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写,萨克斯比大娘。”我说。
他说,“她名字怎么拼的?”
“你不知道吗?”
他皱起眉头,然后就写了,我看着像那么回事。我接着说:
“然后,你这么写:我被你的——所谓的!——朋友,那个恶棍,送进了疯人院,他就是绅士。”
“你说得太快了,”他一边写一边说。他歪了歪头,“你的朋友,那个恶棍——”
“所谓的!他就是绅士。还有那个婊子莫德李——你一定得把这两个名字写清楚。”
铅笔继续在纸上写着,然后停了下来,他的脸红了。
“我不能写那个词。”他说。
“哪个词?”
“b字打头那个词。”
“什么词?”
“李小姐前面那个。”
我掐了一下他脖子。“你给我写,”我说,“听见没?然后你接着写,用大大的字儿,屁个小白鸽!她比他还坏。”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咬着嘴唇写了下去。
“很好。现在你接着写:萨克斯比大娘,我跑出来了,现在就在旁边,您托这男孩回我一个信儿。他是我朋友,他帮我写的这信。他叫查尔斯。他信得过。请您相信我——哦,要是这事儿弄砸了,我就没活路了——相信我,我是您永远听话的,忠诚的女儿——好了,你在这儿给我留个空位。”
他留了空位。我从他手里把纸拿过来,在底下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别瞧着我!”我一边写一边说。然后我吻了一下自己的签名,把纸折了起来。
“接下来你得这么做,”我说,“今天晚上,绅士——就是里弗斯先生——离开家以后,你就走过去敲门,说要见易布斯先生。说你有东西要卖给他。你一眼就会认出他的,他高高的个儿,胡子修得很整齐。他会问你有没有人追踪,他问这个的时候,你一定要跟他说没有。然后他会问你怎么会找到他的,你说你认识菲尔。要是他问你怎么认识的,你就说‘通过一个叫乔治的哥们儿’,他要是问哪个乔治,你一定得说‘住在科利尔那个乔治乔斯林’。记住没,哪个乔治?住哪儿的?”
“乔治乔斯林,住在——小姐,让我干别的吧,这事儿我不行!”
“你想干什么,心狠手辣的坏男人,可怕的勾当,牙买加?”
他吞了一口口水,“住在科利尔那个乔治乔斯林。”他说。
“好孩子。然后你就把这表给他,他会给你说个价钱。别管他出什么价——哪怕一百镑一千镑——你都要说不够高。你说这表是好东西,是瑞士货。你就说——我也不知道——就说你爸是做钟表的,你可懂行了。让他仔细看。走运的话,他会把表背拆开,这就能给你时间看看周围,你要找这两个人:一位上了点年纪的女士,头发已经是银白色的了,她会坐在一张摇椅里,说不定还抱着个婴儿。那就是萨克斯比大娘,是她一手把我带大的,她什么事都肯帮我的。你想办法到她身边去,把这封信交给她。你做了这事儿,我们就有救了。但是,你听好了,要是屋里有一个黑黑的,一脸坏相的男孩,你一定得离他远点儿,他是我们的对头。还有那个红头发女孩,她也一样。要是莫德小姐那条毒蛇也在,你可别让她看见你的脸。你明白了吗?你要是被她看见了——这比那男孩严重多了——我们就死定了。”
他又吞了一口口水。他把信放在床上,坐在那里一脸害怕地望着它。他自己在那儿练习。我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等待着时机。天色开始昏暗,然后黑了下来。天黑以后绅士就出来了,他走出易布斯大叔的店门,歪戴着帽子,脖子上系着红布。我看到他出门,为保险起见再等了半个钟头,然后我看着查尔斯。
“把外套穿上,”我说,“时间到。”
他白了脸。我把帽子和围巾递给他,把他的衣领竖了起来。
“你带了信吗?很好。勇敢点儿,可别耍花招。别忘了,我会在这儿看着你。”
