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中午的时候,曹敬班的教室总是很安静。哪怕没有人管,纪律也很好。所有人可以各干各的,就是不能发出声音,因为老大要睡午觉——曹雪卿睡午觉被吵醒的时候极度易怒。
隔壁班的教室就比较喧闹了,明郁江是典型的精力过盛型,中午完全睡不着。这个问题在她后来升初中的那一天得到了一百八十度的逆转。入学考试时,曹敬亲眼看到前排的明郁江写完试卷后趴在桌上开始轻声打呼。初中第一次升旗仪式,曹敬看见侧前方的明郁江脑袋耷拉着,似乎站着睡着了。从那之后,明郁江在初中是出了名地喜欢在课堂上睡觉,到了高中这个习惯变本加厉,几乎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睡过去了。
明郁江掏出钥匙开门,两人娴熟地绕过地上堆叠的废旧课桌椅,跟之前偷偷上来读书的时候一样。
楼顶有一层防水隔热层,被锡箔纸软软地包裹了一层。曹敬学明郁江那样直接躺下来,发现跟床垫一样,躺着很舒适。天上的阳光并不刺眼,他发现明郁江瞪着天上的云,姿势有点儿僵硬。
几分钟后,明郁江承认自己睡不着。
“你躺在我边上,让我浑身都感觉不舒服。”明郁江跟曹敬说。
曹敬估算了一下两人的距离,大约有十五米。
“我再离你远一点儿的话就得从楼顶滚下去了。”曹敬诚实地反驳,“我们平时不是睡通铺么,你应该习惯了跟人睡一起才对啊。”
“那些是女生。而且跟很多人睡在一起和跟一个人睡在一起,这两者有很大区别。”明郁江翻了个白眼,“你,给我讲点儿无聊的事,让我能睡着的就行。”
曹敬把上次给曹雪卿讲的那个故事给她再讲了一遍。
“你真的想让我睡着吗?”明郁江枕着手瞪他,“这个故事我这两天听过四五回了。”
“我就不明白你有什么可怕的。难道怕我非礼你?”曹敬觉得自己短时间里想不出更有意思的故事了,对明郁江这种婆妈的风格感到大不耐烦,“你这么个力大无穷的妖怪,我真的要非礼你还不被你一脚踹下楼去了。”
“这个跟我力气大不大又有什么关系?”明郁江摇摇头,“你是男生,我是女生,男女之间保持距离才安全。我们现在已经十岁……十一岁了,我对靠近我的男生感到敏感……是很正常的。哪怕我们都是进化者也一样。”
“觉醒的超能力,会将进化者从精神上改变成一种超越正常人类的生命阶级。”曹敬陷入了沉思,“任何一个经典社会理论都有一个前提,就是组成社会的每一个个体,在统计学意义上来说都是平等的。然而进化者并非如此,他们是‘异常’,难以用以前的社会理论来预测其动向。”
话锋一转,两个孩子一本正经地讨论历史与社会,说了几句后忍不住一起笑了。
“我以前看书,据说普鲁士有个疯子相信历史是由英雄驱动的。英雄就是与众不同的人,就是具备领导众人意志力的强者。”明郁江的声音似乎变轻了一些,“我还记得那时候我家里有很多书,我爸爸经常教我认字,拿书来给我念……念了很多奇怪的书。但都是夜摩文,我能读夜摩文,国文就很一般了。”
曹敬第一次听明郁江谈起自己以前的家庭。洪水来临的时候,他还太小,没有留下之前生活的记忆。而明郁江年纪比他大一点,还记得在那之前家里的事。
“你父母以前是做什么的?”
