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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血字的研究(3)

最后我终于打断了福尔摩斯关于音乐方面的言论,我说:“你似乎不大考虑眼前的这件案子。”

他回答说:“还没有材料呢。在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就先作出假设,这是绝对错误的。那样会导致判断出现误差。”

“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材料了。”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前面,“若是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布瑞克斯顿路,那里就该是案发现场所在的房子了。”

“正是。停下,车夫,快停车!”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一百码左右时,福尔摩斯就坚持要下车,剩下的一段路,我们改为步行。

劳瑞斯顿园街3号,从外表看来就像一座凶宅。这里一连有四幢房子,都离街稍远,其中两幢有人居住,另外两幢空着。而3号就是空着的一幢。空房临街的一面有三排窗子,由于无人居住,景况显得极为凄凉。尘封的玻璃上到处贴着“招租”的帖子,看上去好像眼睛上的白翳一样。每幢房子前边都有一小块草木丛生的园,把这几所房子和街道隔开。小园中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径,经过一夜大雨,到处泥泞不堪。园周围围有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上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正倚墙站着,周围有几个闲人,正伸长脖子往里张望着,希望能瞧一眼屋中的情景,可惜什么也瞧不见。

我当时猜想,福尔摩斯一定会第一时间奔进屋里,着手研究这起神秘的案件。可事实上他似乎并不着急。他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觉得他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一会儿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又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经过仔细地察看后,他慢慢地走上小径,更准确地说,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并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小径的地面。我看见他两次停下脚步,有一次还见他露出了笑容,并满意地欢呼了一下。原来在潮湿而泥泞的黏土地面上,有许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反复从上面踩过,我真不明白我的同伴如何能指望从这上面辨认出什么来。然而时至今日,我仍旧没有忘记那次他如何神奇地证明了他对事物的敏锐的观察力,我坚信他一定能看出许多我瞧不见的东西。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有一个头发浅黄、皮肤白皙的高个子过来迎接我们,他的手里拿着笔记本。他跑上前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我把一切都保持原状未动。”

“可是那个除外!”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说,“即使有一群水牛从上面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了。没问题,葛莱森,你一定已得出了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这样做吧?”

这个高个子躲躲闪闪地说:“我在屋里忙着,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在这儿,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给了他。”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似的把眉扬了一扬,说:“有你和雷斯垂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就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葛莱森搓着手很得意地说:“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这个案子的确很离奇,我知道这正合你的胃口。”

“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先生。”葛莱森答道。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福尔摩斯说道。

“他也没有,先生。”葛莱森答道。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福尔摩斯说道。

福尔摩斯问完这几个前后不关联的问题后,便大步走进房中。葛莱森跟在后面,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有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上没有铺地毯,到处都是灰尘。过道左右各有一扇门,其中一个分明已经有很多星期没有开过了。另一个是餐厅的门,惨案就发生在这间餐厅里。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的后面,心情感到异常沉重。这是由于死尸所引起的。

这是一间方形大屋子,由于没有摆放家具,因此显得格外宽大。屋子的墙壁上糊着廉价的纸,有的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霉迹,还有的地方大片大片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粉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做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截红色蜡烛头。屋里只有一个窗子,而且显得异常污浊,因此室内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而屋内灰尘厚积,更加深了这种感觉。

这些景象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我走进去时,我的注意力就集中在那具十分可怕的尸体上了——他僵卧在地板上,一双黯淡无光的眼睛凝视着褪了色的天板。死者有四十多岁,中等身材,肩膀很宽,一头黑黑的鬈发,并且留着短硬的胡子。他的身上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上衣和背心,浅色裤子,上衣装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身旁地板上有一顶干净的礼帽。死者双手紧握拳头、两臂伸开、双腿交叠着,看来在他临死时,曾经做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他那僵硬的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据我分析,这应该是一种愤恨的表情,这是我生平所没有见过的。他凶恶的面貌,加上龇牙咧嘴的怪状,看上去非常可怕。再配上那低削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使他看起来更像一个怪模怪样的扁鼻猿猴。此外,那种极不自然的痛苦翻腾的身体姿态,使他的面貌显得更加可怕。我曾经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人,但是还没有见过比这个伦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污浊的屋中的这个更为可怖的。

一向瘦削而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斯垂德,这时正站在门口,他跟我们打着招呼。

他说:“这件案子一定要轰动全城了,先生。我虽然不是一个没有经验的新手,可是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离奇的事。”

葛莱森问道:“一点线索也没有?”

雷斯垂德应道:“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跟前,跪下来全神贯注地检查着。

“你们肯定没有伤痕吗?”他一边问,一边指着四周的血迹。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地回答说:“确实没有。”

“那么,这些血迹一定是另一个人的喽,也许还是凶手的呢。如果这是一起凶杀案的话,这就使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攸垂克特地方的范·坚森死时的情况。葛莱森,你还记得那起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葛莱森诚实地答道。

“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子重读一下。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做过的。”

他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一会儿又解开死人的衣扣检查一番,接着他的眼里又现出我曾见过的那种茫然的神情。他检查得非常迅速,而且出人意料地细致认真。最后,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瞧了一眼死者漆皮靴子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一直没有被动过吗?”

“除了进行必要的检查外,再没有动过。”

“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有什么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了一副担架并招呼了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走进来把死者抬了出去。当他们抬起死尸时,有一枚戒指滚落到了地板上。雷斯垂德连忙把它拾了起来,茫然地瞧着。

他叫道:“一定有女人来过。这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托着戒指的手伸过来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前去看,这枚朴素的金戒指无疑是新娘戴的。

葛莱森说:“这样一来,案件就变得更复杂化了。我的天,这件案子本来就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这枚戒指就不能使这个案子更明朗一些呢?这样呆呆地盯着它是没有用处的。你从衣袋里检查出什么来了吗?”

“都在这儿,”葛莱森指着楼梯最后一级上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97163号,伦敦巴罗德公司制。一条又重又结实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刻着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上边有个虎头狗的脑袋,狗眼是用两颗红宝石镶嵌的。俄国皮的名片夹,里面有印着克利夫兰,伊瑙克·j.锥伯的名片,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卜迦丘的小说《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此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锥伯的,一封是寄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是寄到什么地方的?”福尔摩斯追问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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