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珍身无分文,有人请吃饭,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两人骑马到了一个镇上吃饭,兰珍点了一大堆菜,大口大口吃着。高杰笑道:“小兄弟,没想到你如此能吃。”兰珍边吃边说:“能吃是福,你不会是心疼袋子里的银子吧!”高杰摇摇头:“我倒是不心疼银子,只是好奇,为何你如此能吃,却又如此瘦呢?”兰珍哈哈一笑:“这也是遗传的,我们家就没一个胖子。”高杰一脸兴趣:“你们家连此事也遗传。”兰珍被噎着了,喝了一口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高杰笑而不语。
吃完饭准备付钱的时候,高杰发现自己的钱袋子不见了,然后回忆了片刻,应该是傍晚时分在遇见兰珍之前,有一大帮灾民闹事,他去制止的时候,钱袋子被偷走了。兰珍在听说钱袋子丢了以后,嘴里的半边馒头都掉了下来:“不是吧!你钱袋子丢了,我的钱袋子也被抢了,现在怎么办。”高杰不慌不乱的说道:“别急,我身上还有一块玉佩,可做抵押。”
谁知,店家居然道:“对不住,本店只收银子,不收玉佩。”
兰珍不解:“这是什么道理。”
店家道:“没道理可言,反正对这些玉佩,我这粗人是不懂的欣赏,我只认得银子。”
“店家,你好好看看,这玉佩乃是上等玉,莫说押一顿饭钱,就是开十家你这般小店也是绰绰有余的。”兰珍试图说服店家,但是这店家太过古板,依旧摇头,并且道:“你们二位是想来吃白食的吧!若这玉像你说的这般值钱,你们身上会连一点银子都没有吗?别以为我这山野村夫不懂看玉,便想拿一块破石头来唬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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