“医生。”明郁江轻轻地说,“我记得我爸爸是个医生,我妈妈是全职主妇,在家里照顾我,烧饭……”
“真羡慕你,我也想知道我的父母是谁。但是我怎么回想,都只有一点点模模糊糊的印象,什么也拼凑不起来。”
“我羡慕你才对。你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所以你没什么可失去的。”明郁江翻了个身,用后脑勺对着他。
曹敬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明郁江似乎睡着了,曹敬也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境。或许因为物理层面上的接近,曹敬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触摸到了明郁江的梦境。这个梦境狭小、温暖、明亮,传来蜂蜜和面包的香气,就像是漂流在幽暗海洋中的一个小光泡。曹敬穿越繁复的精神波纹,笨拙地介入她的世界。
父亲。这个概念闯入进来,曹敬进入了明郁江的梦境,他感觉到这场梦的质地与别的梦不同。带着归化民梦境的松脆,本质却和金蔷薇语的梦是一样柔软混沌的,充满了暧昧不清的意象和哀伤的情绪。他能听见一个人在说话,一个让他感觉亲切的来自父亲的声音,他说:
“语言本身就包含着神性和隐喻,它不仅是工具,也是文明的基因,文明的基本元素,甚至是我们作为智慧生命的思维。语言是抽象思维诞下的神之长子,符号——最原始的宗教的根源。”
“别忘了你的语言和血脉。”那个声音说。
但哪怕是曹敬这样的孩子也知道,亚西洲太平洋人民政治会议,或者说亚太政治局,已经在事实上治理着共和国全境。从唐努乌梁海到苏禄群岛,从北海道到兴都库什山脉与阿拉伯海的交界,作为新罗马、欧共体、铁翅之外的世界第四极,金蔷薇国的创造者们通过席卷世界的战火和金蔷薇主义的革命潮流,将战争中的远东民族锻造成一个命运共同体。
作为一个国家的夜摩,已经从地球上消失。夜摩民族的文化,也在战后的“大西进”中与大陆文明再度碰撞融合。在以百万计的人口大迁移运动中,作为少数民族的夜摩人的文化已经在潮流中逐渐被淹没、遗忘。
梦境中,洪水卷了进来,浑浊的水流将小小的房屋填满。精致的家具在水流中慢吞吞地漂浮起来,他们身下出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洞,漩涡将在场的所有人吞没。温暖瞬间远去,只剩下粗粝的浊流撕碎牺牲品。流动的魔怪将血肉之躯吞入其中,生猛的腥臭散发着死气,盘旋、啸叫的流动野兽任性地把人摔打、碾压,人类温暖柔软的身体一瞬间就被分解,与混沌的浆流化为一体。
曹敬闭上了眼睛。
在这一刻,以梦境为介质,他和明郁江的情感和思想在瞬间连接在了一起。黏稠的恐惧、绝望、悲伤和愤怒灌入他的脑海,曹敬几乎一瞬间就惊醒了过来。他感觉胃很不舒服,全身一阵冷一阵热,像是得了疟疾。头晕、耳鸣,像是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不停地尖叫,令他感觉到天旋地转。
过了好一会儿,曹敬发现自己正趴在地上干呕。明郁江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到他身边,不轻不重地踢了他一脚。
“给我起来。”
“干什么……”
女生一把拎着他的领子把他从地上揪起来,严厉地逼视着他,寒声道:“你看见了什么?”
曹敬过了一会儿才晃晃头,反问:“你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明郁江突然卡壳了,迟疑了好几秒钟后,她才不情愿地说,“我看见你了。我在家里,大水冲进来了,然后你……拉着我的手。”
明郁江有些焦躁地跺着脚,把曹敬放开。“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每次做这个梦的时候,都会感觉到很难受。但刚才你拉着我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好像舒坦了很多,没有以前那么难过了。”
“哇。”雷小越以一个字表达了自己的心情,“也就是说,你在那时候证明了,自己真的有能够改变别人梦境的能力。”
“是的,可以这么说。”曹敬调整了一下坐姿,不动声色地把双手在桌子下面合十。
“那真的很爽啊!”雷小越一拍桌子,十分兴奋,“我要是有你这种能力,岂不是爽呆了?”
“其实并不会。”曹敬摇了摇头,“我去年看一部国外的翻译电影,讲的是一个男人成年后觉醒了能听到女人心思的能力。和那部电影里的主人公不一样,我在现实交际里不太讨人喜欢。”
“怎么会?”雷小越不解地问道,“哪怕你在梦里面装神弄鬼,让你喜欢的女生觉得自己也喜欢上了你,这也……肯定会让你大受欢迎啊!”
