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恙淡淡道,“还以为能轮回转世,三道天雷,如今看来那条巴蛇怕是躲不过了。”
重明望了望天,道,“命格星君的那个本子,也不知道怎么写的?好端端的一个美人蛇,怎么要爱上一个凡人?”
我闻言抽了抽嘴角,这个话真是怎么听怎么怪。顿了顿,我说,“若是那个书生在她旁边,或许能躲过去。”
重明嗤笑了一声,“真是一副蠢脑子!这天劫岂是能躲便能躲过去的,不应到身上是不会干休的。但你何时见过,天劫是打在凡人身上的?”
我默了默,道,“走,去看看。”
三人一行当即隐了身形,不过片刻的功夫便赶到了含黛的应劫之地。三道天雷已过,这会儿雨收云散。
四周被天雷击的一片焦黑,含黛嘴角一抹鲜血,正闭着眼奄奄一息的躺刘云的怀里。
我问重明,“是死了么?”
重明从云头上隔空瞧了瞧,道,“还没,还有一口气应该能告个别,不过元神也散了。”
闻言,我怅然叹了一声。修道之人都知道,元神一散,便是再无来生。
刘云苍白的面色一片平静,目不转睛的盯着怀里的人。含黛已渐渐醒转,莹莹水眸缓缓睁开。她在他怀里仰头看着这个苍白的书生,眼圈红了红,声音里有着缱绻的温柔,“…云哥哥,答应我…要好好活着。”
刘云面色苍白的点了点头,覆上她的脸,道,“…好,我答应你。”
语毕,怀中的人渐渐消散,化作一阵飞烟,了无踪迹。
刘云仿佛僵住了一般,手臂虚拢着,眼神一片苍茫的望着飞烟消散的方向。良久才动了动手臂,抖着双手伏在地上,身体剧烈的颤抖着,却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
凉风吹过,阳光洒下来淡金色的光芒,一切仿佛没有变。我站在云头上看了半晌,说,“这个书生怎么不哭呢?他爱的人死了,不是应该很痛苦吗?”
沉默了许久的无恙,瞥了我一眼,道,“有时候能够放声大哭未尝不是一种福气?可是痛到了深处便没有眼泪了。”
我默了默,“那么,他会好好活着吗?”
重明难得的正经回答我,“君子一诺,重若千金。我想,会的。”
我叹了一声,“这样,他会很痛苦,比死了还要痛苦吧!”虽然这巴蛇是个妖,看是看样子她眼光很好,选了一个情深意重的男人!不过纵然如此,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选择,不是吗?结局是好是坏,如鱼饮水,也唯有冷暖自知。
三日后,重明被萧南召回冢山。帝京这处已风平浪静,虽说偶尔也会发生些小偷小摸的事情,但显然与魔族并没有太大联系。不过就在刚才值日功曹传来消息,说是南方有个叫苍梧郡的县城发了大水,有些异常。苍梧郡,苍梧野。我想了想,真是不喜欢这个名字。不晓得为何这凡世的县城取了一处八荒的地名?
我在院子里端详了一会落败的锦葵花,拾掇了一番,决定独自一人上路。临走前,和小二哥来福道了声别,难得的我很喜欢他的碎嘴,这些日子给我讲了很多趣事。步出仙客来客栈时,已是落霞晚照,残阳唱晚。
无恙在一个时辰前被一只会说话的鸟儿给唤走了,不晓得去了哪里?我沿街溜达了一会儿,身边没有人做伴,也并没有觉得太过于寂寞。毕竟在我的记忆里,独自一人的时候好像太过于频繁了,以至于都习惯了。
路过一个首饰店时,我停住了脚步,其实我一向是不喜欢佩戴什么首饰。不然也不会这万把年里只一件青布袍子傍身,为着这件事,萧南和重明不知道数落了我多少次。说我,没有一点姑娘家该有的样子,阴沉沉的。
那一支碧色玉簪样式极为简单,但是通体莹润,在一众花团锦簇的首饰中入了我的眼睛。天水碧的颜色,青翠欲滴,晶莹剔透。我站在柜台前看了半晌,笑眯眯的老掌柜立时取出来道,“姑娘真是好眼色,这枚玉簪样式虽说是样式简单,难得的是它颜色青碧如水。我看姑娘一身青袍,气质古朴出尘,这枚碧色玉簪极衬姑娘气质。”
我闻言笑了笑,这古朴二字不知是何意思?不过本仙自然是出尘的。老掌柜见我笑了,笑眯眯又道,“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这玉簪佩戴是极为风雅的,而且价格便宜,只需要一百金铢即可。”
我想了想口袋里的银子,从脖子上摘下那一枚形如眼泪通体血红的玉,问,“掌柜的,麻烦你帮我看看,这个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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