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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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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小春的车里回家,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

我说:"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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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4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4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4个人来到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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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拼命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与我叙旧之后便一见如故,我在东高地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小说的进展极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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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显得十分拘谨,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松弛下来,与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显得神秘莫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只在谈话涉及到她时才"啊"一声。

在小春的追问下,菲菲告诉我们很多有关她们班姑娘的情况,我听到很多名字,什么蒙蒙啊,什么可可啊,什么黄黄啊,全都是两个字连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过的一个狗市。

菲菲也是处女,18岁。处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处女就相信,一个姑娘有了一个男朋友,就不应再有另一个,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个女朋友之后就想尝尝第二个,当然啦,一个迷信的处女如果碰到同样迷信的童男,那么两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过,我说这话是指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当时我也与一个处女要好过,那时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日记里,我也要在记录完对目前女朋友的爱之后,用刚学的英文记下一点对别人女朋友的幻想,还好,因为当时的英文水平实在拙劣,到现在竟像某种密码一样无法读懂,不然,那些符号便会成为铁证,我是指,在一般人眼里,它足以证明我从小便是一个无药可救的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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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言归正传。

菲菲喝着茶,津津乐道地给我与小春讲她们班的情况,起先讲的是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谁谁谁是哪儿人啦,有什么特点啦,对于这些信息,我与小春极不耐烦地听过去,接着,菲菲讲起了每个女孩的恋爱史,她只顾说得痛快,不料听的人却十分生气,甚至有些气急败坏,因为菲菲讲出的那些美好的爱情故事,在我与小春听来,完全是一个个"色狼历险记",我们气的是,为什么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们?当然,另一个情况也应交待清楚,那就是,为什么一个班十几个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没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问题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没想过,我是说,一般来讲,男孩挑女孩大概总是从最好看的挑起。

这些情况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为什么气急败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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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与小春来讲,菲菲的话里包含很多信息,这些信息从菲菲嘴里出来是一个"意思",到了我和小春头脑中,却变成另一个"意思",这足以证明,语言是一个非常不可靠的东西,这个结论可以用来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过语言做点什么,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说:我们女孩都家住外地,刚到舞院的时候,才12、3岁,什么人都不认识,每天练功很辛苦,老想家,有的人还哭,我们也没什么钱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们都没去过,过了一年,我们认识了一些外面的人,他们请我们吃饭,带我们去玩,慢慢地,我们对北京就熟悉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就变成这样一个"意思":妈的,她们刚到一年,就有一帮禽兽动手去嗅她们了!也不想想,她们才13、4岁,还请她们吃饭,带她们玩!真不要脸!

小春问:你们是怎么认识外边人的?

菲菲说:开始认识一个人,那个人有很多朋友,然后大家老在一起玩,慢慢地就都熟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变成这个"意思",即,那帮孙子的方式也像我们俩一样――小春通过开小卖部的大兵认识了菲菲和嗡嗡,然后又把两人介绍给我。当然,就是这个"意思",也包含着许多令我与小春迷惑不解的问题,比如:另一伙人是否也像我们俩一样,在得到这些姑娘之前自己先私分一通,以便彼此免伤和气?

小春问:后来呢?

菲菲说:我们班从舞院附中毕业后,大部分人就直接分到团里,只有几个女生考上大专。后来我们一总结,才发现考上大专的女生都有一个特点?

小春问:什么特点?

菲菲说:凡是考上大专的人都在外面有男朋友。

小春问:你们俩为什么不考啊?

菲菲说:我们哪儿交得起那么多学费啊!再说,学了也没用。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那里变成这样一个"意思":原来这些学舞蹈的姑娘这么小就什么都敢!而且,要想弄到好点的,还得替她们出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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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小春与菲菲聊着天,一个天真无邪,一个居心叵测,我和嗡嗡坐一旁听着,菲菲讲了很多事情,虽然杂七杂八,有用的东西不多,但我想,对小春来讲足够了,至少把菲菲弄到手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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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几天,小春再次约菲菲出来玩,这回菲菲和一个叫黄黄的姑娘来了,黄黄是四川人,除了具有一切四川姑娘诸如白皙苗条之类的优点以外,还具有一些东北姑娘的优点,我是说,性感丰满,小春特意告诉我,她有一个男朋友在外地,也就是说,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而我却近在眼前,小春的另一重意思,是指我,他是说,我对他找来的姑娘总是挑挑拣拣,所想的姑娘全都远在天边,而黄黄却近在眼前,只须征得她的同意,我便可以对她为所欲为。

