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得不承认,在“装无辜”这一点上,楚微微比我聪明比我强。但这到了丹青面前就没用了。
“不要告诉我你只是大半夜站在路灯下乘凉,手里拿着的照相机只是拍风景的,并且正好不小心让我们抢了镜头。”
啪一声相机掉在了地上,没裂。丹青用高跟鞋补了一脚,黑色的屏幕彻底碎了。她微笑着摇头,用万分抱歉的眼神,“哎呀!手滑了。”
“你看我多马虎,就和你一样粗心大意的,不过我记得我很久以前就提醒过你,不要一个人走夜路……”
接着,洗手间传来了楚微微的惨叫,一声又一声,一声高过一声。
“嗯,这真是本年度最悦耳动听的旋律,她真应该拿奥斯卡奖的。”丹青像颁奖典礼上优雅的女主持人,微笑着扶住我肩膀。
“算了,别打了。”我终于不忍直视,拉住rachel的手。她的手不像丹青那样冰凉,始终带着36。5摄氏度的体温。
我抬头望向她的侧脸,混血儿精美的面孔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充满魅力的,传说中的360度无死角,完全适用于rachel。
我们仨人在初中时结识,那时候,没头脑的我时常被一些心机婊欺负。rachel看不下去于是拉了一票人帮我,而身为班长的丹青时常为此知情不报。
时间久了,就培养出我们三人深厚的友谊。以至于每当我受人欺负,她倆就会毫不犹豫为我挺身而出。
一个负责举例子,讲道理,摆事实。
一个负责动手。
她们好像永远都那么年轻无畏,敢做敢当,爱或者恨,都强烈分明。
而我,注定没有办法成为像她们这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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