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的。跟着身份证查到了住址,然后去他家走了一趟。”曹阳慢慢地吐出字句,“太恶心了。”
“怎么个恶心法?”
曹阳又自斟自饮了一杯。
“人死了,是他女儿。被锁在家里,活活饿死的。已经臭了。”
曹阳伸出手去,把台灯拧灭。他看着灯泡最后的一点余光,在视网膜上留下小小的暗淡光斑。在黑暗中,只有外面偶尔响起的车声。
“我有的时候觉得,我不该当警察的,我以为我心肠已经够硬的了。隔壁邻居说,这男的喜欢出去赌博,一连好多天不回家,就把这小孩一个人锁在家里,自己烧饭吃。结果家里可能没米了,他一连二十几天没回来,小孩儿就死在家里了。我……”
黑暗中的曹阳似乎端起酒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曹敬听见花生米滚动的声音。
“干了这么几年,死人也见得不少了。小孩儿死了我也不是没见过,只是这一家两口人就这么没了。那个小孩儿死前还在写日记,我翻了翻,唉……我真的有点儿受不了了,真的有点儿难受。怎么就这么没了呢……”
曹敬无言以对,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他试着想象那个场景,曹阳所经历的那个场景。他站在腐臭的房间里,戴着手套拿起地上的小草稿本,随意翻开,看见的是死去的孩子数着自己死前的日子,写下逐渐等待死去的感受。
那个孩子会不会曾经试图自救?她家里有没有固定电话?她有没有试图向窗外高喊求救?有没有试图撬开防盗网,从窗户爬出去?
“写了些什么?”曹敬听见自己问。
“等爸爸回来。”曹阳说,“饿了就睡,睡醒了还是饿,那么就继续睡,睡醒了爸爸就回来了。”
“哦……”
“她写她喝了好多自来水,肚子里装满了水后,走路能听见咣咣的声音。水在肠胃里晃来晃去,咕咚咕咚的。躺在床上的时候,感觉鼓囊囊的……”
曹敬感觉黑暗的斗室里似乎出现了一个比黑暗更深邃的东西,就像是一个黑色的洞。他想,夜晚的黑暗,只是光的缺席,而从人心里透出来的黑暗,却像是有质有形的事物。他触摸过这些黑暗,很多次,最后他转过身逃跑了。
“我有的时候想……”曹敬在酒精的作用下开始说话,他记得明郁江有一次和他说,酒精并非是让你胡思乱想的东西,它去除了你大脑中自律的限制,让你说出你真正在想的那些事。“我有的时候想,我能不能……如果我的能力还在,我能不能救到更多人……作为一种赎罪。”
“别他妈瞎想。”曹阳说,“人有的时候还是得认命。”
“我有的时候真不想认命……”曹敬在黑暗中瞪大眼睛,“我如果能坚持下去,可能今天就不一样了。”
酒精开始进入血液,他默默想象自己的血液正在将乙醇带入自己的大脑,自己的神经系统开始麻痹,他开始幻想自己的能力再度回归,让自己能够——呼……曹敬长出一口气。
“o bella ciao……”
记忆里浮现当年老姜教他唱的歌,《啊,朋友再见》,老姜说意大利语里的bella是“美人儿”的意思。啊,美人儿,再见……他睡着了。
“人很容易被群体所诱导。”曹敬对雷小越说,“我有的时候在想,当年福利院里,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是把我们分成三个班,那我们之间或许就不会有那些争端……直到枪击事件发生后,我才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两天前,雷小越家里签了字,半个月之内,少训所的人就会把雷小越带走。曹敬的初期工作可以说已经完成,但是他有一个家访多次的习惯,作为经常出外勤的人,这种家访的跑腿活儿他做了很多。这并非是因为给外勤服务打卡,主要还是曹敬自己喜欢这么干。老马说,这是因为他对这些孩子存在一种替代心理,他想让这些孩子作为自己人生的替代。
这是雷小越的父母签字后,曹敬第一次来雷小越家里家访。曹敬喜欢和自己负责的孩子们交朋友,这在办公室里很少见。虽然都是教职人员,但许多同事并没有深入辅导的耐心和能力。这会儿,他正和雷小越在公寓小区里散步,小区里很多小孩都是雷小越那个初中的,有的时候路上遇见还会打招呼。
少年看上去有些心不在焉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在听曹敬说话。