对一个新认识的姑娘为所欲为当然叫我很高兴,但是还得征求人家的同意,这可就难了,因为人家可能同意,但更可能不同意,同意还好说,不同意我不是自取其辱嘛――我对自取其辱不感兴趣,因此,结识黄黄就成了这样一件事,为了高兴,我要冒着自取其辱的危险――很多人都说这是理所当然的,是一笔好买卖,但我不这么看,这其中涉及一个因素,用数学上的一个词表达,叫做概率,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简直没可能!我可以把从小到大认识的姑娘列出来,做为分母,能让我为所欲为的那一个作为分子,我告诉你这个分数值是多少――用极限的观点看,趋近于零。

然而,我还是跟着小春一起出发了,我们先请两个姑娘吃饭,然后与她们一起去位于亚运村的东方一号迪厅蹦迪,之所以去东方一号,因为当时我妹妹在一家报纸做事,手里有北京所有迪厅的免费门票,于是,小春就问我要走,然后逛遍了所有的迪厅,最后,他说,最好的是东方一号。

说起东方一号,我个人也认为那是一个很好的迪厅,空间大,音乐时髦,表演时间长,去的姑娘也漂亮,可惜,名字起得有点问题,以前,住在北京的各家各户都有一个门牌号码,而一号专有所指,那就是公共厕所,因此,我每次听到东方一号时,头脑中的反应便是"东方大厕所",由于有着这种不幸的记忆,我一进到迪厅里面,果真仿佛闻见一股厕所专有的味道――我可不是指那种廉价香水味,而指那种更原始更直接的味道――带着这种感觉,我很难在舞池里使劲运动,大口呼吸。

于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个吧台上,点燃一支烟,边吸烟边喝可口可乐。

从我的视线看去,小春、菲菲和黄黄三个人在舞池里蹦迪,我注意到,作为舞蹈演员,她们可一点不像,两人不知为什么,几乎没什么动作,只是僵僵地站在舞池里,随着音乐略略摆动上身,而且眼睛东瞧西看,不知在寻找什么,很快,我便把目光投向其他姑娘,靠近dj台边上有个细高挑儿,穿牛仔裤,上身一件紧身毛衣,跳得很起劲,我可以看到她的脸,那张脸在灯光下显得奇怪的漂亮,在众多跳舞的人中显得很突出,突然,我认出了她,但一时之间却怎么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我把头转向四周,竟然发现很多男的也在看她,有一个甚至馋得张开了嘴――真是一脸傻相!我想到自己竟与这种人为伍,不禁心中暗堵,可是,不往舞池里看,我的眼睛简直就没有任何可看的东西,我只好再次把目光投向那个姑娘,还好,她刚巧被一男的叫走了,看到两个人亲昵地离去,我迅速向周围扫视,发现看客们不约而同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这时,小春他们回来了,他们喝了点饮料,音乐正在放到"宠物店男孩"所唱的《gowest》,台上,一组穿着海军服的少男少女在表演劲舞。

"一起跳吧?"小春对我说。

我说:"你们先玩你们的。"于是,他们又去跳了。

接着,我便忽然在人丛中看到了刚才那个在舞池里蹦迪的姑娘,同时,我也终于记起了她的名字,刘琴。

20

刘琴与我有些渊源,我不得不介绍一下她,以免大家弄不清楚在我的小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特别讨厌混乱的小说,那种小说犹如抒情诗,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令人头晕目眩,我认为混乱说轻了是轻率与不负责任的产物,说重了就是作者的脑子进水了,不够清醒,那样的作者能有运气找到同样不够清醒的读者,完全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不解之谜,很长时间以来都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长着一张小狐狸脸儿的刘琴曾与我有过一次鱼水之欢,那是半年前她发现自己的男友另有所爱的时候,在此之前,她一直死抱着她的迷信不放,就是我谈过的那种迷信――她认为如果她自己不与别的男人上床,她的男友也不会跟别的姑娘上床,当然,她男友的行为使她终于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而我却意外地因为她转变观念而交了好运,那是在一个聚会上,我和一个朋友老牛与一帮不太认识的人坐在一个饭馆里,先听老牛小声地介绍了一下她的事迹,然后大声地介绍我们相识,她当时拿着一个大号扎啤酒杯大叫:"我怎么喝不醉呀?这是什么酒呀――都五扎了!"我对身边的老牛说:"你看,喝晕了――一定是叫她那色狼男朋友气的!"没想到这句话竟传到刘琴耳中。