他没说话,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过了街,站在易布斯大叔的店门口。他走过去的模样就像走向绞架。他把围巾再往上拉了拉,然后向周围望了一眼,他看着我在百叶窗后所站的位置,“别看了,蠢货!”我心里骂道。然后他又拉了一下围巾,举手敲门。我担心他会不会敲了门就跑,他看起来一副想跑的样子。但是,他还没跑,门就开了,是丹蒂开的门。他们对话,丹蒂让他留在那儿等,她进去找易布斯大叔,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先前后左右看了看街上,他像个傻瓜一样跟她一起看,好像想知道她在看什么,然后她点点头,让开了一步。他进去之后门就关上了。我想象着丹蒂的大白手插上了门闩。
然后我等。
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
会发生什么呢?也许,门会打开,萨克斯比大娘会冲出来,易布斯大叔跟在她后面;也许,她只是上楼到自己的房间——给我打一道光,一个信号——我不知道。但是,对面的房子很平静,最后,当门终于打开,查尔斯走了出来,他身后还是丹蒂。门再次关上了,查尔斯站在那儿发抖。我现在对他的发抖已经习惯了。我觉得从他的神色看来,这事办砸了。我看见他抬头望我的窗子,像是想跑。“你他妈别跑!”我说,我敲了一下窗玻璃。他可能听到了,因为他低下了头,过了街,走上了楼。他回到房间时,脸都涨红了,一脸的眼泪鼻涕。
“上帝做证,我不是故意的!”他哭着走进来说,“上帝做证,她发现我了,逼我这么做的!”
“逼你做什么了?”我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事啊,小废物?”
我抓着他摇啊摇,他用手蒙住脸。
“她把信抢过去看了!”他说。
“谁?”
“莫德小姐!莫德小姐!”
我惊恐地看着他。“她看见我了,”他说,“她认出我了。我都按你说的做了。我把表给了他,跟他说从后面打开,他觉得我的围巾有点儿怪,问我是不是牙痛,我说是。他拿了一把钳子给我看,说这玩意拔牙很好用,我觉得他在吓唬我。长得黑黑的那个男孩也在,他在烧纸。他叫我,他叫我小白鸽。红头发女孩没看我。但是那位女士,你妈妈,她在睡觉。我想到她身边去,但莫德小姐看到我手里的信了。然后她看着我,认出我了。她说,‘小子,你过来。你的手受伤了,’她抢在别人看见之前抓住了我,她刚才在桌上玩牌,她把信藏在桌子下面看了,她把我的手捏得好痛——”
他的说话声渐渐被哭声淹没了,就像盐被水淹没。
“别哭了!”我说,“你就一天不哭,行吗?你再哭,我发誓我要动手打人了。快告诉我,她做了什么?”
他吸了一口气,把手伸进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她什么也没做,”他说,“但她给了我这个。她从那张桌上拿起来的。她给我的时候,好像这是一个大秘密。然后那个高个男人把表的后盖盖上了,她就把我推开了。他给了我一镑,我收下了,然后红头发女孩就领我出来了。莫德小姐看着我走的,她的眼神好像着了火,但她一个字也没说。她就给了我这个。我想她肯定是给你的,但是,噢,小姐!你可以骂我傻瓜,但上帝做证,我真的不知道这都是为哪桩!”
他递给我。她把它折得很小,我花了些时间才把它完全打开,看清了这是什么。我拿着它,翻过来,又覆过去,像个傻瓜一样盯着它看。
“就这个?”我问。查尔斯点点头。
这是一张牌。这是她在布莱尔那副旧法国纸牌里的一张,是那张红桃二。牌已经变得油腻腻,而且满是折痕。但是,她鞋跟踩出来的那个印迹还在。就在其中的一个红桃上。
我拿着牌,想起和她坐在客厅里,翻着牌算命。她穿着她那条蓝色的裙子,她伸手蒙住了嘴。你让我害怕了!她说。
事后,她不知怎么在笑话我!
