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闭室的高度有4米,这个换气孔的位置在正中距顶棚20公分处,几乎接近顶棚。
吴影让林文章去搞来了一把,能弹射橡皮子弹的枪。对坐在距门两米,水泥墩椅上的“受害者”进行模拟试验。
试验的结果,从这个换气孔上的高度上,不管什么射击物,都不可能够着目标。
第二途径,是后部墙上的换气孔。
高度跟大小与前方的换气孔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8米长的禁闭室,目标坐在距门两米的水泥墩椅上,他的距离成了6米。
用不着再做模拟试验了,趴在换气孔上一看便知,坐在那边水泥墩椅上的目标,箭是完全能射到他的。问题是,如果凶手是从那儿发射的,这支箭就只能射中受害者的后脖颈。而现在,夺命箭射来的方向,是受害者的左前方。
箭是不会转弯的。
略一沉哦,吴影想到了“弹射曲取”的途径——把那支箭头尾颠倒了,从箭弩上射出,让其尾部撞击到对面墙上,通过反弹力,再射中目标的左前方喉咙......
理论上成立的事情,被实际否定了。全部有可能被弹射的墙上,并没有发现有被撞击、产生反弹力的凹印痕迹......
那就只有第三种途径,那支箭是从门外射入的。受害者中箭的时间是在下午3:25。但这个时间,据在门外负责看押警戒禁闭室的民j曲宏伟说,他没有开门,别人也没有开启过这扇门。
他的提供很容易被证实,禁闭室门外有个探头,调看探头的监控画面,这个时段,禁闭室的门根本就没有开启过。
吴影无力的坐在,现场人家为他准备的一把靠椅上了。他结结实实地,吃着了从未挨着的分量了!
案情简明直白,受害者的受害来自一支箭,因何原因被害且不说,谁是凶手尚属其次,首先得回答这个问题:夺命之箭,来自何方?
难道这是一起自杀案,那支箭早就藏在了被害人身上?
有没有这种可能?
被害人两只手如果是自由的,用他的左手拿起那支箭,插往自己的脖子有此可能;坐在水泥墩坐椅时戴着手铐的,钢铁之间的羁绊牵拉,决不可能去完成这个动作。
这样的想象被否决了,为了慎重吴影要求做一个模拟试验。
他在禁闭室的坐椅上坐了下来,模拟被害人方松当时的情况,戴着手铐,用一根铁链,在他的坐椅上伸出的一个铁环锁上,然后再在左手拿一根筷子,按照那支箭从被害者左前方s入的方向,拿筷子从左前方插入......
试验的结果,绝对不可能实现!
手铐中间穿了一根铁链,双手就被固定起来了,左手想要单独移向左前方,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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