“心理实验显示,仅仅是把人群分成两部分,他们之间就会产生争端。对自身所在群体的归属感,以及对对立群体的天然抵触情绪,会让实验对象把一些很小的争端和摩擦放大,变成实质性的敌意。”曹敬掰着手指,“人和人之间存在那么多的差异,就像是大洋彼岸的新罗马合众国,他们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那些关于‘种族’的过往。人因为皮肤的颜色而被分成不同的群体,黑皮肤、红皮肤、白皮肤……”
“那我们这里呢?”雷小越问。
“文化。虽然我们都是黄皮肤的亚西洲人,但哪怕是在我们国家内部,人民也因为文化不同而产生隔阂。包括住在高原地带的人,住在南疆的人,住在喜马拉雅山另一侧的人,住在夜摩列岛上的人,住在太平洋群岛上的人……我们使用的语言、庆祝的节日、信奉的宗教不一样,虽然文化已经融合了几十年,但依然会有彼此对立的情况出现。”
曹敬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哪怕在同一个文化的人群中,人们也会因为居住地、口音……甚至贫富差距和性别而产生对立。当然了,纵观全世界,在这些之上还有一个巨大的沟壑。将人类分割成两部分。我想你已经知道这个答案是什么了,那就是觉醒的进化者以及普通人。”
雷小越嗤笑一声,他屈起手指,瞄准一棵灌木,然后一弹手指。
一小片树叶被撕了下来。
雷小越的能力现在已经初步可以判定为与空气相关。曹敬以朋友的身份和他做了一些实验,记录下了比较简单的数据,然后把信息添加到了他的档案里。作为和少年进化者进行第一线接触的“前台”(业内行话),曹敬需要做一些数据的调查、分析和汇总,然后先转给少训所的管理部门,作为对方研究方案的一手资料。
根据曹敬的判断,雷小越的能力可以用“制造真空”来粗略地形容。在集中精神的时候,他能够排空某个领域内的空气,形成一个真空领域。至于这个真空领域的作用范围和持续时间,都和雷小越本人的状态有关。从目前来看,他对这种能力的运用还非常不稳定,偶尔会出现失控的情况。
雷小越之所以被发现能力进化,就是因为他在学校里伤人。在控制不住情绪的状态下,雷小越对两名学生使用了自己尚不熟练的能力,导致两人耳膜破损,鼻腔、眼球也有轻微伤势。曹敬去医院里调查过还躺在床上的两个受伤者,取得了一些资料。
从能力评估上来说,曹敬认为雷小越具备甲级进化者的潜能,但很有可能只能评到乙级。他的能力颇具破坏性,对人类的脆弱器官伤害很大,在少训所里可能要经过非常严格的考核才能够取得资格证书。然而这分能力在生产能力方面,能够看见的可能性并不多。
“在发现自己是进化者后,你的第一感觉是怎样的?”曹敬笑着问。
“啊……蛮激动的。比较高兴吧,但也比较发慌。怕自己可能会……搞砸。”
“我那时候也差不多。”曹敬抬头看了看天,“不过那时候我们都比较傻大胆,一个个都心比天高。我当时真的是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已经是同龄人里最优秀的一批了。我姐姐以及我的那位同学,都是少男少女中最出众的几个,我自然也把自己放在了跟她们同等的水平上,并且……”
曹敬停住脚步,沉吟片刻。“那时候我们都觉得觉醒进化能力是一件很棒、很光荣的事。那时候几个名气特别大的通缉犯还没有……喔,东北出了一个砍刀魔头,算是比较有名气的,是个能够自如操控肌肉的连环杀人狂。还有公安部的王神探逮捕的剥皮人。”
“那时候进化者的名声还不错吧?”雷小越问,“没有左翼进化革命,没有新世纪之门。”
“是不错。”曹敬苦笑,“那时候我还比较单纯吧,认为能力能够彻底改变我们的命运……我们当年是一群社会边缘的被遗弃的人,我们的要求不高,仅仅是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但这可能也只是一种遐想。”
两人站在花坛旁边,看着小广场上有几个孩子在跳大绳玩。
“我想,不管是哪个时代,我们觉醒后的第一反应,都是激动吧。有那么短短的一会儿,我们都会觉得自己会成为了不起的人,成为英雄人物之类的。我阻止了福利院里的枪击事件后就是这样想的,我用自己的能力保护了自己的亲人。我知道自己做了正确的事,阻止了孩子们的战争。
“得到能力是一回事,但真正成为‘英雄’就是另一回事了。”曹敬拍拍雷小越的肩膀,鼓励道。
到教育局大楼的时候,门口传达室说他有个燕京来的包裹,被办公室的小马代收了。
