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笑笑,躺在床上,缓缓闭上睿智的眼,轻轻道:“二弟啊……”对亲人掏心掏肺,这性子……也不知道好不好。
令升没有回话,就坐在床边等大哥睡着了,轻轻的出了门。
远山如黛。
浮云在湛蓝的天空自在游走。
一望而去,是绿油油的禾苗。
背后,是浩淼青山。
清俊的男子带着斗笠,弯着腰,光着腿,挥着锄头,体会一把农民的艰辛。
锄头并不锋利,所以男子工作一会儿就会直起身子休息一下,偶尔还会擦两把汗。
男子的手非常白皙,在沾着的黑泥对比下,更显得莹白。但他手上有一块黑色胎记,失去了几分颜色。男子高高挽起了裤腿,修长白皙并且充满力量的腿在阳光下闪耀。
日头高照,男子终于受不了了,满脸通红的回到田埂上,慢慢往森林走去。
春光明媚。
百盛开,浅草摇曳。
男子无比优雅的扛着锄头悠闲的走过,赤足踏在草地上。草树木的清香随着淡淡的风飘过,男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喃喃道:“采菊南山,安然幽逸,神仙不换。”
男子的外衣和鞋子就在前面不远处的树下,高大的杉木遮挡了毒辣的阳光。男子走过去,放下锄头,穿好外衣,提着鞋子,准备到一旁的小溪洗洗脚。男子起身的时候身形晃了晃,似乎快要摔倒。男子一只手撑住大树,奇怪道:“怎么会头晕?难道中暑了?”
男子晃晃头,准备去小溪洗洗脸,但……他来不及了。
男子倒了下去,飞起一地草屑。
全身黑乎乎的人从大树后面转了出来,深深深深的看了男子的脚一眼,然后用男子的衣服擦干了他脚上的泥土——这是一双完美的脚,连一个小小的伤疤都找不到——可见男子并不是种田的人,大概是某个世家公子来体验生活了。
黑乎乎的人整张脸都藏在斗篷下,没有任何人可以看到他。斗篷下伸出一只枯瘦的手,手上有一把斧头,银光闪闪,看起来非常锋利。
远在森林那一头,两个灰衣仆从提着生活用品慢慢走过来,边走边聊天:“张三,你说少爷为什么好好的大少爷不当要来当下贱的种田人?”
张三冷笑:“人家大少爷要玩,谁敢有意见?”
“那倒也是,我就是不知道种田有什么好玩的。”那群上等人的想法他们真的完全不懂,种田怎么就清高了呢?那么全天下那么多种田的,怎么不见有人请他们做官?
张三毫不犹豫打击他:“所以你是下等人。”
“喂喂张三,你过分了啊,我们的身份不是一样吗?”开头的人生气了。
张三懒得理他:“我们要快点把东西送过去,不然少爷饿肚子我们死定了。”
开头的人搔搔头,讪笑,加快了步子。
“少爷,少爷,我们来送东西了。”开头的仆从大声喊着。
少爷没有回应。
张三喊道:“李四,别叫了,说不定少爷已经回去了。”这么热,娇生惯养的少爷怎么受得了,指不定就回到自己小筑吟诗作画去了。
李四已经跑远了,差点看不到身影。张三无奈,只能提着一大堆东西追上去。突然,林中传来李四惨绝人寰的惨叫,惊起一片飞鸟。
“李四,怎么了?”张三神色一变,匆匆跑过去,他什么都没注意,只看到李四颤抖的身形。
“张……张三,少爷……少爷……”李四颤抖着指着地上。
张三疑惑的看过去,顿时张大了眼,神色惨白——草地上的男人少了一双腿,神色安详仿佛睡觉,只是,带着腥味的血侵染了青草,一片鲜红迎风招展。血,凝成了露珠,顺着叶子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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