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中行走,挨刀自然难免,江湖中人过的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生命就如朝露一般。但不知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往江湖中来,许多事情非得一争高下不可。顽固地坚信自己是一个幸存者,岂非可笑得很。——这件事情丁子一直想不通。丁子更想不通的是他自己,竟然要来号称江湖第一险恶的剑城。知道要挨刀,他却不管不顾地来。知道有那么多的不可知,他还是要来。
于是丁子现在是一个江湖客了,丁子的剑法很丑陋,丁子还没有混出名堂,名流剑士不愿与丁子决斗,所以尽管有时会挨那么一下、两下,也如蚊叮虫咬,无关大局。要说丁子家传一种刀法也很能说得过去,但既做剑客,岂能用刀,丁子非用剑不行,在剑城上走了有两三个月,一点名堂没混着,生活上首先出了问题,丁子简直开始怀疑那些江湖传闻的真实性。剑城第一快剑彭无涯如何如何受人尊敬,剑城第一富侠李梦如是如何如何出手豪阔,剑城第一风流情种赵亘是为何如何地让人艳羡。丁子想象不出这些人为什么都是第一,丁子想是否自己这样子无所事事也可以称为第一,怎么就没见过大街上走过的人正眼瞧自己一眼呢。丁子的父亲是一名刀客,却只在有闲的时候耍上几趟丁家的流云快刀。丁子的父亲确实忙,忙的事情却与刀客的身份没多大关系,整日生意二字不离口,丁家的生意主要是做一种暗青子的暗器,父亲想尽一切办法将暗青子卖到全国各地去。卖暗青子不算什么光明正大的生意,但利润还是蛮高,一年到头从年头忙到年尾,爹爹的手数钱都快数肿了。爹爹不知骂过多少次,刀城人的习惯太差,硬币到了刀城,边口都被磨得那么薄,和暗青子差不多了。虽然骂了别人,父亲每天没事的时候也喜欢磨硬币,丁子怀疑,刀城人的习惯,未必与爹爹无关。爹爹总说,还是钱在自己手里最实在,每次丁子都不以为然。现在丁子走在剑城的长锋街上,想起父亲,觉得父亲似乎有点道理:钱在自己手里最实在,那些名流剑客,也许只是传说。
丁子这个剑客连肚子都要提意见。丁子必须得想个办法,首先过了肚子这一关再说。于是丁子就去找阿陈,问有什么好办法。阿陈是丁子的一个同乡,在一个大学教书,无门无派,一般情况下,丁子是不愿意去求他的,最起码丁子还是一个二流的刀客,一个不知道几流的剑客,阿陈不过是一介寒儒,求他有**份。阿陈见丁子来了,很高兴,带丁子到酒楼里边喝了几杯酒,还装作内行问丁子那套家传刀法练到什么程度了。丁子对他的话嗤之以鼻,但也不好意思明说,毕竟还有求于他。丁子告诉他,现在江湖上剑客吃香,没什么人愿意练刀,所以丁子已经封刀了,改练剑了。谁想阿陈不以为然,说丁子那刀法丢了很可惜的,现在剑门虽多,倒也不一定好混。丁子暗笑他书呆子气,嘴上胡乱答应。扯了半天,才说到正题上,丁子说现在手头上有点紧,能不能借几百元钱。阿陈一听就笑了,那笑让人觉得很暧昧,丁子不由心里打了个突:不行吗?怎么不行,有用得着兄弟的,尽量开口。丁子心少宽,说:你什么时候成江湖人氏,如此爽快。阿陈接着说了句话,使丁子不由一愣:“江湖人氏很爽快吗?”
