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的夜总是那么寂寞,寒冷甚至恐惧。傍晚已至,黑夜未来,天幕却已暗下一大片,只剩天边云彩还呈现微弱光亮,仿佛对世间的留念不忍离去。
夜色渐浓,世界黑得彻底。大地沉默地忍受着拂过面庞撕裂的风,忍受着远方起伏的狼嚎。她的怀中,包裹着一点微光,也许正是这点红色,绝望中生出一丝温暖。
“吁。。。。。。”长长的尾音划破了夜的寂静。苟虎森停下了马,他终于看见了闪烁的火光。于是长呼一口气,扬起马鞭,继而向红点奔去。红点越拉越近,一座孤零零的土石建筑呈现在眼前。
只见屋内炕上端坐着一名男子,单从面庞看不出他的年龄。他就是这座塞外客栈的年轻老板——巫马。微黑的皮肤,透出棱角分明的冷峻;直挺的鼻梁,更添几分英气;眼睛微闭,像是在养神,而微微皱起的眉头,又像是在沉思。
巫马也听到了这黑夜里响亮的马蹄声。他本来一动不动的面部终于有了些许变化——耳朵动了动,嘴唇轻启:“有客人到。。。。赶紧烧水切肉!”。本来聚在一起玩骰子的伙计们马上就散开,各自忙碌起来。
苟虎森终于赶到了目的地,这无垠荒漠中的唯一生机。他熟练将疲倦的马牵进圏内,顺手往食槽内添了一梱草料,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怀里的包裹,摸着马儿温热的脖子,眼光里兴奋的神情掩盖了旅途的疲倦,“老兄,咱到啦!爷也要去喝两杯儿啦。”
苟虎森离开马圈,来到土石房子门前。眯着小眼,望了望门前的两盏醒目的红灯笼。独自在毫无人烟地戈壁中奔波了一整天,看到这红彤彤的微光,竟有些感动。声音从胸腔中不由自主地吼了出来:“天基客栈!大爷我又回来了!”
话音刚落,客栈门打开了。
巫马已经从温暖的火炉边离开,连斗篷都来不及披上,匆忙赶到门口迎接。“虎哥,你终于回来啦!”
“哈哈,这一路把爷累坏了!”
“快,快,快!虎哥回来啦!把温好的酒满上,好饭好菜都端出来!”巫马一改平时冷漠,终于成为待人殷勤热切的掌柜形象。
巫马帮虎森取下被夜气浸得冰凉的裘皮大衣,递上一个烧得正旺的手炉。在巫马心中,虎森不仅仅是自己唯一可依赖的朋友,还是自己当初狼狈不堪流亡到西北的大恩人。没有虎森,就没有他和他的客栈。
苟虎森没有接巫马递过来的手炉,用一种很严肃的眼神告诉巫马:“先把包裹放妥”。巫马马上心领神会,把手炉放在一边。“行。哥,咱们楼下密室说。”
“对,咱哥俩真是很长时间没见面了。”
“小七,把酒肉给我端来,我们要去密室边喝边聊。”
小七赶紧把准备好的东西小心的放进一个竹篮里,递到巫马手里。
巫马提着竹篮,一手举着油灯,“虎哥,咱走着。。。。。。”
巫马在前领路,苟虎生托着包裹,紧紧跟在后面,对一边傻愣着的小七说:“去,把爷的马儿照顾好些!”.小七唯唯诺诺直哈腰点头“是,虎爷,马上办好。”
两人一前一后很快下楼,穿过库房,来到一个隐蔽的石门面前。巫马小心翼翼把油灯放在一个凹陷的平台上,触发灯下第三块石头上的机关,石门慢慢打开。开始是一片漆黑,巫马熟练地点亮了密室中所有的烛台,然后按了一下室内矗立的一个小石像,石门又缓缓合上了。
“快坐,虎哥。”
苟虎森明明很熟悉这个地方,却也因为一年多的离别,竟有些生疏起来。他依旧眯着小眼,打量着这个不大的密室:石桌上是摆放好的酒菜,卤好的牛肉散发出令他垂涎的香味;两张石凳已被巫马铺上了厚厚的虎皮。六盏烛火在栩栩如生的六个石像顶上跳跃着。密室的正面端放着一把厚重的宝剑,剑未出鞘,却可见那剑柄上的雕饰如星宿运行闪出深邃的光芒。那是他十年前他在“寻宝”春秋古墓时得到的。
“寻宝”,其实是苟虎森对自己行当的称呼。在江湖中,苟虎森就是鼎鼎有名的西域双煞之一——财煞。他爱财爱宝,却既不盗财也不抢宝,他只是专门向死人“寻宝”。说穿了,他就是盗墓行业里数一数二的老行尊,艺高人胆大,眼光毒又准。他寻来的宝物,喜欢的自己收着,不喜欢的就放在这玉门关外,戈壁滩中,孤零零的天基客栈中由巫马买卖。这暗藏的密室,就是巫马月与他们谈生意的地方;这端放的宝剑,正是越国之无价之宝——纯钧宝剑,也是他们的金字招牌。江湖人都明白,若是要寻好宝贝,就到这山高皇帝远的天基客栈转转,一准有收获。
宝剑背后还有道石门,里面就存放着财煞几十年来收集的各种宝物,西域夜明珠,魏晋古佛像,甚至还有唐代传至东瀛的黄金面具。穿越古今,横跨欧亚。巫马心里明白,看着虎哥紧紧抱着的包裹,肯定是又寻到了什么好宝贝。
巫马拿出两只夜光杯,不紧不慢地为虎哥斟上美酒,又撕下大块牛肉,递给苟虎森:“虎哥,来,吃点,你肯定饿坏了”
“不急,巫马啊,给你看看我这次去秦州找到了啥?”说罢,苟虎森一口喝下杯中酒,取下挂在胸前被包裹。只见他小心把包裹放在石桌上,取出里面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盒子整体发黑,漆面发光,不像是在地下埋藏了多年的旧物。盒面无任何装饰,方正的出奇,边缘似乎还很锋利,跟传统的宝盒很不一样。初看会以为是一块发亮的黑砖,仔细看去,中间似乎有一条细缝。
巫马看呆了,都忘了把手中的牛肉放回盘子里面。
“哥,能打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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