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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爱情傻瓜

这不是一个男生在追我,这是一群男生在追我。

当然,最后的胜利,这也不是一个人的胜利,这是一群人的胜利。

虽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一直无法接受曾经要我罩着的小弟妄图做我男朋友,我也一直没有情窦初开到能谈恋爱的地步。但这盛况空前的白玉兰追女汉子行动,还是在年后的情人节起了根本的变化。

我现在还记得那个情人节,微雨。白玉兰手持一枝红艳艳的玫瑰,深情的朝我表白:“小洛,我爱你,爱你一生一世。”

我大概可能估计是被这句活不下去的表白砸晕了,竟傻傻的接过那枝代表“爱你一生一世”的玫瑰,还由他在我脸颊上印下一个湿湿的口水印子。

应该是打这一刻起,诚惶诚恐的白玉兰就变从容了,玫瑰每天都送,情话每天都说,口水印子每天都留,如此七七四十九天下来,我就乖乖的缴械投降,做了他女朋友。

其实抛开他现在背叛我的那种主观的恨,客观的回忆那段做他女朋友的日子,感觉还着实不坏。他虽然不够阳刚威猛,但五官柔媚,人又温柔体贴,不管是用来养眼还是贴心,都是不错的人选。何况,他对我的那种好,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除了他小心眼病发作需要我哄着时,其他时间段,他对我的好的确是无可挑剔。

他帮我打饭、打开水、吃鱼给我挑刺,陪我去网吧玩游戏,甚至不避讳生理期给我买姨妈巾……虽然都是一些小事,但读书时代,没有生存压力买房压力工作压力,能体现他对我的好的,自然都是一些小事,但这些小事,已经足够我感动了。

我开始一心一意做他女朋友。所谓女为悦己者容,我蓄起了长发,敷起了面膜,穿起了裙子,做起了优优雅雅的女孩子。我学会了撒娇,学会了媚眼,学会了使小性子,学会让自己卸下那份强悍,变得柔软。我成了一个长发飘飘,明眸善睐、身材完美、青春时尚的苏小洛。

我体内所有的女孩天性,就这样被他温柔的爱,一点一滴唤醒了。

当我们牵手走在校园的时候,我小鸟依人的倚靠着他的肩膀,竟做梦也想不到,我苏小洛这样的女汉子,也会成为一个妩媚动人的小女子,也会迎来爱情的春天!

我以为这爱情的春天,会一直持续下去。就像一个叫昆明的城市,永远的都是春天。

但我忘了,全国这么多个城市,也就只有一个昆明。

我的春天,虽然扛过了“毕业就分手”的大潮,可也没有走得更远,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风儿轻的季节里,以一种突兀得让人想死的姿势,猝不及防的下了一场大雪,让所有的情啊爱啊玫瑰啊,都冻死在这场大雪里。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和唐斐平在一起的,或许是从毕业租房开始,或许是早在学校就已经眉来眼去。只是我傻傻的被蒙在鼓里,不知不晓。

傻得够可以了。

哪怕唐斐平向我摊牌,我也傻得不去质问一声。

我顾忌我们的友谊,顾忌我们整个大学的朋友圈子。

可结果呢,他们压根就不顾忌,他们公然成双成对出现在大家面前,只是,把我摒弃在外。

不过是一个月的时间,我失去了我的恋人,失去了我的朋友。

不过是一个月的时间,我成了孤伶伶的一个人。有朋自远方来的欢喜,我竟没有资格参加。

唐斐平曾经说过,他是个最重哥们义气的人,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如此罔顾情谊的挖我的墙角?他为什么还在墙角挖倒之后,理直气壮明目张胆的在朋友圈里秀他们的恩爱。

难道,这就是他所说的哥们义气?

他们把我当什么了?

他们大概把我当成一个爱情傻瓜!

一个需要直接用他们欢爱的片段来做最后了解的爱情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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