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布完这个帖子,立马又在下面弄了一个置顶回复。
因为关注人数与章节数量挂钩的原因,一些朋友自己的主题贴吧关注人数过少,不方便发布,有需求的朋友可以来金璇吧发表你的大作,我们随时恭候欢迎。
若有需要可与本人或吧务联系。
做完了这一系列的操作,李默立马将刚刚更新的发布了出去。
这个贴吧里面,只有一部分是他的书友,还有一部分是进来凑热闹的,以及一些传说吧的网友,过来警告他的。
那些还不知道金璇吧里面有的人,或者以前就算知道,也不怎么关注的人,此刻都纷纷的点开了书籍的页面。
一大群人转移去了书吧,贴吧这边就安静了许多,活跃度也下降了不少。
这个过程中,李默跟史正非蓝作人一起去外面吃了饭,他请客。
该用钱的地方,他还是不会含糊的。
再次回到电脑桌前,李默发现,他刚刚发布的那个帖子已经火了起来。
下面已经有了几千条回复和评论。
有的说自己也想写,有的评论五章几分钟就看完了,让李默多更新一些。
还有一些,也不知看没,直接就开骂。说的类容和之前那个南山隐士说的差不多。
无非是些文笔幼稚,剧情庸俗,水平低下。
这个评论的热度很高,他的下面有很多的回复。
有的说他说的有道理,李默写的东西就是垃圾。
也有的说他自以为是,你那么厉害,怎么不去写一部出来?
“默哥,这小子是来故意挑事的啊!”史正非在一旁担忧的说道。
李默笑了笑,揉了揉手指,给他写了个回复。
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小白是个大山里的孩子。他的父母为了养家糊口,去了山外面的大城市打工。从小,小白的父母,爷奶,都给他说,你一定要好好的努力读书,将来才能离开农村,去大城市里生活。
小白很听话,打小念书就很努力,成绩也一直是名列前茅。
上小学的时候,小白有个叫小壮的好朋友,可是小壮不喜欢学习,家里条件也不好,小学念完就出去打工了。
到了上初中,小白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女同学,那个女同学叫小洁。可是小洁不喜欢小白,她说小白太死板了,是个书呆子,无趣的很,而她喜欢摇滚,喜欢那种激情澎湃,热血翻涌的感觉。
可是小白哪里懂什么摇滚,他只懂在地上打滚,哭着问小洁,‘我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咳咳,此处重点提示,未成年小朋友禁止谈恋爱。)
小洁走了,小白也去县城里上了高中,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什么是摇滚,什么是音乐。为了心里对小洁的执念,他拼命的去学摇滚,学吉他。
他的新朋友小史,几乎隔三差五的就劝说他要认真学习。可是小白全完全沉浸在了音乐的美好里。
三年过去,无心学习的小白,自然没有考上一所好的学校。
他只好去了一所职业学院学习烹饪。那个学校里的风气不行,小白光去混日子,谈恋爱去了。没有学到什么真本事。
三年毕业,他被学校介绍去了一家中餐馆。
结果他才发现,中餐馆的老板居然是他小学里最好的朋友小壮,而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小壮的老婆,居然就是他中学时喜欢的那个女同学小洁。
从那以后,小白就浑浑噩噩的过起了日子,三十岁的时候,才娶了一个带着娃的离异女人。
后来的小白,总是喜欢叹气,见人就喜欢说:
读书没用啊,花十几二十年读书,出了学校还要给以前的同学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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