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自己的东西,在李诩君的泪光之中,李世贵离开了佳佳公司,也断了自己在魔都生存的念头。“自己还是不能承受那种快速的生活。”从小就生长在农村的李世贵已经在魔都生活了七年,但是从来没有爱上过这个城市。
“任何一个大都市都是给有钱人享受的,没钱的人只能去适应快节奏的生活,一天天不断的奔跑就像时钟一样,不停的转动。”李世贵知道除非自己在魔都创业成功,要不然就只能当一个提线木偶。
“现在摆在我的面前就只有两件事情,真苦恼啊!”辞职之后的李世贵正在痛苦着。
第一件事是自己辞职了,想要完成自己的梦想,但是却不知道去什么地方,自己的老家是皖北大地,除了种植玉米小麦之外,就没有什么好发展的了,而且自己也不敢回家,自己的老爹真的会打断自己的腿的,老爹的那句话可不是简单的说说而已。
自己只能先斩后奏,等自己开着车子,带着漂亮的女孩子回家,掏出一大串零的存折,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老爹老妈安心。
李世贵知道自己的老爹,一个地地道道的的农村人,看待面子比什么都重要,自己一个重点大学毕业的大学生,不好好的在城市生活,而是回家种地,老人觉得他丢不起那张脸。
李世贵却不会怪他,因为自己老爹的观念还停留在他的那个时代。
“现在是四月份,看样子只能隐瞒一段时间了。”李世贵相信自己不需要半年时间就能有一份不错的发展,等到过年的时候生米煮成熟饭,等到那个时候自己再回家。
第二件事就是李世贵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搞第一桶金,想要学习以前自己看的小说里面的桥段,可是却发现自己没有金块可以售卖。
自己得到的传承,自己师傅、师祖他们留下的东西太过于珍贵,不说上古三代刻有铭文的青铜器,就算是自己师傅留下的一些黄庭坚、黄公望、唐寅、董其昌他们的字画,自己也不好快速的出手。
再说那些东西可是有价无市的绝世宝贝,李世贵可不打算去拍卖他们。自认为有一些文人倾向的李世贵可是打算好好的熏陶熏陶自己的气质。
要想在十天半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内获得第一桶金,而且还不能让别人注意到自己,李世贵可是愁坏了脑子。
最后李世贵还真的找到了一件东西,才算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那是李世贵从师傅那张条案的下面的两张大箱子里面找到的最不起眼的东西,一件羊脂白玉雕刻的玉佩。
李世贵也搞不清楚那件竹子形状的玉佩到底是什么时候的,但是他还是能够看得出来雕刻玉佩的材料是极好的。
“这下子可算是有了第一桶金。”魔都虽然是一个新兴、城市没有什么文化底蕴,但是古董交易市场却不少,李世贵很快选择了魔都城隍庙,打算去碰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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