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念希啊,全世界都应该知道吧,就她一个人不相信。就像那首歌里唱的:我说了所有的谎,你全都相信,简单的我爱你,你却老不信。
我最喜欢的是平静的不能再平静的生活,比如说,我和念希安静的坐在沙发上看电影,大家都不说话,我却感到莫大的幸福。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世界上这么多美女,我偏偏就喜欢上了这个傻姑娘。
她喜欢言仍,我知道。一想到这个我就会心里难过。这样也好,只要有人嘣陪着念希就可以。
念希的这一生挺苦的,她是一个很真诚的姑娘,相信一个人的时候不会有半点儿怀疑。这就是为什么黎桓这么害她,她都没有在背后骂过黎桓一句的原因。
所以我说她是傻姑娘。
我赖在她身边儿,看她无无怨无悔的给我做饭,给我洗衣服。看她有时候会嫌弃我,有的时候很喜欢和我斗嘴。
我已经长大了,二十五岁,有的人已经当了父亲,老婆孩子热炕头。
念希也二十九岁了,我心疼这个因为不敢再轻易尝试爱情的傻姑娘。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死,从我发现自己腋下长了个肿瘤的时候,就悄悄去医院检查过,医生说了学名。我很烦的和他说老子听不懂。
他面无表情的说:"你得了淋巴瘤。"
我笑了笑,日子刚往好的方向奔,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翻船,这也忒他大爷的逗比了吧。
然后我哭了,因为是晚期。
我没想到我从一个吸血鬼的体质适应人的生活后,会遇到这么大的坎儿。其实也够了,本来吸血鬼为了不死,都不会戒血,戒了血就没有多少活头了。
就算不得病,我这辈子也就这德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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