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放在半个月前,我一定会觉得你在发疯——血色琥珀只是一个作家,他会因为什么样的动机杀人犯案呢?而且乔虹的前夫交代,整个案子都是他一个人犯的,没有帮凶。”方默话锋一转,“可是这半个月里又发生了一件事,这一次,连我也不得不开始怀疑这个血色琥珀了……”
方默才挂断电话,耳边便响起一个有磁性的声音:“怎么?那件事究竟是怎么样的?说来听听,或许,它们跟我要找的东西有关呢。”
方默转过头,对上了一张明朗帅气的脸:“唉,这个世界真的太奇妙了,先别说你那个古里古怪的职业和你要找的神秘物件吧,就说这段时间我接手的两个案子,真是一个比一个玄乎。本来我并不怀疑那个血色琥珀的,刚才跟我打电话的那人,也就是待会儿要来的苏逸,他未婚妻被害的案子就是托了血色琥珀的福才告破的。”
“哦,就是你上次说过的那篇小说吗?”那人声音微微上扬,“真是匪夷所思。”
“是的。”方默点点头,“还有就是一个悬了几年的案子最近也破了——三年前,一个举目无亲的乞丐在深夜被杀,尸体被丢在垃圾桶里。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案子一直没有进展,可就在上周,杀死乞丐的凶手竟然来自首了。他是一个货车司机,据他交代,那天他的运气很不好,因为超载车被扣了,老婆也跟他闹离婚。那天他借了朋友的车深夜运货,途中他到一个小巷子里小解,就被那乞丐缠住了。其实乞丐只是想要点钱,但他纠缠的态度惹毛了司机,再加上生活的不如意,那司机忽然发了疯,对着那乞丐就是一阵拳打脚踢。那乞丐运气也不好,竟一头栽在了青石板地上,就那么磕死了。司机吓了一跳,冷静下来之后就把乞丐的尸体丢进了附近的垃圾箱,还连夜逃出了城……”
“那他怎么会忽然良心发现,跑来自首了?”
“他哪是良心发现啊,他是怕了!”方默苦笑着从一边的书架上抽出了一本杂志,“诺,就在这本杂志的第七十页有一篇《暗夜惊魂》。两个星期前,司机在旧书摊上买下了这本过期杂志,看到了这篇小说,当时便吓得魂不附体。挣扎了一周后,就来投案了。这篇小说是以一个小乞丐的视角写的,讲的是他和另外一个年长一点的乞丐哥哥的故事——他们二人相依为命,一天,他们分头乞讨,结果一整天都没什么收获。夜深了,他回到栖身的小巷子里,却看到一个人发了疯地对乞丐哥哥拳打脚踢,打得乞丐哥哥头破血流。小乞丐懵了,吓得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目睹了整个案件的经过。后来,那男人把乞丐哥哥的尸体丢在垃圾桶里后扬长而去。小乞丐在慌乱中记下了那男人的相貌和他开的货车的车牌号码。”
“难道说这小说跟三年前的杀人案有关?”
“何止有关啊,是完全吻合!就是这篇小说让那个司机投案自首——时间,地点,过程,全与他当年犯下的案子一模一样。现在他一闭上眼睛就仿佛就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正躲在角落里看他杀人,而且,小乞丐肯定报案了,而且有他的车牌号,警方抓到他只是时间问题。与其提心吊胆地东躲西藏,还不如自首算了。”
“这小说的作者……”那人把目光落在了《暗夜惊魂》的署名上,“血色琥珀!”
“是的,就是这个血色琥珀!据说这是他‘复出’后的第一篇恐怖小说,凭借着这篇极有真实感的小说,他在这个行业再次走红。”
“有点意思,看来,我应该和你一起参与到对血色琥珀的调查之中。”
“呵呵,那你应该跟这个苏公子结成联盟。”方默笑了笑,“为了调查血色琥珀,他已经化身成了职业侦探。他马上就要来了,要我介绍你们认识吗?”
男人的鼻头动了动,深深地吸了一下,对,就是这种淡淡的气息。他抬起头来,笑容璀璨:“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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