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叫求败,其实是因为我从来都没胜过
其实我没有后来江湖中传说的那么牛。
当年,我只是一个四处游荡,连套房子都买不起,只能寄居在潮湿阴冷的山洞里,名不见经传的痞子。
我藏在山洞中的那几把形态各异的刀剑其实是我从那些比我还菜的瘪三手中抢的,本来打算拿到襄阳城内换酒喝,结果这个计划还没来得及实施呢就胎死腹中了。其实我最喜欢那把百余斤重的钝剑,那把剑按照当时的行情,能换三十斤上好的女儿红。我本打算把它绑在大雕凌风的后背上,让它驮着我一起飞去襄阳买醉呢,可是这家伙不顶用,飞过一个山梁的时候,居然被压的直直地坠了下去。那一次摔断了我的一条胳膊,摔瞎了它的一只眼,我真后悔当年收留它的时候给它起了这么牛X的一个名字。
我没想到后来的后来自己会那么有名,更没想到几十年后一个小屁孩能对着我画在山洞中连自己都看不懂的图案练出一套绝世武功。
胳膊断掉以后,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我化名成了独孤求败,开始蓄起凌乱不堪的长发,反正是怎么丑就怎么折腾自己,为的就是不让别人认出来。这一生我做过最骄傲的事情有三件,一件就是为自己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这个名字致使往后的很多年都没人敢在我身上打主义,我觉得我起这个名字跟很多想要儿子的农夫给女儿起名招弟一样,她们叫招弟其实是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弟,而我叫求败,其实是因为我从来都没胜过;第二件是我吹牛吹到了一定的境界,我死前曾在洞中留书——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仇寇,败尽英雄,天下更无抗手,无可柰何,唯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这个让我本人笑掉大牙的谎言,几十几百年后后人居然还是看不穿;另一件就是居然有个女人爱上了我,其实这也难怪,那时候的女人很傻,大都喜欢浪子,可能她是误认为这一身另类打扮有够浪吧。
她叫柳红袖,第一眼,我便记住了她的样子。
当时的北宋还在跟金人打仗,也就是那群姓完颜的家伙,那时候的蒙古还不成气候,总是夹在宋金两边被踢过来打过去的。那一年,我在一个游历四方的酒肉和尚那里听说蒙古产的马奶酒奇香无比,于是就打算乘坐神雕到辽国的中京去品一品。我觉得那个胡子眉毛一大把的臭和尚比我还能吹,他说他曾在少林寺挥舞着一把没几根毛的竹扫帚,气定神闲地从江湖两位高手拼命时使出的掌风中穿过,其中的一个高手名叫萧峰,一个叫慕容复。
我蜷曲在墙角,见他吹得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不忍心打搅他,于是悄悄地偷了他的包裹,蹑手蹑脚地跟大雕一起溜掉了。
那几天,大雕凌风脾气见涨,居然不听我使唤,死活不飞,于是我只能用一根麻绳系在它的脖子上牵着它往北方而去,我打算经过河朔平原,径直去中京品尝马奶酒。结果我们好不容易走到河朔的时候,就在一家客栈里遇见那个让我拔不动腿的柳红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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