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特别是在都市里,能用到坟地的人并不多,没办法,活人住的地方都还嫌少呢,又怎么会有地方给死人“奢侈”的来个一房一厅,关键墓地这玩意做起来还不能叠着,有些讲究的更是要一人独占一大块地盘,快生活节奏的都市人都是能省就省的,干脆就出现了放骨灰坛子的佛塔什么的,把死人象活人住单元房般堆在佛塔里就算完事了。
这样一来,风水什么自然不用说是什么都没了,有时候运气差点的,像是有些事需要祭拜做法什么的,你这效力都要打个折扣,现在也就乡下地方还有钱搞这玩意了,有时候我都在想,这时代发展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而许美华显然是幸运的……虽然结识了杨曦达这样疯狂的男友,但又幸运的遇到了蓝小姐这样的闺蜜,一块风水好的墓地可不是什么便宜的东西,而蓝小姐为许美华选的这块,却是上好的阴宅,依山傍水,水流从山上徐徐流下,四周虽有树荫遮蔽但墓地这块地方却天然的有几块巨石挡住了树木的生长,更可贵的是位于半山腰----要知道再往上那都是达官贵人修墓地的地方了,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半山腰几乎是最好的地盘。
连那不着调的阴神也在感慨着:“这他奶奶的绝对是个好地方,如果不是那许美华无后的话,也许后面几代该出一个发达的家伙了,可惜,现在这上好的墓地白瞎给了个魂魄碎裂的丫头,怕是没什么用了。”说道这,他还取笑了蓝小姐一句:“我说丫头啊,你虽然重情义,不过这笔买卖可是亏大发了!”
“没关系的!”蓝小姐也不知在想什么,面对阴神的倜傥只是淡淡的摇了摇头,好半天才说道:“这地方不会浪费的,我的墓穴就做在美华的墓穴旁边,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也躺在里面陪她,这是我们当时说好的。”
“额……”阴神不说话了,只是古怪的看着蓝小姐,白云子和者虚的脸上也是,那表情跟吃了米田共一样,只有刚刚入行半懂不懂的我和一个没入行什么都不知道的郑钧毅有些奇怪,他们这是惊讶的什么呢?
不过现在显然不是问这种问题的时候,几人不说,我们只能带着一肚子疑惑上了山。
许美华的坟头包还好好的,整理的跟新的一样,如果者虚不说的话,我都不相信这是已经被挖过的坟,按者虚的说法,他当时也不敢做的太绝,用的特殊手法取出尸骨,坟头上连颗草都没碰过,不过这通说法引起了我的鄙夷,丫的连尸骨都毁了,留个坟头不破坏算什么啊?你还不如就毁了坟地,留下尸骨还好些呢。
结果他一下句话就让我无言以对了:“毕竟许美华和杨曦达勉强有些夫妻的因果,风水破的太绝的话会影响到他的。”
这通话引得蓝小姐又给了他几拳,我们都有些哭笑不得,这个掉钱眼里的家伙,现在我们应该夸他敬业吗,这事情还真的是处处为雇主着想,服务到家了。
阴神这个脾气让人捉摸不透的家伙夸了者虚一句“有担当”后,开始原地动工起来,那动静一下子把我们的目光吸引过去。
所谓的烧制,其实也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跟烧陶土一个样,利用坟头土少出来的物品拥有跟本体的感应能力,有时候甚至可以做本人临时的棺材替代品,像是一些僵尸一流,如果被埋着的时候没有棺材封尸,如果要走远路就需要背着个用自己坟头土做出来的器皿,不然没离开自己坟地几里,它们的力量就会消耗殆尽,不得不回去睡着。
但凡间用坟头土烧制出来的东西也就这些用处了,其它跟神异的东西还需要更珍贵的材料配合,不然随随便便一把坟头土就能引魂咒尸的话,那些拥有大型坟地的家伙岂不是会很难看?死都死的不安稳了。
也因为如此,我挺好奇这个所谓的阴神到底能捣鼓出什么样来。
只见他先是拿出十几瓶酒,一股脑的倒在坟头上,那粗鲁的架势不像是在洗碑,倒像是在浇,在坟头的土都吃透水后,他就这样撸开袖子,剥开坟头草后扯着已经呈稀泥状的开始和起来,那感觉……和我们小时候对墙角一泡尿下去,然后拿着被尿浇透的土堆土包一样。
不过不得不说,他这手法还真挺遛的,比我们小时候的胡闹强多了,东拍一会西捏一下,不一会儿坟头的土渐渐矮了下来,而他手里已经有了个等身人体大小的土偶形状,有鼻子有脸的,如果不是皮肤是土壤那种黄褐色的话,估计和充气娃……咳咳,我是说和等身手办也差不多了。
紧接着,他又在上面浇了些酒,然后在蓝小姐的惊叫声中抢过笔记本,撕下了封面的一角捅到人偶的心脏处,对着人偶吹了口气,顿时布满酒液的人偶燃烧起了青色的火焰。直到这时他才把笔记本丢回给紧张的蓝小姐,拍了拍手说道:“可以了,现在等土偶烧完把她魂魄强拉出来丢进去就算大功告成了,哎哟,这一通可废了我不少酒,怎么感觉有点亏啊。”
“那个……”好奇心旺盛的郑钧毅举手道:“阴神啊,您这样搞那本笔记本还有用吗?那可是本宝贝啊。”
阴神挥挥手道:“不用你小子说,我两招子又不是瞎的,当然看出来那是宝贝啦,不过再宝贝又有什么用,这玩意是用封着的女娃子的福缘维系着的,那女娃子魂归地府后也就没什么用了……嗯,其实早该在那女娃子死去后这本笔记就应消失的,只因为她的执念意见另一个人福缘的渗入才维系到现在,但也已经耗的差不多啦,毁就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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