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一到,山的草便抽风似的长。 一片盎然绿意,一个顶着鸡窝头,脸两撇霸气侧漏山羊须的山大王手握狼毫笔,正趴在一个大石头前挥毫泼墨。旁边,一个身条瘦长的少年半倚着石头,手遮在眼睛方,似乎已经睡着。
山大王先是画了一幅惟妙惟肖的自画像,接着,又在旁边题歪诗一首。然后,兴冲冲地吹干墨迹,献宝似的道“冰涯,你看看我这封信写得怎么样?”
听见山大王娇脆的声音,冰涯半晌才睁开眼,一把抢去石头铺好的宣纸开始念了起来“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月柳梢头,人约抢劫后……”
“人家话本的小姐约公子都是含蓄内敛的,你写得这么直白万一唐突了美男怎么办?”冰涯语重心长地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地敲了女山贼脑门一下“重写!”
女山贼摸了摸被敲红的脑门,腾地起身,霸气万千道“老子是山贼,怎能和那些娘娘腔的小姐一样!老子这么写给他!他要是不识相的,老子带着兄弟们把他抢山,当压寨夫君!”
冰涯又恢复了一副懒洋洋的表情,嘴里叼着一根狗尾草,不咸不淡地道“主意倒是不错,不过,你打得过人家么?”
一句话,让山大王泄了气。她打得过他么?
还记得,那是半个月前的一天。那天,艳阳高照,正是抢劫好时光。她听手下兄弟们说,大王岗下会经过一个商队。好久没有进账了,于是她振臂高呼,带领众山贼杀下岗去。可惜当日出行忘了看黄历,她刚刚杀下山便崴了脚,还被人家商队的护卫追得屁滚尿流。
在这紧要关头,对面卧虎山又杀下一群山贼,在领头大王的带领下,几下子便将商队护卫赶得七零八落。也是这个时候,她揉着她发疼的脚踝,以仰视的目光打量了为首之人。那一瞬间,心开馥郁。
那是怎样的经天纬地、绝世之姿!那个粗犷霸气长相,全脸下除了鼻子没有毛,别的地方都是毛,一看是真汉子!她欣赏!
好像爱神之箭突然一个瞄准,穿过他的心脏再射了她。那样的感觉,令她忘记了脚踝的疼痛,只是傻乎乎的看着他利落干练的抢劫,再轻轻挥手,带领他的兄弟们快速向另一个山头回返。
当日回去以后,她便打听了,对面卧虎山的大王叫南霸天,这几年带领兄弟们南征北战,除了卧虎山,还有不少山头都是他的。也不知为何,他一直没来攻打她的大王岗,她的大王岗总共不过二十多个兄弟,若是他们过来,她决计是打不过的。
此时,她娇羞地想了想,若是他真的打过来,要抢了她去,她是从,还是不从呢?
自次惊鸿一瞥后,她每天都会修情书一封,差小弟给对面南霸天送去。不过情书前后送了有十来封,人家却从来没回过一封。不过,她有的是时间,定要把那定海神针磨成绣针,不信美男不钩!
见冰涯又睡着了,她也不在意,小心翼翼地叠好刚写的情书,踹了冰涯一脚,便往草坪后的山寨走去。对于山贼这个有钱途的职业,她还是挺满意的。
七岁以前的事情她记不得了,有记忆以来,便是自己昏倒在大王岗山下,正巧被岗的山贼看到,从此,成了当时山大王的义女,开始了她稚嫩的抢劫生涯。三年后,她的义父死去,她继承了衣钵,成了这大王岗二十多名乌合之众的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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