注意到一脸固执的男人眼中,闪过一丝光芒。
说是让黎晏卿一直不洗澡等伤口好,实在是不大现实,没办法,林宝笙只能想办法不让他的伤口沾上水,也苦了她每次都要伺候老男人。
一场秋雨凉一场,林宝笙裹紧身上厚实的羊绒大衣,真喜欢这上面又大又柔软的狐狸毛领子,暖绒绒的,既御寒又舒服。
林宝笙穿的是整个办公室最多的姑娘。
香城临海,深秋的气温也不会很低,有些多爱美的女孩子都穿着丝袜高跟鞋和连衣裙薄呢大衣出街。
看着是真的挺漂亮的,有气质又时尚,林宝笙年轻时,呃……也就是没生孩子之前,也是这时尚大军中的一员。
而就在昨天,她就这么的穿了一天,晚上回家就感冒发烧了。
气的老男人连夜开车出去给她买大衣,保暖内衣,长靴棉鞋,围巾帽子,样样都买一堆,穿几个冬天都够!
今天早上更是给她裹成了一只要冬眠的大狗熊,让人看起来就特别的温暖。
不过真的是很暖和,天冷就要多穿衣,穿的严实才是王道啊!
“宝笙,你怎么捂的跟大妈似的,这么严实!”
莉莉瞧了一眼进来的女人,还以为是走错楼层的后勤部员工,因为后勤部不用外出应酬签合同,所以里面的女性职员都是三十多岁的大婶级别。
“不穿多,真的冷……阿嚏!”
揉了揉鼻子,抱歉的看着莉莉,“不好意思哦,我昨天晚上感冒发烧了……”
莉莉哀嚎:“完了完了,本来就在感冒边缘,现在非得正式感冒了不可!”
林宝笙一边笑一边摘帽子脱大衣,谁知莉莉眼见,看见了大衣领上的标签,是prada的logo。
一把抓住淡粉色的大衣,莉莉奇怪的问她:“宝笙,你说你的包是a货,不会这大衣也是a货吧,怎么我看着这么像真的呢?”
且不说这手感上佳,就是领上一圈的纯色狐狸毛,看起来就和那几千块几百块的大衣毛领不能相比。
虽说a货仿的都以假乱真,让人分不出,但真正的奢侈品牌是有一种都没有的气质,识货的人,一打眼就能感受到。
当然,莉莉虽然买不起这些奢侈品,但不妨碍她成为一个识货的女人。
万一哪天追求她的高富帅拿一个假货来糊弄她,她岂不是被骗的团团转。
林宝笙没想莉莉会这么直接的问她,莉莉这么问也没什么,两个人这几个月处的很好,以亲密的女性朋友自居,林宝笙除了宣绿,也就跟李莉关系最好。
装作特别不在乎的样子,林宝笙跟她笑言:“以为我的包是a货,这下我买了真品也没人认出来,没想到你是个眼睛毒的,一下就给我认了出来,你看,就有你这样识货的。”
编故事林宝笙还是一流的,不然也不能出国留学四年不回家。
“这一件大衣少说也得万八千的,尤其这还是当季新款限量版,你得花多少钱买它啊?你这钱花的这么大,你吃什么喝什么?
李莉在时尚杂志上看到过这款大衣的宣传照,后面好几个零,她都是仔细的查了一遍才读出来。
她们一个月能有几个钱的工资,要是上个月节衣缩食的省着点,这个月的工资能买个lv的新款包包,宝笙看样子是和父母住在一起。”
这也不好说,是人家家境殷实,用工资买件大衣根本不是问题。
“你放心吧,我要是吃不上饭,不还有你呢嘛,你忍心看着我饿着不管?”