曹敬三步并两步跑上楼。办公室里开着暖气,冬天也不会冷,对于寒冷潮湿的沧江市来说是很优越的办公福利。曹敬进门的时候,看见马莉穿着一件明显太大的黑色海军大衣,正和同事们谈笑,看见他走进来,她赶紧脱下来,笑嘻嘻地递给他。
马莉是典型的北方摩登女孩,一头短发,容貌不算特别出众,但总是很有活力,全身上下都洋溢着正能量。每天下午她都会在院子里跑步,拿个小哑铃举一举,在办公室里人缘很好。虽然之前出过教学事故,导致她的外勤工作被分配给了曹敬,但曹敬并不讨厌她。对于曹敬这样一个有点儿悲观的人来说,日常交际圈里有一个开心果是很好的事情。
“小曹老兄,快穿上给我们看看。没想到你在京城也有关系,之前真是小看你啦。”马莉有点儿不好意思地指了指桌上已经被拆开的包裹,“我也是有点好奇,想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里面的信我可没动,就是看这身衣服很帅,穿上试了试。”
“早跟你们说了,曹敬这小子背后靠山硬得很,别老欺负他。”老马跟一尊佛般端着个茶壶踱过来,“没点儿关系的人,能直接进教育局?连个党员都不是,毕业直接分配到这里来,讲点儿道理嘛。别看他整天闷不吭声的,日后前途远大啊。”
老马很喜欢阴不阴阳不阳地说话,很多时候曹敬完全分不清他到底是在说正话还是反话。这种时候他只能装作一副没听见的样子,在马莉的鼓动下把自己的旧外套脱掉,换上了那件从燕京寄来的海军外套。
很合身。
“哇!真的帅!”马莉夸张地用手捧着脸,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两条缝。
“谢谢。”
曹敬现在不想继续办公室交际,他想快点儿拆开信看一看。众人闹了一阵,他才回了自己的座位上。他先把包里的文件摊开,做出一个写报告的姿态,然后才把包裹里的那个信封拿在手上,掂了掂。
曹敬收。
他认出这是曹丹的狗爬字体,用美工刀拆开后,发现里面的信纸分成两份。
曹敬定了定神,先读曹丹的那份信:
老四。长久不见,你在沧江过得很惬意吧。二哥过得还好吗?想必经常和你喝酒了,我也想和你们一起,只是天南海北,并不容易,只能看过年时候上面批不批假了。我给你寄了一件衣服,从海军部队里弄到的正品货,只是把肩章拆掉了。你说过海军大衣好看,三哥就给你寄一件,解解馋。
京城这里事多、事烦,有的时候想念沧江。但这里也是个做事业的好地方,我们四个人志业不同,我和老大去外面闯荡,你和老二在家里守着,也是个好事情。
有事跟二哥说,再不行打电话给我。实在不行去找大姐,不要一个人硬撑。大姐也给你写了信,托我一同寄来。
曹丹的信很短,字虽然丑,龙飞凤舞的,但很清楚。曹敬转向下一页信纸,字体纤细平和,规规整整。
弟敬如晤:
很想念你。
老三说要给你寄件衣服,我回沧江的时候要穿给我看。天寒地冻,注意保暖,年轻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我这边一切都好,你和二弟不必挂心。
有事打电话,七十二小时内必回复。
简短的信笺,比曹丹更短……但信纸的最后,有一个小小的痕迹,不注意的话就像是一块污渍,或者烧焦的小点。但曹敬知道,这是曹雪卿的记号,是她的能力留下的印记,那是一个小小的太阳在一瞬间爆发之后留下的印痕。
曹敬把信纸放在自己的脸上,过了十几秒后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他想念自己的家人。
曹敬经常给那些小孩讲自己的过去,一个精心包装的励志自传。在重重外套包裹下的曹敬,只有与自己的家人相处时才能感到片刻的安心。
他提起笔,开始写回信。有很多话想说,但回信和来信一样简短。
一切平安,勿念。
下班回家的路上,曹敬想去杂货店买信封和邮票,然而那家杂货店却关门了。他还记得上一次明郁江调侃他的话,那个站在这里,一脸阴沉的售货员女孩。
或许是快要过年了,回老家去了吧。曹敬算了算日子,却又觉得太早了一些。
要推车离开的时候,曹敬的脑子突然钝痛了一下,然后他才意识到一件事。
他闻到了某种不吉的气味。
曹敬定下神认真想了想,把自行车停好,然后站在杂货铺的卷帘门前,仔细看了看。气味的来源就在不锈钢卷帘门下面,汩汩的污血正在缓缓渗出,就像是恐怖电影中的场景,黑色的黏稠鲜血从门帘下面缓缓蔓延出来,已经聚集了一小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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