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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许敬许敬

李宇春过五关斩六将荣夺超女总决赛冠军,成为乐坛一颗耀眼新星那年,我刚好踏上成年之旅。

万千女孩中的我,没有出众的外表和殷实的家庭,是人们口中常说的大众化。一出生就被烙上普通印记的我,平安健康,充实无忧的度过了平凡的十七年,我不喜欢也不讨厌。就像我对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或事,都仅仅只是不喜欢也不讨厌。

得以姨妈十三年的悉心教导,皇天不负有心人,十七岁那年我和周远兮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城里数一数二的高中——华南一中,那里聚集的大部分都是以学习为天职的学生,他们喜欢沉默,热爱安静,追求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对自身修养,素质有着极高的要求。

我从骨子里遗传了妈妈的婚姻观,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着极高的信仰,倔强的认为我的未来与大众差不多,是千篇一律的,高中毕业到大学,大学毕业到工作,最后相亲结婚,相夫教子。意外的是,十八岁的夏天,那个栀子花盛开的季节,相遇这个动人且奇妙的名词让我的心开始追逐一种叫做喜欢的东西,那样的年龄,也只能用喜欢来表达情窦初开。

假如世上没有相遇二字,我还是那个我,偶尔做做梦,然后开始日复一日的学习,淹没在茫茫书海中。也不会相信,有一种人你一遇见就会感觉那样的美好,随后为之心动,思恋愈演愈浓。

他的出现,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正值夕阳西下,不带任何梦幻色彩的相遇。他静静的站在离校门不远处的一块大得有些夸张的黑板前,为新一季的板报做着准备,我背着旧而沉重的书包,跨着笨拙的步子从他身边走过。他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并不期待或刻意去留意,我天生就这样,学不来刻意。

“许敬”,这个名字随着一阵轻柔的风吹来,满满灌进我的双耳,一个在球场上正挥洒着热汗的男生向他挥手。

他转身,轻轻牵动嘴角,露出一脸淡淡的笑,像朵充满青春朝气的向日葵。是个干净帅气的男生,却也不是让女生挪不开眼球,为之痴狂的那种。白皙,清秀的面庞带着一抹温和,纯净的俊俏,是那种从骨子里透着的一尘不染的净。他轻轻拍掉被风吹落在他头顶的落叶,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着一种优雅的矜贵气质。

不禁让我想起了周敦颐的“爱莲说”有一句话说的好,“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不止莲花,人也一样,尤其是优秀的人,只可远远的欣赏,正如此刻的他。

那一刻,我的心很不争气的跳个不停,像一只小精灵跃跃欲试着要破膛而出。我似乎听见风在我耳边温柔的说:十八岁是最美好的,因为它拥有世界上最纯洁的爱。

芸芸众生之中,多少人有缘无份而最终擦肩而过,多少人又得以相知相爱。这个世界,像我一样平凡的女孩何其之多,感谢爸爸妈妈,让我来到这个世界,感谢上帝,让我遇见最美好的他,感谢他,在我最美好的年龄留下一道美丽的彩虹般的痕迹,那道痕迹的名字叫暗恋。

有了这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小秘密之后,我将它藏在心底最深最柔软的地方。莎士比亚说:犹豫和怯懦是爱情的大敌,当爱来临,请勇敢的射出爱神之箭。虽说爱需要勇敢的去追求,但我还是选择了最愚蠢的办法,默默的守护和等待。

有时候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喜欢本来就是件快乐的事,对方的一颦一笑都会无时无刻牵动你的心绪。当你深深的喜欢着一个人时,暗恋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那段日子,我总会在万籁寂静的夜里,开着大而明亮的灯泡,穿着十七岁那年妈妈从深圳为我寄来的净白连衣裙站在镜子前,带着微笑一遍一遍的念着他的名字——“许敬、许敬、许敬……”,原来他叫许敬,那一刻,我觉得名字是个伟大而又不可思议的东西,它包含着一个人的一切,包括亲人,朋友,甚至整个社会对他存在的肯定。

彩虹因为有七种不同的颜色而美丽。春天因为有万物萌芽而生意盎然,我原本平淡无奇的生活因为他的出现而变得丰富多彩。我开始做着曾嗤之以鼻的事,打着补习的幌子在放学后的学校某个角落徘徊,逗留。

后来的日子里,见过他好几次,隔着远远的距离,我站在教室的走廊上,他匆忙的从高三教室出来,去往图书馆。我暗自庆幸和他是同一类人,过着千篇一律,平静而充实的生活,那样的平静一直持续到某个星期的周五。那天的天气我没记住,却记住了时间,正好是晚上七点多,得到姨妈外出的批准后,我拖着双*的凉鞋出了门,细小的胳膊上缠着两大袋重如玄铁的旧书,打算以更低的价钱卖给二手书店老板。

站在书店的玻璃门外,我看见里面那道久违了的身影,他正弯着腰挑选书,摆在他面前的都是一些十分陈旧的旧书,从他的表情上来推断,他似乎没找到想要的那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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