“她在耍我,”我说,声音不太稳了,“她叫你给我这个——你肯定再没有别的话了吗?没有个标记什么的?——她用这个来笑话我。不然还能是啥?”
“小姐,我不知道。她从桌上拿的。她拿得很快,她眼睛里有种——有种疯狂。”
“什么样的疯狂?”
“我说不出来。她看起来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没戴手套。她的头发烫了,看着有点儿怪。她身边放着一杯——我也不想说的——但我觉得是琴酒。”
“琴酒?”
我们俩对视着。
“我们该怎么办?”他问我。
我也不知道。
“我得想想,”我开始踱步,“我先得想想她会怎么做。她会告诉绅士——是吧?然后给他看我们的信。然后他就会立刻行动,出来找我们。他们没看见你回这里吧?但其他人有可能看到。我们不能大意。到现在为止,我们运气都算不错,现在运气快用完了。噢!要是我没拿那个女人的婚裙就好了!我就知道会带来厄运。运气就像潮水,有起有落,运气要变谁都挡不住。”
“别说了!”查尔斯叫道。他扭着自己的双手,“你把那位女士的婚裙寄回去不行吗?”
“这样是欺骗不了命运的。你能做的顶多是大胆面对,挑战命运。”
“挑战命运?”
我又走到窗边,看着对面的房子。
“萨克斯比大娘在家,”我说,“我亲自跟她说句话,是不是就解决问题了?我什么时候怕过约翰?我觉得丹蒂不会害我的,易布斯大叔也不会。听起来莫德也是喝酒喝昏了头。查尔斯,我真傻,还等了这么久。把刀给我,我们现在就过去。”
他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什么也没做。我自己拿起刀,拉着他的手腕,把他带出了房间,走下滑溜溜的楼梯。楼下有一男一女在吵架,他俩抬头看到我们后,就没声儿了。可能他们看到了我手里的刀,这东西我没法藏。街上的风卷着一团团沙尘和碎纸在飘,晚上还是很热。我头上没遮没挡,谁看见我都能认出我是苏珊程德,太晚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和查尔斯一起跑到易布斯大叔店门前,敲了门,我把他留在门口,自己往旁边一躲,背贴着墙。过了一分钟门开了,但是只开了一英寸。
“太晚了,”这是丹蒂的声音,“易布斯先生说——哦!又是你。又怎么了?改变主意了?”
门缝开得大了一点儿。查尔斯站在那儿,看着丹蒂,舔了舔嘴唇。然后,他扭头看了看我,她看到他这个动作,也探出头来看。然后她尖叫起来。
“萨克斯比大娘!”我大叫。我猛地一推门,丹蒂被我撞飞了。我拉着查尔斯的胳膊,把他拉进了铺子,“萨克斯比大娘!”我又大喊了一声,接着往里跑,撞开粗呢门帘,走廊里黑灯瞎火的,我踉跄了几步,查尔斯也跟着我踉跄。然后我到了里面那道门口,摔开门。屋里的热度、烟雾和光线扑面而来,我眯起了眼睛。我先看到的是易布斯大叔。他听到叫声,本来是来开门的,看见我,他停在了半路,举起了双手。他身后是约翰弗鲁姆,穿着他的狗皮大衣。约翰身后——一见着她,我就快像个小姑娘似的哭了——约翰身后就是萨克斯比大娘。在桌边,在萨克斯比大娘的大摇椅里坐着的,是莫德。
椅子下面是查理瓦格,屋里的响动让它叫了起来。它看到我,叫得更厉害了,还直摇尾巴。它跑到我面前,立起身子,把前爪伸给我。这一通吵闹让我心里真难受,易布斯大叔伸手抓住它的项圈,把它拉了回去。他拉得太猛,查理差点被勒死,我也退了一步,举起了手。所有人都望着我。就算他们刚才没看见我的刀,现在都看见了。萨克斯比大娘张开了嘴,她说:
“苏,我——苏。”
这时丹蒂跑到我身后,她刚从店门口跑回来。
“她在哪儿?”她高叫着,双手握着拳头。她把查尔斯推到一边,看见了我,跺脚说道,“你还真有脸回来,你个婊子!你把萨克斯比大娘的心都搞碎了!”
