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昭昭的歌声还在继续,像一股清澈的溪流,在小小的酒吧里静静流淌。
“哇啦啦啦啦啦,我的宝贝,倦的时候有个人陪……”
就在这片安寧的氛围中,那扇蓝莲的木门被再次推开。
一个高大的身影带著一身落寞,走了进来。
那是个约莫三十岁上下的白人男子,金髮碧眼,鼻樑高挺,本该是张英俊的脸,此刻却写满了疲惫与悲伤。
他穿著一件略皱的白衬衫,与酒吧里文艺青年的麻风格格不入,更像个刚从哪个写字楼里逃出来的失意白领。
他径直走到吧檯,用蹩脚的中文对老板李寻说:“你好,威士忌双份,加冰。”
李寻看了他一眼,没多问,默默地调好酒推了过去。
男人端著酒杯,找了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坐下,一口就灌下去了半杯。
烈酒显然没能浇灭他心头的愁绪,反而像是助燃剂,让他眼眶瞬间就红了。
舞台上,陆昭昭的歌声恰好唱到最后一句。
“啦啦啦啦啦啦……让你喜欢这世界……”
那温柔的旋-律,配上喜欢这世界的歌词,仿佛一记重锤,敲在了男人心中最脆弱的地方。
他再也控制不住,將脸埋在手掌里,肩膀开始无法抑制地耸动,压抑的、细微的哭声从指缝间漏了出来。
陈默微微皱眉,觉得有些奇怪,但见对方也只是独自伤心,没有惹是生非,便没太在意。
一曲唱罢,酒吧里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
那外国人也抬起头,用通红的眼睛望著舞台上的陆昭昭,在她准备唱下一首歌的间隙,突然站了起来,用带著奇怪口语的中文,大声说道:
“美丽的小姐,你可以唱一首英文歌吗?我想听,《let it be》。”
披头士的《let it be》。
这首歌的分量,在当时玩音乐的文艺青年心中,不亚於圣歌。
酒吧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客人,闻言都露出了期待的神情。
但陆昭昭却愣住了。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被客人点歌,意义非凡。
可问题是,她不会啊!
放弃?
看著那外国人充满期盼的眼神,和周围客人投来的目光,她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儿一下就上来了。
不能怂!
首秀第一单,说什么也得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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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硬著头皮答应下来,隨即对著话筒露出一个略带歉意的笑容:“不好意思,这首歌我不是很熟练,请给我几分钟时间准备一下,马上回来。”
说完,她將吉他小心地靠在立麦旁,快步走到了吧檯。
一直留意著舞台动静的李寻看她一脸焦急地跑过来,主动问道:“怎么了,看你脸色不对,是遇到麻烦了?”
“没事李哥!”
陆昭昭语速飞快地解释,“那个客人不是点了首英文歌,我没准备过,得赶紧查一下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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