“忍心。”
林宝笙见莉莉这样‘绝情’,小脸一苦,装作哭天抹泪的样子,就开始控诉起她来。
“要是为了奢侈品连饭都不吃,除了魔障了就是虚荣心太强,这样的饿死了,也是为社会除害。”
莉莉见过她邻居家的女儿,与她一般年纪,小小年纪就爱慕虚荣,喜好跟风攀比。仗着漂亮钓到一个黑心的富二代,被人骗了色,什么也没捞到,但却迷上了奢侈品。
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让她的父母流浪街头,之前,她家还是小康家庭。
所以,莉莉喜欢朴实单纯的女孩,与宝笙亲近,也是觉得这丫头幸福指数高,人简单朴实。
但是仅仅几件奢侈品就说人家不朴实了,也太过肤浅片面,莉莉知道,看人是要看心看内里的,只有心地的好的,本质好的,才是真的好姑娘。
林宝笙也知道莉莉的性格,更为交到这样的朋友而开心。
宣绿的刺青会馆开业,林宝笙想带着黎晏卿去参加剪彩,可是黎晏卿那天有事没去成,林宝笙独自到场却偶遇到了victor。
victor是前一天到的香城,没想到如此幸运,遇见了他的梦中女神。
说林宝笙是victor的梦中女神有些夸张,但对victor来说,林宝笙的确是与众不同的。
从机场第一面开始,就注定,她在他心中占有一席不平凡之地。
送上超级大花篮,林宝笙作为股东之一被宣绿叫上台去剪彩,victor从温暖的地方回到香城,没想到香城会突然就变的这么冷,正要去购物中心置办厚实的衣物。
购物中心正对宣绿的刺青会馆。
为了支持好姐妹的生意,林宝笙决定以身做模特,给宣绿展示深厚的功夫的机会。
当场,就决定在手腕内侧的皮肤上,刺上一朵山茶。
山茶简单又不算多大,宣绿很快完成,一朵半开的山茶栩栩如生的绽放在她素白皓腕,虽然有些红肿,但并不影响效果出奇的好。
看见的年轻男女,当下便决定要给自己来个新潮的刺青来表达个性。
见自己这个业余模特当如此成功,宣绿也忙的无暇顾及她,说了一声,林宝笙就离开了。
走出刺青会馆,victor停好车要进去购物中心,眼力想来厉害的victor一眼就看见了街对面的林宝笙。
其实也怪林宝笙今天穿的太鲜艳,为了给姐妹的生意讨个好彩头,她特意穿了一身大红色的大衣,与姐妹宣绿的墨绿色大衣组成了民俗组合不说,还让victor一打眼就在人堆中看见了她。
她本就生的嫩白,穿上红色更显白的耀人,victor觉得她这样实在太漂亮,真系靓女一枚!
“你怎么在这里?”
林宝笙见到victor的时候,先是一吃惊,然后一皱眉,明显的不想见到他。
victor不计较这些有的没的,“我来买衣服,香城很冷,我不知道买什么厚度的衣服最合适,不如你帮我个忙,去帮我挑衣服怎么样?”
不怎么样!
林宝笙就想回家,不想浪费是时间在冷风猎猎中,拒绝他:“我还有事要先走,专卖店的导购会帮你解决这些问题,我先走了,再见。”
说完就要走,手腕却被有力的大掌攥住,还是她刚做好刺青的那只手腕。
瞬间刺痛的受不了,林宝笙喊了出来:“啊!好疼……”
victor对她的行为皱眉,却听见她喊疼,于是拽起她的手腕,将衣物向上掀起。
一只纤细小气的手腕呈现在他的眸中,上面又红又肿,是一朵刚完成的山茶花刺青。
疼的林宝笙大眼中闪着泪花,瞪着罪魁祸首。
见到这样,victor知晓是自己莽撞伤人了,忙出声道歉:“sorry,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你有伤口,你……”
“什么伤口,那是新鲜的刺青!土佬!”
强烈的鄙视他,林宝笙气冲冲的就要离开,victor还是不想她走,于是大步走到她的面前拦下她,低声充满歉意和祈求的说:“那些服装导购没在外面怎么知道温度多少,穿多少衣服合适,我已经有些轻微的伤风,要是严重成重感冒,我的老板会开除我的,我就没有工资养家了!”
你让林宝笙去信一个用vertu手机,送chanel钻石耳坠的男人会没工资养家糊口?victor真是着急了开始口不择言的就为留住她。
不忍心把一个大男人逼成这样,瞧着那一身单薄的银灰色西装在这大冷天里,看着就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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