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我有什么事啊,警察同志?”
周飞拿出一张照片递给朱厌:“认识这个人吗?”
朱厌扫了一眼照片,顿时想起昨天顺着头发留下来的红酒。那女孩不会闹到警察局去了吧,不过就算是这样,警察不至于连这个都管吧。
“认识啊,这是我上个星期的女朋友。”
“上个星期的女朋友?”
“嗯,已经分手了。”
“你们在一起多久?”
“刚不是说了吗,是上星期的女朋友,自然是在一起差不多一周的样子。”
周飞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原来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快是一种写实的描述,他以前一直以为是运用了夸张手法。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周飞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问道。
“昨天中午。”朱厌大刺刺地翘着二郎腿坐下,穿着拖鞋的脚还不停晃悠着。
“警察同志,我能问一下您对人民群众的生活都这么有兴趣吗?”
“她死了。”
“死了?”朱厌晃来晃去的脚停了下来。
“是的。她的朋友说昨天中午她同你起了争执,之后就怒气冲冲地独自走了。在这之后没人见过她,直到她的尸体被每天造成去为她打扫卫生的人发现。”
“所以你们怀疑是我做的?”
“这只是例行询问,况且照目前的情况来看,你的确是嫌疑最大的人。当然,我绝对相信作为袁先生的朋友,你不会做这样的事。不过我希望你能将当时的情况详细告诉我,毕竟你是我们能找到的最后见过她的人。”
“我想知道她是怎么死的。”
“凶手剥下了她脚上的全部皮肤,但是目前不确定这是否是她死亡的直接原因。”
剥下脚上的皮肤?这凶手也够变态的。
兰如馨。朱厌默念着这个名字。虽然他并没有对这个女孩产生什么特别的感情,而且两人也只认识短短几天,但是不管怎么说,两人毕竟曾经在一起。那么,不妨帮她找到凶手,就当是送她的分手礼物。
周飞听完了朱厌的讲述,站起来准备离开又被小临拉住。
“那个失踪的小女孩有消息了吗?”
周飞摇头。他们了很多时间,别说找到女孩了,就连一丝线索都没有找到。女孩的奶奶因为担心自己的孙女,从出事到现在一直不吃不喝,如果再这么拖下去,恐怕女孩没找到,老人也会出事。
锻炼回来的袁莫看见小临明显暗淡下去的眸子,心跳一滞。他喜欢看到她开心的样子,每次看见她失望或是难过,心脏都像是被人用力握住。他对准备离开的周飞点点头,走进卧室换衣服,或许应该抓紧时间去调查一下失踪小女孩的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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