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中毒颇深,影响了它的脑部,完全失去方向感的它时常迷路,隔三差五的送信回来后就在桐山上空转圈。幸好它骨子里还流着鹦鹉的血,实在找不到回家的路时,它会一边在空中盘旋,一边大喊救命。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寻到它,然后把它带回家。
也正因如此官府曾大量增派人手在桐山巡逻,说是这一带匪盗猖獗,经常有百姓在山中被劫,大喊救命,着实不太平。
雨势渐弱,茶楼里的客人也散去大半,想来大家对这个老掉牙的爱情故事原是不感兴趣,大都是进来避雨的。说书先生识趣的退到角落,悠闲的喝起茶来。
我准备起身离开时,视线无意间扫到窗外,一个墨色身影撑着油纸伞疾步朝茶楼走来,正是师兄唐欢。
正感动他这么大老远的跑来接我的时候,他摆出一张灿烂的笑脸,吹了个口哨,又朝我挥了挥手。
只觉肩头一轻,眼前一道灰影似离弦之箭,嗖的一声就一头撞进了唐欢的怀中。
正琢磨着不归寻死的方式未免也太惨烈了,唐欢把撞的晕乎乎的不归放上肩头,单手拢到嘴边朝着二楼的我大喊:“流苏,师父发现你遛出来了,说是酉时之前若你还没有回去,就家法伺候!”
我顿时惊出一身冷汗,虽然师父一直都说对我和师兄师弟们一视同仁,可家法伺候这件事却是独独针对我的。因为师兄师弟都是靠堂规来约束的……
大脑没做出反应之前,身体率先行动起来,我一个纵身从二楼窗户跳了下去,跳下去以后才清醒过来,其实我是不会轻功的。
按照故事通常的节奏,这时候一定会飞身而出一位武功绝顶,风度翩翩,且相貌不凡的公子来搭救于我,而后我对他一见倾心,他对我一见钟情。可是……
“我知道你垂涎我的美色已久,但你能不能矜持一些,不要表现的如此露骨,我会很没安全感。”唐欢挑着眉,满眼都是嘲弄的笑意。我这才发现,自己以一个极其怪异的姿势,被他横抱在怀中。原本在他手中的油纸伞掉落在地上,淅淅沥沥的雨势瞬间停了下来。
急忙从他身上跳下来,后退数步拉开和他的距离,云淡风轻道:“欢欢,我一直都被你惊为天人的美色迷得神魂颠倒,不能自拔,你说申大娘会答应把你送给我吗?”
看着唐欢的脸色一寸寸的冷下来,我知道自己又戳中了他的死穴。
欢欢是桐山脚下申禾村的申大娘家养的一只哈巴狗,此狗体型匀称,毛毛整齐,四爪坚韧有力……
唐欢对这条狗的名字深恶痛绝,曾多次企图杀之而后快,但都被我拦了下来。
我给他分析道,这方法治标不治本,你想,虽然杀了这条叫做欢欢的狗,但难不保,申大娘再养一只,而且很可能因为思念之情,这狗的名字还叫欢欢,事情的源头不是狗,而是养狗的人。如此这般,唐欢才放下心中杀念。
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知道我救狗一命是造了几级浮屠呢?
唐欢抛下我,毅然带着不归骑上追风离开的时候,我才觉悟到不该逞一时的口舌之快。
虽然追风是一匹脚程很慢的马,但是脚程再慢的马也比我的脚程要快上许多,因为它有四只脚,而我仅有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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