阿陈借了丁子五百块钱,丁子千恩万谢地接住了。丁子都有点恨丁子自己了,想我丁子在江湖中也算是一把好手,现在竟然为了几百块钱在阿陈面前如此低头,简直是有伤江湖中人的形象。出了酒店大门,丁子辨了下阳光,时间还早,可又不知往哪里去。阿陈问丁子去哪里,丁子确实不知道,但岂能老是显得没有主见的样子,丁子说想去剑客之家。附近是有个剑客之家,这一段时间经常在里打发,晚上也睡在那里,那里住的几个剑客本领都不行,整天和他们在一起丁子的本领都下降了许多。阿陈说,那个剑客之家丁子知道的,都是些不入流的剑客在那里,没什么好去的。本来丁子心里也是这么想的,但现在阿陈说出来,丁子就有点不乐意,什么叫不入流,你会剑术吗,你一个教书匠知道什么。丁子不想让阿陈看出丁子不爱听,把头转向一边,装作看从马路上走过来的一个女孩子,其实那个女孩子长得满脸青春痘,十分令人不喜欢。阿陈看丁子目不转睛,不由失笑:想女朋友了?说实话,丁子还没有女友,虽然说出来好多人都不信,都觉得象丁子这样优秀的人应该有一打女朋友的,而丁子偏偏一个都没有,见到女人都不知该说些什么。丁子故意夸张地点点头,是啊。阿陈接着他的话头往下说:“不如搬到我那里去,学校空地方还是多得很的,然后慢慢想办法。”
丁子反复念着一句话: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也是没办法的事。阿陈让丁子搬进学校来住,丁子就搬进来了,剑客之家每天还得收他五十元的住宿费呢,搬到阿陈那里,就可以省下来。丁子去剑客之家搬行李的时候,和他同住的三个九流剑客正在睡觉,好象死了一般,丁子也不理他们,自顾搬东西。那几个家伙听见声音,都醒过来了:“找到好地方了,什么剑门?”丁子不能告诉他们是去学校住,否则那几个家伙肯定会看不起自己,又懒得骗他们,就说现在保密,别问了。丁子在这里还是有点威信的,既然不说,这几个家伙也不好问,见丁子轻轻出去,又不死心,就在后边叫:不要忘了兄弟们,打电话过来。丁子远远地应了一声。
阿陈给丁子找了一间学生宿舍,里边放了四张高低床,屋中很是简陋,进去的时候惊飞了数只蚊子。本来以为阿陈会让丁子和他住一块呢,谁知竟是这么一个破地方,比剑客之家还颇有不如,唯一的好处是不用交钱。阿陈的小胡子翘了翘,说地方不好,将就一些。丁子心中苦笑,这算哪一门的剑客,不如扔下剑去读书算了,还有可能象阿陈一样,最起码能填饱肚子。可既然来到这个地方,丁子只有对阿陈说;还好。心中道:“就比睡大街强一点了。”一只蚊子向丁子袭来,丁子从腰带里抽出剑来,把它斩为两段。“好剑法,”丁子暗想:“你阿陈知道什么是好剑法。”其实这一招是把他家传的刀法用到了剑上,如果用的是刀,动作还要快得多。反正阿陈不懂,丁子就懒得给他解释,把剑又插回原处。这个时代的剑和古时大有区别,剑城本地法律规定,剑长不能超过79厘米。丁子的这把剑只有59厘米,弹性很好,可以很轻松地放进皮带里。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丁子在妈妈的箱子底发现了本剑谱,其中的剑法是市面上没有见过的,与剑谱相配的剑制式也奇怪。据说外祖父是练剑的,这本书是陪嫁。但嫁过来后娘一天也没翻过,因为丁子爹爹看见会生气。但自从丁子看见那书的第一眼起,丁子就没放下过,那一招一势,都有说不清的魔力。比丁子们家那种大开大阖见长的刀法不知灵动有多少倍。丁子想要亲手一试那剑法,但不敢给他爹讲,就每天给丁子娘念叨,丁子娘就委托丁子家铸造房的赵师傅,把丁子爹从澳洲重金购得的精铁用去了三分之一,比造着剑谱的制式给丁子做了这么一把剑。后来,赵师傅用余下的精铁为丁子爹制刀,以本地铁补足了份量,并且是加在了刀背上,可不知为什么丁子爹总是摇头,说使起来没有那么压手,有点发飘。