“你这个想法有点儿缺德。”曹敬笑道,“我可以这样做。但是这只是让人对我有了一些好感而已。进化者的能力一般是藏不住的。你想想,可能有女孩子会喜欢上我,但是知道了我的能力之后,谁受得了?”
“嗯?”
“哪怕是最亲密的恋人关系,也要给彼此留下一点儿空间。”曹敬一边说话一边心中失笑,自己竟然变成了情感咨询师。“青年男女热恋的期间,恨不得把两个人捏成一个,但时间长了,各种矛盾和分歧就开始显现出来了。时间一长,女生就会开始有些反感了,如果连梦——自己最私密的情感花园都失去了遮蔽,暴露在一个外人面前,这是一种很恐怖、很压抑的事情。”
“哦……”雷小越若有所思。
“哪怕我保证,我绝不会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进入她的梦境,她心里也会有个疙瘩。她看不到我心里在想什么,如果我是骗她的呢?如果我偷偷潜进她的梦,作为一个窥私癖肆无忌惮地观察她心灵的最深处;又或者她因为老是想着这个问题,自己做梦的时候想出了一个我,而那实际上根本不是我,她却以为我又闯进了她的梦——这种事情谁也说不清的呀。”
曹敬说到后面自己都笑了,把自己的手指关节一个个地拧了一遍。
“所以我这个人适合一个人住,如果我想要找女朋友的话,那就得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告诉她我到底是什么能力。根据国家进化人士专项法规的保护性条款,戴上束缚器的进化者有权保护自己的能力隐私,她去管理部门也查不到我的档案。但这么活着,我觉得真是没劲。我不希望我在最亲密的人面前还戴着面具,保有一个秘密……这事儿也是够倒霉的。”
曹敬在大学课程里学到了一件事:如果你曾经受过伤,当你反复地把这件事给别人讲过一遍、两遍、三遍……之后,这伤口就不会痛了,而且会随着时间的发酵结疤,并逐渐变得坚硬。在受到重创的时候,我们一开始都会觉得自己好像永远也没办法从这种挫败中恢复过来,但时间会帮助我们。
倾诉是最好的良药。
曹敬认为,人并没有自己所认为的那么脆弱、那么深情、那么纯洁……反而具备一种顽强的生命力,只要能吃饱、能睡觉,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能够随着时间流逝而逐渐康复。
曹敬看着雷小越。
他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像是一把锁,短暂地将一个个少年进化者和世界上的恶意隔离开来。曹敬是经受过那种苦楚的,但是他希望这些孩子能够尽量少经受一些这样的……苦难,尽快地学会保护自己。
“我以前和我的几个朋友讨论过一个问题,每一个进化者或迟或早都要面对的问题。”曹敬开始把话题引入更深的阶段,“那个问题是……进化者的存在,为人类的社会和历史,究竟带来了多大的改变?”
“嗯?”
“我觉得进化者是一种不正常的东西。”明郁江这样说,“在进化者出现之前,人和人是同一个物种。而当进化者从一百多年前开始发端,人类社会就被分割成了两个阶级,泾渭分明的两个种族。进化者和非进化者。两者的数量和存在感完全相反。”
而曹敬问曹雪卿的时候,得到的回答就不一样了。
曹雪卿的回答是:“我觉得进化者……或许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历史的进程,但并没有带来超乎预想的改变。或许进化者和非进化者之间存在一些能力的差异,但是人和人之间的差异是天生的,我们谁也无法改变。有的人生来就比别人聪明,有的人生下来就比正常人强壮。跑得快、长得漂亮、视力好、动作灵巧……哪怕没有进化者,这些差异也一直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而进化者,只不过是这种差异的延伸罢了。”
“但是,进化者和非进化者,对个人命运带来的改变也太大了吧?”被明郁江说服的曹敬持反对意见。
“呵呵……”曹雪卿笑着摸了摸他的头,“生在孤儿院和豪富之家,也算是一种差异吧。这种差异可比会喷火、会吐水之类的杂耍本事要大得多了。命运将人拨弄于股掌之间,远胜于所谓超能力。”
“北一郎不是曾经改变了夜摩的政治局势么?”转去明郁江那边的时候,曹敬又听到了这样的回答。
归化班的小班长曾经认真地把几个著名战略级进化者的进化能力都做了记录。这次着意拿了上次谈过的北一郎作为论据。“北一郎当时的称号是‘神风大将’,据说能够靠意念力控制气流,甚至曾经在海上掀起风暴。这样的猛人,才能够带领军官成功兵变,以下克上,以一人之力击溃成建制的武装力量,彻底改变了夜摩的历史。”
“北一郎的下场是什么?”课间眼保健操的时候,曹雪卿若有所思地问,“我记得上次我们看历史课本,他的酒里被下了毒,被几个小角色给毒死了。”
曹雪卿是眼保健操的值班检查,大家都闭着眼睛做眼保健操,她也懒得管,直接靠在曹敬的桌子边上,轻声问道:“进化者能够具备常人难及的破坏力,但这种破坏力和子弹比起来又有什么不同?用超能力杀人是杀人,用刀杀人也是杀人,用枪杀人也一样。再厉害的进化者,打起仗来,和一颗导弹相比,又怎么样?”
