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我养成了买白色T恤的习惯。
从50元一件的真维斯、班尼路,到200元一件的ONLY、adidas,从500元一件的韩国东大门代购,到1000元一件的美国奥特莱斯打折货,统统买了个遍。唯一判断质量好坏的标准就是扔进洗衣机暴力搅拌之后还能不能继续穿。为了攒钱,我每天都不吃午饭,父母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被我换成了一件件的白T、一包包的零食,还有,一袋袋的狗粮。
球球已经被喂得膘肥体壮了,张紫荆还是没有爱上我。他喜欢的,大概都是会跳舞、会化妆的女生,每到元旦的迎新联欢会,我就仿佛觉得台上跳舞的女生都曾经和张紫荆拉过手。她们真的都好像长一个样子。
这种暗恋的感觉很无聊,也很辛苦。像是心里长出的叶子,刚开始的时候是一丁点儿的,嫩嫩的,刚发芽,后来就慢慢繁盛,长成了大树,把整颗心都填得满满的。我就靠在这棵大树上,远远地看着张紫荆从隔壁班出来,像长臂猿蹦到走廊的另一头。球球也吊大树上,毛茸茸的头在我的脖子上蹭来蹭去,我拍拍它的头,说,我们两个相依为命吧。
一语成谶。张紫荆要和他爸妈一起出国了,红着眼决定把球球留给我。我对他的鳄鱼般的眼泪早就免疫了,同时免疫的还有他说的,会很想念我。
但他说,是真的。
他已经到了美国,特地在半夜12点的时候上线来说他很想念我,想看看我有没有长高一点,长大一点。我差点被他感动了,他马上又说,球球在哪里,我的话又咽了下去。我把球球抱到显示器前面让它看看张紫荆现在成了个什么样子。球球好像已经不认识他了,张紫荆拿出一袋花花绿绿的狗粮在显示器前面晃,球球根本不买账,摇摇脑袋就跑去睡午觉了。我对张紫荆说,球球最爱吃的不是这个牌子,你不会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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