于是就在学生宿舍里住下了。报纸和网络上有许多剑门用人的消息,但往往不让亲自去,丁子就一封邮件一封邮件地发。发出的邮件大多无有消息,有消息的也是以失败而告终,剑不如人,也颇受了些皮肉之苦。最让丁子生气的是有一次,到一个叫作飞虎门的地方去应聘,那里的老板长得五大三粗,黑铁塔一般,冷眼一看像个做饭的大师傅,招人的唯一目的就是收取入门费。丁子不买他的账,认为他是在行骗,他就和丁子动起手来,他使的剑也挺符合他的身份,像一把烧火棍模样。丁子不是他的对手,腰带剑竟然一点作用都没起。甚至连剑都没有交过几下,被他用一脚扫到地上,用烧火棍指着胸膛说:“你还配用剑。不过你小子剑法不乍的,躲得倒挺快,要不是早在你身上照顾了十七八个窟窿。”
这件事情之后,丁子郁闷了很长时间。但生活所迫,仍不得不每天出门碰运气,回来往往气不打一处来,就每天对都着群飞的蚊子练剑,总要砍死十头八头。这个学校是所高校,学校的学生都差不多算成人了,一个个都挺拔俊秀,学校里来来往往的女孩子也很多,也是个别比较养眼的,但丁子自觉眼光非同寻常,也并没花太多心思去看。大多数时间,就躲在屋里睡觉,头发也长得很。
丁子怀疑,这种生活将永远持续下去。
丁子也会感到饿,学校外边饭店又太贵。话说回来,即使外边的足够便宜,丁子也要到学校饭堂去吃。开饭时间到了,丁子准时去点一份最便宜的菜,都是素得不能再素,丁子觉得自己的喉咙都快淡出鸟来了,丁子甚至想如果宿舍里的蚊子长得象鸟那样大,就可以炒着吃了。想到这里,丁子也不禁感到好笑,蚊子那么大,自己一晚上只怕被吃得只剩下骨头了。丁子吃饭的时候,选择的是靠门的一张桌子,这是他来学校不久就形成的习惯。有次,趁人不注意,丁子还用剑在桌上面刺了几个字:如我可飞,直贯日月。丁子四顾无人注意,才觉得心安。丁子心想,这桌子有福,将来丁子出人头地,它还不得被人供起来啊。但当下却有破坏公物之嫌,丁子不得不小心一些。
丁子选择了这张桌子的真正原因,说来也简单。每天中午十二点十八分左右,会看见一个女孩子。准确地说,是两个女孩子,这两个女孩子基本是形影不离的。但丁子固执地认为是一个,因为他在心中把另一个女孩子去掉了,原因很简单,那女孩子长了满脸的青春痘,丁子看起来不太舒服。另一个女孩子则不然,不唯见不到脸上有多余的东西,光亮地就如暗夜里的月光,让丁子觉得那青菜萝卜都有了滋味。丁子想这大约就是秀色可餐吧。丁子是明白人,这秀色只能偷偷瞄上两眼,甚至不能过于关注,口袋里只有几个大子儿,也没有搭讪的资本。况且,按丁子的性格,认识不认识就去搭话,太也掉价,无论如何是不去做的。说起来,那个有青春痘的女孩子,丁子倒是先认识的,那天向阿陈借钱时就见过,丁子还莫名其妙地看了这女孩子大半天,那眼神有点过于特别,还被阿陈开了句玩笑。那女孩子似乎是认识阿陈的,冲他和阿陈笑了笑。丁子当时正心不在焉,想像不出她有冲自己笑的道理,想当然地认为那女孩子针对的是阿陈。
丁子坐在桌边,看着自己刻的几个字。觉得自己虽然不怎么读书,字还是写得不错的。耳边那些丁丁当当地饭勺和饭碗撞击的声音,那些有家教的优秀学生狠吞虎咽的呼呼咙咙的声音,还有那些窃窃私语声,丁子通通不听,那些陷入自己情感中相互挟菜甚至于用纸巾互相擦嘴角的男女,丁子通通不拿正眼去瞧。只听得橐橐的脚步声,二女挽着胳膊进来了。丁子觉得心里咯噔一声,似乎被什么东西敲击。把头微微抬起,装作浑不地意向二人望去。那女孩子身材高挑,穿着普通的学生服装,却透着雅致,肩平腰挺,眼睛似乎在看人,似乎又谁都不看。嘴角似乎有笑意,又似乎什么都没有。丁子看她们轻轻走过,不由把筷子捏在手中,作沉吟状。丁子自己觉得有点好笑,这姿势不是那本剑谙的一招雨燕归林吗。丁子觉得自己就是那只燕子,可以听得见雨声,那是那女孩子的脚步声。