“气死我了!你到底跟谁学的这些?”明郁江这次踢了他一脚,“我就问你,假设把进化者的能力当作一把枪。如果我们的社会中只有一部分人有枪,而另一部分人没有枪,难道这不奇怪吗?这难道很公平吗?!”
“刀和枪有本质上的差别吗?”曹雪卿一边看着曹敬洗饭盒一边说,“如果真的起了害人的心思,有没有超能力没什么区别,一块砖头就解决问题了。”
说完之后,曹雪卿思考了一下,皱眉问道:“你老婆明明是个进化者,怎么想问题老是用正常人的角度去想?这个脑子好奇怪啊。”
“谁是我老婆啦!”
曹雪卿非常任性地指定曹敬和明郁江之间存在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并且为这事儿生了好一段时间的气。曹敬很好奇她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些话是出自明郁江之口,当他问过后,曹雪卿对他翻了个白眼,抛下一句“傻瓜”就走了。
学生时代,拿异性关系开玩笑是很正常的事。但是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无论是曹敬还是明郁江,在遇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会坚决否认。为了证明这一点(哪怕是在自己内心),两人每次在楼顶举办读书心得研讨会议的时候都是一言不合便拳脚相加一番,似乎这样就能够确保两人之间纯洁的书友关系。
自从曹敬证明了自己上次掉链子是因为觉醒能力之后,明郁江大方地表示原谅了他,并且正式和他拉钩和好。曹敬想理论一番她上次跟曹雪卿打架的事,但是每次话要出口,就看见明郁江漂亮脸蛋上的那道伤痕。虽然过了一段时间伤痕就消失了,但是曹敬总觉得有点怪怪的。
见色忘义,曹敬为此十分自责。
“我?你问我怎么想?”雷小越惊问。
“是啊。你说说你对进化者是什么看法。”曹敬真的觉得自己下次应该带一袋瓜子过来,不然就这么干坐着聊天太无聊了。
“我……我能有什么想法嘛。倒是你们那个时候才几岁,明明只是一群小学生,怎么就会讨论这么复杂的问题了?是不是你们孤儿院里的人都这么早熟啊?”
雷小越的质问相当精准,不过回忆里,福利院里的环境确实会逼着孩子们提前接触社会。当时娱乐活动没有现在这么多,曹敬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看书和想事情。
“我们那时候,青少年进化者培训还没有今天这么成熟。”曹敬简单地解释了一下,“现在,你觉醒之后,我会来辅导你,帮你解决一些心态上的问题。但是我小时候那会儿,根本没有这么多事,连证都是到十六岁才考的。在那之前,我们这种进化者都是野生放养,这类问题需要自己解决。”
“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曹敬看见雷小越模模糊糊的影子似乎拄着下巴想了一会儿,“我实话实说,我觉得进化者真的比普通人要牛逼很多。”
“啊,是,这想法很正常。”
“我觉得嘛,我们跟普通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普通人做普通人,我们做我们就行了。在这个……社会上,大家八仙过海,能怎么混就怎么混呗。”雷小越满不在乎地说。
“你倒是看得很开。”曹敬大笑,“这一点上,我得跟你学习。”
“那你们之后跟那个夜摩班又打了吗?你有一个夜摩朋友,会不会左右不是人?”