“离我远点。”我挥挥手里的刀,她目瞪口呆地望着我,然后退了一步。我真希望她没这么做,这事总觉得哪儿不对,我特别难受。她只是丹蒂而已啊。我的刀开始抖动。
“萨克斯比大娘,”我转身对着她说,“他们对您撒了谎。我从来没有——他们——就是他和她——把我关起来了!我用了这么长时间,从五月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才终于回到您身边。”
萨克斯比大娘的手按着胸口。她看上去那么惊讶,那么害怕,仿佛我用刀指着的人是她。她看看易布斯大叔,又看看莫德,然后她好像才回过神来。她小心地走了两三步,穿过厨房,伸出双手紧紧抱住了我。
“乖孩子。”她说。
她把我的头按在她胸前。有一件硬东西硌着了我的脸,那是莫德的钻石胸针。
“噢!”我感觉到那胸针,叫出了声。我挣开她的手,“她把您抢走了,她用珠宝,用珠宝和谎话把您抢走了!”
“乖孩子。”萨克斯比大娘又说。
但是我看着莫德。其他人一见我,不是退缩就是吓一跳,她却没动。她只是,和萨克斯比大娘一样,用手按着胸口。现在她打扮得像个波镇女孩了,她的脸在灯光之外,她的眼睛在阴影里——她看上去是那么俊秀,那么骄傲。但是,她的手在发抖。
“没错,”我看见了,说,“你是会发抖的。”
她吞了一口口水。“你不应该来这里,苏,”她说,“你应该远离这地方。”
“你倒是会说!”我高叫道。她的声音清晰甜美,我记起来了,那就是我在疯人院梦里听到的声音,“你倒是会说,你这个骗子,奸人,毒蛇!”
“婆娘打架!婆娘打架!”约翰在旁边拍手喊道。
“哎!哎!”易布斯大叔说。他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看着萨克斯比大娘。她的手还抱着我,但我看不到她的脸。我感觉到她手上的劲松了,她伸手拿过我手上的刀。“哎哟,可真是把快刀,是吧。”她说,紧张地笑了一声。她轻轻地把刀放在了桌上。我立刻俯身抓起来。
“别放在这儿,”我说,“在她能拿到的地方!哦,萨克斯比大娘,您不知道,她是个魔鬼!”
“苏,你听我说。”莫德说。
“乖孩子,”萨克斯比大娘压住莫德的声音,再一次说,“这事儿太蹊跷了。这事儿太——看看你的样子,像一个,哈哈哈,真的像一个——战士。”她抹了一下嘴,“这样吧,要不你先好好坐下?要是你看着她就来气,我们就让李小姐先上楼去?哎,还有约翰和丹蒂,要不我也叫他们——”她甩了一下头——“叫他们也到楼上去?”
“别让他们走!”见丹蒂动了一下,我大叫道,“她不准走,他们也不准走!”我挥着刀,“你,约翰弗鲁姆,别动。”我说,然后我对萨克斯比大娘和易布斯大叔说,“他们会去找绅士的!别相信他们!”
“她疯了。”约翰说。他从椅子里站起来,我用刀划了一下他的衣袖。
“我叫你别动!”我叫道。
他看着萨克斯比大娘,她看着易布斯大叔。
“坐下,小子。”易布斯大叔轻声说。约翰坐了下来。我对查尔斯点点头。
“查尔斯,你站在我后面,守着店门,别让他们跑出去。”
他已经摘了帽子,咬着帽上的带子。他走到门边。他的脸太白了,在阴影里看起来几乎在发光。
约翰看看他,笑了起来。
“你别碰他,”我立刻说,“他是我朋友,你从来就不是,他比你强多了。萨克斯比大娘,要不是有他,我肯定回不到这里。我也肯定逃不出——逃不出那座疯人院。”
她把手放在脸颊上。“他帮了你这一路,是吧?”她说,眼睛看着查尔斯。她微笑说,“那他真是个好孩子,我们一定得好好酬谢他,是吧,易布斯先生?”
