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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婚礼最终被确定在秋天举行。不知是谁首创的,称这场盛事为“秋日的童话”。渐渐的,这种说法就在本城的社交圈中流传开去,大家纷纷以能收到婚礼请柬为荣。一时间,小小一份烫金喜帖成为城中名流显贵们身份地位的象征。
临睡前,沅沅站在阳台上享受着清凉的夜风,度过这独属于自己的最后一晚。
按照习俗,今晚她本该住在赵家,明天从赵家出嫁。但她推说换了地方会影响睡眠,坚持留在自己家里过夜,明早再赶去赵家为婚礼做准备。
白天睡过午觉,恒恒也被接去乔家。房内不大的空间显得有些空荡冷清。
沅沅双手交叠,搭在身前的栏杆上,右手无意识地在左手背上轻轻来回移动。指尖传来的坚硬触感,令她低头看向无名指上的钻戒。随着婚礼日期渐趋临近,一切都变得具体而真实起来。领结婚证,发喜帖,取婚戒,试婚纱,每件事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明天是自己的好日子,可作为自己唯一的亲人,姨婆却不会到场。除了自己和恒恒,姨婆和这里的人都不熟悉,为了避免让她感到不自在,沅沅最终决定不请她来观礼。而自己的好友,碍于她的知名度和公众影响力,也不便出席婚礼。幸好还有佳宜可以前来见证这场结婚典礼。
***
第二天,乔慕在张扬的陪伴下,准时抵达赵家。没有闺蜜们组成的伴娘团的刁难,乔慕比预计的更快地接走了新娘。
中午,在乔家老宅有一场家宴,邀请的都是乔家至亲,以及新郎新娘的好友。
正式的婚宴被安排在晚上。乔家选了离家不远,同样位于市中心的一家老牌酒店。上世纪上半页,本市大家族的嫁娶喜事多是在这家酒店举办。时过境迁,在豪华酒店林立的现代化都市中,乔家依然承袭了传统。
午后,沅沅回到房间稍事休息,顺便补妆。身为伴娘,赵**今天必须时刻相随。
进屋后没多久,有人在敞开的房门上象征性地轻敲一下,转瞬就跑到了沅沅身后。
王佳宜双手撑在沅沅肩上,居高临下地端详起镜中的人影。
“沅沅,你今天真美,乔慕一定被你迷死了。”王佳宜由衷赞叹道,毫不顾忌赵**的感受,“你这身婚纱也好漂亮,是特别定做的吧?看得我恨不能明天就找个如意郎君嫁了。”
“你王小姐还愁嫁不出去?今晚你站得离我近点,我把花球直接抛给你。”
王佳宜不便多打扰新娘,和她互相取笑了几句就离开了。在楼梯口,碰巧遇见刚走上楼的乔慕。
“怎么,想你老婆啦?才分开这么一会儿,就急着来看她。”
乔慕呵呵一笑,“不是啊,我来看儿子。”
说着,走向另一个房间。
王佳宜挥挥手,了然道:“行了,不用跟我解释。”
乔慕走进自己的书房,一个亲戚家的孩子正陪着恒恒在里面玩耍。小男孩今天装着正式的小礼服,一副小大人的模样。那张酷似自己的小脸上,帅气十足。
见到爸爸,跪坐在书桌后的恒恒咧开了小嘴,招手叫他过来。
乔慕走到桌边,将他抱坐在自己腿上。低头就见恒恒正在一本素描本上涂涂抹抹,歪歪扭扭的线条,模糊不清的五官,自己的儿子正试图用稚嫩无章法的笔触画出两大一小共三个人。
乔慕看得心中一暖,一手轻抚过他柔软的黑发,另一手在他腰间咯吱了几下,逗得怀里的小人儿左躲右闪,一阵发笑。
与父子两人身处同一楼层的沅沅迎来了又一批客人。
“我们可以进来看看新娘子吗?”
嘴里这么问着,林筠已经率先步入房间,身后紧跟着颜桦。
沅沅自镜中瞟了她们一眼,并不接话。
赵**是被逼无奈才来当伴娘的,本就心中有气,因此也没搭理乔慕这个娇贵的表妹。
林筠拉过颜桦,自在地往沙发上一坐。她像是才发现房间里还有赵**在,“哟,**也在呀?”
见没人搭理自己,林筠要笑不笑地接着道:“你们赵家姐妹真是阴魂不散,一个两个都盯上了我表哥。也不想想自己的身份,你们这两个鞋匠的女儿。赵荻你更是厉害,直接就带着儿子过门了。别以为你在我舅妈面前装可怜,得到她的认可就万事大吉。表哥他心软,看在孩子的份上才答应娶你。要不了多久,他一定会后悔的。”
赵**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林筠这番话连带着把自己也数落了进去。自己非但愿望落空,还惹来一身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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