“这个嘛……刚好跟之前我们谈的话题有点联系了。”曹敬收了笑声,“是这样的,两个团体之间矛盾越来越激化,后来可真是惹出了大祸。”
雷小越“哇”了一声,追问道:“那后来呢?”
曹敬突然顿住了,他似乎后悔提起了这件事。沉默片刻后,他说:“有人偷了一把枪。”
雷小越屏住呼吸。
“是归化班里的一个老被我们欺负的胖子,名字叫唐泽。或许和我之前袭击明郁江的那件事有关吧。”曹敬换了个坐姿,“也或者是我姐姐那次把他们都打伤了的原因。他想要证明自己,想要报复我们抗洪班,于是他把矛头指向了我的姐姐……老头子有一把枪,他以前是军人,但转业后因为某种原因……”
曹敬的故事卡壳了,有很多事难以向眼前的孩子解释。
“我看见了他的梦境,知道了他的愚蠢计划。”曹敬又换了个坐姿,派出所的椅子不是很舒服。“我阻止了他,消除了这件蠢事发生的可能性。然后我意识到仇恨已经根深蒂固,在那之后我不断进入他人的梦乡,为他们带来温暖振奋的美梦……”
“美梦?”
曹敬笑道:“是啊,温暖的美梦。在梦中为他们讲故事,包括世界上所有的童话。这不是很好的对自身能力的运用吗?为他人带来快乐,用我们的能力点亮这个世界,虽然只是一点温暖的火苗。”
外面有人拿灯泡过来维修,第三者的闯入让对谈告一段落。灯光重新亮起,曹敬端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地看着雷小越。
他低头看了看手表说:“今天我们就先到这里吧。”
曹敬骑着电瓶车,一路滑过逐渐荒芜的雨后街道。
与青少年觉醒者的谈话暂时告一段落,天色将晚,曹敬准备回到家后先整理完今天的记录,为下一次谈话做好预案。
曹敬现在住的地方在郊区,离他曾经生活的福利院不远,隔着两个街区的位置,是他大学毕业后老姜的战友给找的地方。其实就是个仓库管理员的宿舍,建在老厂区的边上,也算是兼职给人看仓库。优点是清静、免房租,每个月还有三百块钱的工资可拿,缺点是只有这几个优点。
曹敬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住,他顺路还买了菜回去。虽然办公室里有伙食补贴,但这个补贴是以食堂饭票的形式发放的,曹敬一般都是把票换成桶装花生油拎回家,早晚都是自己在宿舍里做饭吃。
沿着煤渣铺成的小路一路骑行到终点,曹敬嘎吱一声把车停下,掏出钥匙打开仓库院子的侧门,把车推进去停在仓库边上。
他的手顿了一下,门边上的一把火钳倒了,有人来过。
曹敬环顾四周,这是老院子里的老仓库,里面没什么值钱东西。也就只有他住在这里,平日里根本都不会有人过来,更别提毛贼了,哪怕是敞开大门让贼来搬也不会有损失。
他蹲下身,能看见淡淡的湿鞋印留在室内水泥地上的痕迹。从这个水迹上来看,闯入者来到这里不足半个小时。从鞋印的大小和形状来看,不像是男人的鞋印,而是女式皮靴。
他从后腰那里抽出一根伸缩警棍,无声地拉开,向仓库内走去。
脚印延伸向他的宿舍。
曹敬轻轻推开门,看见自己书桌前有个女人盘腿坐在椅子上,只能看见她的侧面还有被发带束起来的黑顺长发。曹敬短暂地停顿了一下,白天的记忆与此刻的人像重叠,让他有一种恍惚的感觉。书桌上放着一罐糨糊和一个纸盒子,里面堆着许多发票,而这位不速之客正戴着他的walkman听着cd,全神贯注地用一根小木棍把这些发票按顺序整整齐齐地粘到一张纸上。
她的靴子横七竖八地撂在床边,大冬天的还赤着脚。曹敬叹了口气,走过去把她的耳机摘掉,黑豹乐队的don’t break my heart轻微地响起。他的几张cd散放在桌上,《超载》《黑豹》和《新长征》……
“欢迎回家。”明郁江咧开嘴,“我快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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