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着没我的日子……”CD中缓缓流出了陈奕迅这首《好久不见》,陆明轩双手插在口袋,背靠着大理石桌,视线聚焦于左侧的百叶窗。
虽然一尊一米高的金泰蓝瓷瓶中种植茂密的富贵竹挡住了,但他锐利的黑眸还是能够清楚地看清外头那一个坐在前台旁正埋头整理文件的人。
良久,陆明轩的眼眸才看向落地窗外的世界,他终于回来了。
长吁了口气,他不是个懂得温存的人,甚至不知道怎么去表达自己的想法。按照莫子枫的说法,他的智商也许高于常人,而情商简直要低到负数。
翻开钱包,陆明轩打量着一张已经被自己摸了许多次的照片。
他还记得那是高三毕业那年,所有高中同学要和老师一起拍照留念。
她扎着一个高高的马尾,白希的皮肤上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忽闪忽闪如朝露。
她的个子在班上算中等,所以站在了第一排,而他就站在最后一排。本来他想要站在她身后的一排,可是李梦洁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恁是拉着自己的手,成为班上唯一一个站在男生群中的红花。
这是他专门让人冲洗的照片,也是他唯一能够握住的东西。
也不知为什么,高一那年爸爸要让他去美国读,他努力拗住不去便转去了她所在的那一所中学。
而且就在第一次见着她时,他忽然心中有股难以克制的情愫,悄悄地不断地生长着。
当班主任指定他的座位就在她旁边时,他竭力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一如既往的没有微笑,但内心升腾的雀跃却无法遏制。
也许那就是所谓的青春年少,懵懂无知,却又令人流连难以忘记。
就在班主任说出顾小凡三个字后,他不动声色地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从此排名榜上,他的名字总是与她的名字在一起。
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觉着他是顶聪明也是最努力的,无人能及。可她却那样努力,甚至有时还超过自己。
不知什么时候,他习惯了听老师在每次月考后念出那三个字。
每次晚自习后,她总是留得很晚。他知道她家离学校有段距离,便下意识地比她复习的还晚,然后在她收拾完书桌后,慢慢走在她身后,隔个四五十米。
她是那样的勤奋好学,就连走路的时候都在听着英语磁带念着那些单词,以致她从来就没回头看过。
如果她能回头看一眼的话,或许她就能发现自己,可惜没有如果。
高中毕业后,他曾试图让人打听她要报考的学校,只是就在他已经投档后才得知她突然改了志愿。
就那样他们像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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