那个女孩子似乎感觉到什么,回头向应云望去。眼睛依然是深邃而悠远,似乎落在丁子的身上,似乎又在看着远处。应云却低下头,只觉得那目光似乎有穿透力。和她同行的女孩子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二女只是回头望了一眼,再也不回头。丁子心中却忽然之间感到一丝暖意。在剑城这么多日子里,还没有女孩子冲自己笑过。这个女孩子虽然长得难看,似乎也有可爱的地方。
然后听见那长着青春痘的女孩子说道:“眼睛闪闪的,中心不正,像个小贼。”那个让丁子心动的女孩子道:“这怎么可以是小贼,看着象土匪,衣服脏成那个样子。”
丁子怀疑她们是在说自己,这才意识到衣服有一个礼拜没洗了,心想:“那女孩子的声音也这么好听,另外一个除了那青春痘,那牙齿还是不错的,声音倒也动听。”
无聊的日子总是太慢,但总会过去。丁子觉得这天唯一的亮点就是那两个女孩子回头看了自己。第二天中午丁子不由到得早了点,打了饭菜就在那桌前磨蹭。人声渐多,都已经过了时间,不见那两个女孩子的身影。丁子不死心,反正也没什么事,就坐在椅子上发呆。忽然听见有脚步声响起,丁子微微抬起头。丁子觉得自己遇见什么事情都不可以太慌张,即使心里边有着渴盼。却是那脸上有青春痘的女孩子。那女孩子匆匆走进饭堂,却没有带碗筷。眼睛四处乱看,丁子心想:“两只眼睛看着倒挺活,看来不是那种闷声不响的主。”那女孩子走了一圈,突然叫道:“哎呀,忘了个东西。”又匆匆跑出去了,从丁子身边经过时,丁子只感到一阵狂风刮过,差点没有把应云的菜盆打翻。丁子心想:“原来是个冒失鬼。不过那步伐挺快,说不定是练过。”
丁子想今天就算了,收拾起碗筷,随便在水池边涮了一下,往外就走。正是仲夏天气,艳阳正炽,学校到处都是大树,蝉声长吟,绿茵飘拂,倒也不觉得闷热。正是午睡时间,道上少有人行,丁子放眼望去,却看见那女孩子就斜依在前边湖畔的柳树上,身子略呈弓形,头顶在树干上,微微抬起。她穿着淡绿色的裙子,丁子觉得与湖面的颜色相仿佛,竟然可以入画。丁子心想:这丑丫头打扮起来也还顺眼。丁子怀疑自己是否确实有些寂寞了,看着什么样的女孩子都觉得好了,可不奇怪。
那女孩子似乎在想心事,眼睛微闲。丁子在不远处的一棵柳树上靠住,用眼睛的余光去看她。她似乎浑然无觉,只是这样呆呆地向上望着。丁子觉得时间凝固了,四周的一切都似乎静止不动。那女孩子的指尖忽然发出亮光,光点竟然大起来,似乎已经到了自己眼前,丁子这才想起来用手中的剑去格,但已经来不及了。亮光没在头顶上的树干里,随之一阵浓烈的焦糊味散发开来,丁子心中一惊:这不是暗青子的味道吗,而且,还是父亲的厂子里生产的,这暗青子要是打在身上,那还了得。只听那女孩子叫道:“我注意你很久了,你为什么看我?”那女孩子对丁子横眉冷对。丁子心想我完全可以不看你,至于吗?一时兴味索然,转身就走。却听那女孩子大叫:“你给我站住,问你话呢。”丁子也不回头,道:“我看你了,你怎么知道的?”那女孩子突然道:“因为我要看还你,我林栖儿怎么能吃这亏。”丁子不觉心头大快,还有这样直爽的女孩子,回头道:“你叫林栖儿?是哪个栖?”
林栖儿道:“是栖息的栖。”
丁子堵她道:“不是期望的期?我本来猜你家里没男孩儿的。”
林栖儿竟然回道:“你怎么知道我家里都是女孩儿的?”
丁子哈哈一笑,道:“你父亲一定是期望你是个男孩,所以才叫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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