她转过头来,盯着我说:"你是谁?"我说:"不是刚刚介绍完嘛――"她说:"介绍了那么多人,我哪儿记得住?"我说:"记不住就算了。"她说:"你刚才说什么?"我用同情而礼貌的口气说:"我说你男朋友也太不像话了。"她却用无情而无礼的口气反问我:"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由于她大叫大嚷,此刻,半桌的人都把脸冲向我们,大家知道,刘琴脾气火暴,最近心情又不好,因此,很可能无事生非,大闹一场,有这种好戏可看,他们当然绝不放过。

我见势不妙,想走,被坐我旁边的半醉的老牛一把按住了:"别别别啊,人家姑娘问你话呢,别走别走。"他伸过头去,对刘琴说:"你刚才说什么来着?"刘琴对老牛说:"他议论我是什么意思?我跟他有什么关系?"老牛转过头看着我:"是啊!也是啊!"一副挑事儿的样子。

事已至此,我也只得强充硬汉了,我放大声音,为的是让在座的其他人听得见,说道:"有关系啊――""什么关系?"这回又是老牛,他得意洋洋地,脸上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神情。

我说:"我可以帮她啊。""你帮谁啊?"刘琴说道。

"帮你啊――""帮什么?我和我男朋友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能帮我什么?""一起报复你男朋友呗。""报复什么?"忽然,大家哄堂大笑起来,大笑声中,刘琴手中的杯子咣地一声掉到桌上,人却出溜到桌下,等人把她拉出来才发现,她已吐得满地都是。

聚会照常进行,刘琴被横放在3把椅子上呼呼大睡,那天不知为什么,大家闹得很晚,夜里3点钟才散去,临散前,大家开始相互询问是谁把刘琴叫来的,不幸的是,没人承认,及至问到最有可能的老颓,他咕哝了一声就又趴在桌上睡去了,我和老牛面面相觑,吐一吐舌头,看来,送人的任务最终落到我们头上。

我们一人一个,连哄带说,把老颓和刘琴分别弄到两辆出租车上,我钻进老颓的出租车,老牛一把抓住我:"别啊,我送老颓吧,我们顺路,那刘琴是你惹上的,你送吧。""我不认识她家,也不认识她。""那不管。"说罢,老牛把我揪出出租车,自己强行坐了进去,然后一溜烟跑了。

我来到刘琴坐的出租车边,打开门,推刘琴:"哎,你醒醒――"刘琴推了我一把,往后座一倒,睡着了。

出租司机问我:"去哪儿?"我说:"我不知道。"出租司机冲我喊道:"抬下去抬下去――"我说:"我也不认识她。""那你们怎么在一块儿啊?"没办法,我走到后座门口,深吸一口气,探身进去,把刘琴的小背包拿下来,打开,翻找她钱包,里面除了300块钱外,什么也没有,背包里有一个小化妆包,一串钥匙,一小盒纸巾,一个没电的手机,没有任何东西说明她住在哪里。我只能再次叫她。

刘琴睁开眼睛,但不说话,然后又闭上。这时,出租车司机已经十分不耐烦,骂骂咧咧地叫我们下去,我只好把刘琴拖到车外,放到路边,把她的后背靠在一根电线杆上,我坐在她身边,点燃一支烟。

半天,凉风一吹,刘琴醒来,她四下看看,看到我,说:"我想上厕所。"我点点头,恳切地说:"去吧。""可是,厕所呢?""我不知道。""这是哪儿?""东直门。""我刚才是不是睡着了?""你喝醉了。""是吗?""是。"她打了个哈欠:"几点了?""不知道。"她站起来,开始向两边张望,辨认方向,然后说:"厕所在那边――我先去一趟。"她说着便向马路对面走去,一辆出租车"吱"地一声紧急刹住,传来司机的叫喊:"不要命啦!"

刘琴犹豫了一下,像是没听见,她绕过出租车,接着往前走,看到这里,我也只好跟上,本来我是想悄悄溜走的。

我走到刘琴身边,她说:"我没事儿,你回家吧。"我灵机一动:"要不要喝点热茶,醒醒酒――上完厕所以后。"她点点头:"好吧,你在这儿等我。""我也去――去男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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