易布斯大叔没说话。莫德在椅子上向前倾了倾身子。
“你必须离开,查尔斯。”她用清晰的,低低的声音说,“你必须离开这里。”她看着我。她的眼神有些奇怪,“你们俩都必须离开,趁绅士还没回来。”
我对她撇嘴。“绅士,”我说,“绅士,你学波镇人说话倒是很快。”
我看见血涌到她脸上。“我变了,”她小声说,“我不是以前那个我了。”
“你不是了。”我说。
她垂下眼帘。她看着自己的手。然后,好像才发觉自己的手裸露着,好像裸露的手可以互相遮盖,她尴尬地把一只手盖在另一只手上。她手上发出金属碰撞的轻响,原来她手腕上戴了两三个细细的银手镯,是我喜欢的那种镯子。她握住它们,不让它们再晃。然后她抬起头来,我们的眼光再次相接。我开口,用生硬、冷静的声气说:
“你当小姐还嫌不够,还得到波镇来跟我们抢东西才高兴?”
她没说话。
“怎么说?”我说。
她开始往外拉那些镯子。“你拿回去,”她说,“我才不想要!”
“你以为我想要?”
萨克斯比大娘上前一步,她的手飞快地伸到莫德手上。
“把它们留着!”她喊道。
她声音嘶哑。她看着我,然后有点不自然地笑了一下,“乖孩子,”她退了一步说,“在咱这儿,银器算什么?跟重新见到你的欢喜相比,银器算得了什么?”她的一只手放在脖子前,另一只手按在椅背上。她按得很重,椅脚在地板上剐擦,“丹蒂,”她说,“给我倒杯白兰地好吧?这些事儿来得太突然,我的心都散了。”
跟易布斯大叔一样,她也掏出手帕擦了擦脸。丹蒂把酒递给她,她喝了一小口然后坐下。
“来,坐我旁边,”她对我说,“你把那刀放下,行不?”见我犹豫,她说,“什么,你是怕李小姐?我和你易布斯大叔都在——还有你那朋友查尔斯——我们都帮你盯着呢。来,坐下。”
我又看了一眼莫德。我曾把她想成毒蛇,但是,在她端白兰地,斟白兰地时,灯光在她身上脸上移动,在灯下我看清了现在的她,她是那么消瘦,苍白,疲惫。刚才萨克斯比大娘大声一叫时,她呆住了,只是她的手还在颤抖。她向后一仰,把头靠在高高的椅背上,好像支撑不住头的重量。她的脸是湿的,有几缕头发粘在了脸上。她的眼睛比我记得的更黑了,并且闪烁着光。
我坐下来,把刀放在面前。萨克斯比大娘握住我的手。我说:
“我被他们陷害惨了,萨克斯比大娘。”
萨克斯比大娘慢慢地摇着头,“亲爱的,我开始明白了。”她说。
“天知道他们跟你说了些什么!但事实是,她一开始就跟他是一伙的。他们骗我,把我夹在他们中间,让我顶替她,然后把我关进了疯人院。那里头人人都以为我是她——”
约翰吹了一声口哨,“两面通吃,”他说,“想得很好,但是——哈哈!”他笑道,“就你这小白鸽!”
我早就知道他会这么说,现在他说什么已经无所谓了。萨克斯比大娘没有看我,她看着我们握在一起的手。她正用大拇指抚摩着我的拇指,我觉得这消息让她震惊。
“不是件好事。”她轻轻说。
“不止啊!”我高声说,“哦,远不止,远远不止!疯人院啊,萨克斯比大娘!那儿的护士差点打死我,饿死我!有一次我被他们打得,好惨——!他们还把我摔进——摔进水池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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