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进去之后果然很吵,迷离刺眼的光线,暧-昧嘻笑的男女,胡乱丢弃的酒瓶,划拳声和摇色子声此起彼伏,烟味弥漫,入眼均是一副纸醉金迷的景象绪。
找了一圈没找到要找的人,他耐着性子找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来,立刻有几个打扮火-辣的女孩殷勤的凑过来,被他两个冷眼给打发了。
女孩们心有不甘,虽坐得远了,仍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他视若无睹,益发不悦,一心想等找到人后迅速离开。
就在他点了一杯饮料之际,门外头悄悄进来一个身影,他本没有留意,但女孩一头的湿发,那件过大的白色T恤衫,纤细的身段立刻从记忆里跳出来,他一眼就认出这个女孩正是之前坐他车的女孩。
她怎么也在这儿?
他承认自己无聊了,反正等的人没到,他索性坐在这儿看她来干什么的,以及之前丢她在雨中的人到底是谁。
她显然不大来这种地方,很是拘束,找了一圈似乎也没找到她要找的人,她鼓起勇气问了被大家围在中央的一个留长发的男孩,他听得很清楚,她问的是:“何以麦在哪儿?”
“麦子刚才还在这儿来着。”长发男孩叨着烟,朝包厢里扫了一圈,注意力被手上的纸牌给吸住了,加上旁边不断有人催促快出,他彻底忘记帮着找何以麦。
女孩被晾在一边非常无奈,她找了一张沙发坐下来,眼巴巴的盯着包厢门口,他注意到她膝盖上抱着一只塑料袋,里面的东西看上去有点像亲手织有围巾或是手套之类的生日礼物。
或许是怕自己把礼物弄湿,女孩选择了把塑料袋放到身边,从她小心翼翼的动作来看她想亲手交到他手上,而不是和门口那堆礼物一样堆在一起。
她手指不断的拧着T恤衬的下摆,T恤衬上沾的雨水虽不多,在她的拧绞下也已经渗了出来,弄湿了手指患。
她垂头呆呆的盯着手指上的水渍,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外面响起脚步声,何以麦进来了。
女孩坐在靠门最近的地方,她一看到何以麦灰暗落寞的眼睛整个都亮了,炽烈的目光紧紧盯着何以麦的身影。
何以麦看到她了却当没看到,直接超过她往包厢最里面走去,那里是他待的位置。
“我以为你不来了。”何以麦年轻的脸上流露出惊喜和意气风发,一手大咧咧的勾在他肩上。
他看着这张和自己年龄相仿,却辈分巨大的面孔如果说以前是无感,那么此刻有种形容不出来的怒气。
他很少发火,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控制不住,这种火气来得莫可名状,他用超强的自制力强压住,侧过头看了何以麦一眼:“能好好说话吗?”
那时候的何以麦在他面前不敢造次,收起玩笑的脸,难得正色的说:“舅舅,谢谢你来帮我过生日。”继而把手一伸:“生日礼物呢?”
他来给何以麦庆生是受了母亲的叮嘱,没有准备生日礼物,不过他记得口袋里有刚参加高校棒球联赛所得的第一名的奖金,非常丰厚,拿这个当生日礼物应该不为过。
他从口袋里掏出来,何以麦果然眼前一亮,抚着信封上印有大赛组委员的印章说:“不愧为我的偶像,这个奖可是很难拿到的,那帮英-国-佬说不定恨你恨得牙痒痒,有你在的地方奖项向来与他们无缘。”
他参加比赛向来不是追求名次,他追求的是那种紧张刺激,扣人心弦的过程,喝了一口手中的饮料,颇不以为意的说:“他们也拿到了名次。”
“可第一名是你,这就足够秒杀了!”何以麦眼睛里流露出崇拜之情,盯着手中的信封赞叹道:“真酷!”
他弯弯唇,不再说什么,他和何以麦年纪相近,辈分却一个是舅舅,一个是侄子,说出去没人信。
何以麦得到了宝贝,拿到人群中炫耀了,而他注意的是角落里那个寂寥落寞的身影,他的心不知名的揪痛起来,他很快丢下手中的饮料,起身对在人群中的何以麦说了一声我走了,不管何以麦有没有听到,他疾步出去。
越过女孩时他没有看女孩一眼,眼前却清晰的浮现她那一双布满委屈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显然,何以麦不是没看到她,只是选择了忽略。
他们吵架了!
他拉开门,赫然发现门口桌子上的一大堆礼物,包装无一不精美,撂得非常高,在天花板上筒形射灯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而他想起了她那只简易的,称不得好看的,甚至有点寒酸的塑料袋装的礼物。
他出了会所,自然的走向自己的车,车内不见忠叔,他在车外四处看了看,没发现忠叔的身影。
就在此时,他发现一个身影从会所里冲出来,猛的往他这边冲来,他下意识就拉住对方,以防再往他怀里撞。
女孩大概意识到自己跑错了,急忙道谢,抬起的小脸溢满泪痕,匆匆说了声抱歉,然后拔腿就跑。
他低头一看,脚下躺着一只塑料袋,正是她准备送人的生日礼物
tang。
“你……”他抬头喊人,发现她已经跑出了老远,他想也没想就钻进了车内,发动了车子。
等他意识到自己在开车时,车子已经驶上了街道,那场车祸造成的心理阴影骤然涌了上来,他呼吸困难,双手颤抖,几乎握不住方向盘,选择了紧急停在路边。
他抬头去找女孩,已消失在人海中。
而他手边的车座椅上躺着那只塑料袋,他拿起来打开,里面不是他想象的围巾或是手套,是一只黑色的护腕,没有任何花纹图案,非常简单,摸在手里却非常舒服。
他生平收到的表白礼物不少,女孩子们最喜欢送的玩意大多是吃的或是穿的,很少有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关键是他喜欢运动,平常戴得最多的就是护腕。
不过不是送他的,他自然没有留下来,他打电话让忠叔过来,然后让忠叔把东西送进了会所。
之后何以麦怎么处理的,他就不知道了。
这本该是段小插曲,可是它注定不平凡,因为他彻彻底底的记住了一个女孩,记住了那双在细雨中含着戒心的大眼睛,记住了那个被风吹得快倒的瘦弱身影,记住了那张明眸皓齿,肤若凝脂的脸蛋。
没有为什么,因为中国有句古话,与人见面讲究眼缘,他想这个女孩刚好对了他的眼缘,只需见一面就能记终身。
夜色深重,杯中的酒已饮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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