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你们头一次见面。”
“的确如此,不过我们总共也只见了一面。好吧,或许他一辈子也不想再见到我了。”忽的又傻傻发笑,补充道:“哥,你记得那时他的样子吗?耳朵根加上脖子全都是一样通红的,比秋日的枫叶还要红,别提多有意思了!说起枫叶,咱们过来的路上就种着几颗枫树,可惜不是种在院中,也不知道能不能带你去看,要不咱们晚上溜出去逛逛可好?”拉着百里三归的袖子,三乎做着央求的动作,像是条摇尾乞怜的小狗,过于浓烈的五官更是放大了这表情的杀伤力。
可百里三归不是旁人,他的手他的脚他的心、甚至于他呼出来的气、说出来的话,都带着冰凉的寒气,永远不会因为三乎的胡闹而失了分寸,哪怕是面对如火般的热情,他也会毫不留情的浇上一盆冷水,“既是客,便该有客人的规矩,哪有客人会擅闯主人的庭院的?瓜田李下,还是静思为好。”
“切,不去便不去,又何必说旁的东西呢?我又不是苦行僧,干嘛跟自己过不去?”他不过是想要跟哥看同样的风景,他不过是怀着一个童真的心,单纯的想跟自己在乎的人分享所有世间浓烈的感情,他听说,你若是当真在乎一个人,便想要把所有的风景收入囊中,只为双手捧到那个人面前。想到这里,不免又觉得有些委屈,哥从来都是淡淡的,不对任何人生气,也不对任何人热情,他有时候深信不疑的认为,无论自己怎么做,在哥的眼中,自己始终是一具会一动的行尸走肉。
“那你还去取东西吗?”
“去!为什么不去?回来路上,能给你摘下一片也是好的,一叶落而知秋,也不知你能从这枫叶中看出什么。”说着便起身推门而去,出去没了几步,又折回来,不忘小心的叮嘱一句,“我不在房中,你还是先把绸带蒙上,万一被人看见了,怕是又有事端。哼,心疼那个盘子也比想着我多,也不知道是冲着谁,明儿我就跟老不死说一声,让你娶了那个闻人小姐,到时候鸡犬不宁的看你还能不能这么淡然。”
“知道了。”
见那人的影子彻底消失在窗前,百里三归慢悠悠的才起身去琴案边取了绸带,那人也是奇怪,放着好好的连榻不坐,听个故事罢了,还坐在地上,当真是不与众山同。这盘子竟能起出这样的名字,他竟觉得闻人小姐跟三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正想着把碎片理好,却听得远处一阵模糊的音乐声,他不得已屏息倾听,闭上眼睛,全神贯注,连内力都用上了。过了一会儿,自言自语道:“这是……埙?听气息倒不像是大师的手笔,这府中还有第二个人会吹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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