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的周宁宇从来不掩饰自己对白斯年直白的讽刺和轻视,他对李行简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为什么要带这样一个废物在他身边。
在他看来,白斯年不懂音乐,不会弹奏任何一种乐器,就连他的性格,也懦弱的让人觉得恶心。
那时候白斯年原本就是这样一种性格,因此不管周宁宇怎么说他,他都只会沉默,反倒是李行简,爱屋及乌,渐渐也就对自己多出了一种连他自己都不大明白的鄙视。
白斯年厌恶周宁宇,虽然他反抗的方式略显消极,但直到现在,这样的一种感觉也不曾消失。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
说完这句,周宁宇已经丢掉自己的烟头转身。
未熄灭的烟头吐出飘渺的烟雾,又很快消失在这种略显荒凉的背景中。
白斯年想着刚刚周宁宇脸上的表情,百无聊赖,似乎什么事都不能引起他的兴趣。
对于周宁宇,白斯年其实对他不是很了解,他只知道他和创作出这首歌的那个乐队主唱一般身世坎坷,也同样厌世。
圈子里很多人都这样,虽然标榜自己视钱财名利为粪土,但骨子里,他们又渴望得到成功,即便用来衡量成功的标准是他们最为讨厌的东西。
前世周宁宇也这样,在李行简通过一个选秀活动获得一个在当红组合担任主唱的机会,他们整支乐队随即被抛弃时,他很快选择了自杀。
这同时也是后来令李行简无比痛苦的原因,因为他觉得是自己背叛了周宁宇和他所在的乐队。
可世界上很多这样的事,就如同外貌和才华都不相伯仲的李行简和周宁宇,周宁宇比李行简差的,仅仅是一点运气以及耐心。
跟在李行简的身边,白斯年已经厌倦这种方式的离别,但不管怎样,在能力范围之内,他还是会为周宁宇力所能及的做点事,不为其他,仅仅只是为了李行简。
白斯年脸上冷漠的神情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很快的,他就听见了从大门那里传来的喧哗声。
周围很多野生动物般潜伏在那里的地下摇滚乐队的成员,平时专心练习写曲,但大多数时候,他们还是会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喝酒。
此时b城已经聚集了很多这样的人,背井离乡,无依无靠,他们只能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派遣自己内心的寂寞。
晚上二十多个人在附近一家简陋的民宅吃饭,不过相比较吃饭,他们更热衷喝酒。
见面即是朋友,对于那些人热情的招呼方式,白斯年只是浅笑着应对。
“斯年,不是叫你不要喝这么多酒吗?为什么总是不听?”
抱怨完这句,李行简又将白斯年的那杯酒抢在手中。
“嘁!他是你老婆啊,还是你女朋友?要你这样关心?”
见那人赤红着双眼看向自己,李行简索性将身边白斯年的肩膀挽住,说:“就是我老婆!怎么?不服气?要不出去练一下?!”
李行简的话使得在场很多人发出夸张的起哄声,白斯年神色不变,但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他还是狠狠踩了李行简一脚。
看到李行简吃痛又不敢发声的模样,他脸上的笑容不由得更加明媚。
一顿饭吃到深夜才算结束,周宁宇叫了餐厅的老板过来,又叫大家将兜里的钱全部掏出来。
这是他们独有的结账方式,一群人默契的掏钱时,老板看了眼周宁宇,说:“你们不是已经结过账了?”
“谁?一个人结的?”
众人各式的叫声中,老板看了眼白斯年,说:“不就他结的?”
白斯年知道这些人兜里没什么钱,加上他今天原本要请李行简吃饭,因此顺道就把钱结了。
“有钱人?”
就在大家纷纷感谢白斯年时,坐在李行简对面的周宁宇似笑非笑的问了一句。
“不是,但我们斯年很厉害,可以写小说赚钱!”
想了想,李行简又一脸得意的补充,说:“他一个月的稿费比我们那里大人的工资还要多!”
“哦?这么厉害?”
看到周宁宇脸上的那种表情,白斯年很快瞪了他一眼。
也许他是想表达自己的不爽,可惜因为他喝过酒,效果减半,这么想了以后,周宁宇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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