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归赖在唐欢肩头咿咿呀呀的说着我听不懂的话。
“出-汗-人-喝-喽-明-天-看-风-景。”
“看来不归的病越来越严重了,不仅迷路,现在还胡言乱语起来了。”我担忧的看了眼不归,对唐欢道:“若是你认输,我就告诉你我用了什么毒药,你好给它解毒啊。”
唐欢好笑的摇摇头:“不归学的是你那句-初叹银河落,碧天白虹影。”
我这才恍然大悟,随即一巴掌把它拍落到地上:“滚球,去你的出汗人喝喽!话都学不好,你对得起你死去的鹦鹉爹爹吗!”
不归十分不服气的飞到我头顶,大叫:“滚球!滚球!”
唐欢拍着巴掌赞扬道:“这句学的好,甚是标准!”
我发誓我讨厌唐欢,尤其讨厌他现在这副幸灾乐祸的模样,要是哪个女人嫁给他肯定会特别痛苦。倘若我以后要嫁人,就要嫁给未央那样的,带着我的追风和不归嫁过去,一生一世一双人,一鸟一马一茅屋,此生足矣。
下一班船只准备出发的时候,我们遇到了难题。
若是我和师兄还有两匹马同时上船的话,船会严重超载,我们总不能把船上的人统统赶下来吧。可是等下一班船也未必能让我们全部上船。
商议过后决定我带着追风先上船,过了江以后在对岸等候,唐欢带着闪电乘坐下一班船。至于不归,就任它在江面飞吧,总不至于掉进江里淹死。
船缓缓移至江中的时候,忽然有些不自在,觉得身后似乎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我微微侧了一下头,并未发现异样,船上大多是去外地采购的货商,服饰比较混杂,可能萧国益国的人也参杂其中吧。
在甲板吹了一会风觉得鼻子有些塞,转身想进船舱,目光却扫到一双似曾相识的眼睛,定睛一看正是未央。
人生何处不相逢,不到半月我便又遇到了他,第一次的邂逅算是巧合,那这一次一定就是缘分了。
他一身玄色长袍,头上带了顶草帽,身边却未看到上次的那帮随从。我朝他挥了挥手,他却像不认识我一般,将帽檐压低。
不过一面之缘,他肯定把我给忘了,真恨自己没长一副让人过目不忘的脸。不过他不记得也没关系,俗话说一回生两回熟,我现在去给他打个招呼,下次再见到时他一定认得出我。
我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过去,离他仅半丈之遥的时候,他突然看向我,眉头微蹙,轻轻摇了摇头。
“未央,你不认得我了吗?”我并未读出他眼光中的意思,歪着脑袋问道。
我的话音刚落,身后突然闪出几个彪形大汉,我甚至没看清他们是从哪里抽出的长剑,只是一眨眼,未央就被大汉围在了中间。
我不知道未央的身份,也不明白这些大汉是何来路。单凭他们以多欺少看来,这群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人,我迅速将毒药握于掌中,只要他们轻举妄动,我就送他们去取经。
可是几个大汉围住他以后反倒把视线落在了我身上,我刚刚喊出了未央的名字,此刻说我和未央不认识他们定是不会相信的。我心虚的退了两步,他们便慢慢向我围拢过来。
找准时机正要动手,突然眼前一黑,一个人硬生生的就把我推入了水中,然后船上就传来了兵戎相见的铿锵之声。
掉入水中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是唐欢,因为很多年前他要教我游泳,可是我打死也不愿意学,如今只能莫名其妙的葬身于邑江之中了。
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女子涕满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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