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伙对他马克叔叔比对他还亲呢。
马克三年前离婚后一直一个人。
给齐煜爷俩接机时,黑色西装的瘦小少年站在马克面前,那脆弱的眼神和手足无措的样子,瞬间就击碎了马克柔弱的心肠,之后与齐煜父子同住,马克更是将齐霁当做亲儿子,宠溺的不行。
“齐霁,你对你马克叔叔比我还好啊。”
齐煜嘴里嚼着一根枯萎的野草咕哝了一句,双目仍然炯炯地盯着空地的动静。
“你天天在家宅着看老妈子留的那些东西,只有马克叔叔才陪我玩啊。”
齐霁听言眼神又黯淡了下来,半晌没吭声,之后好久才开口:“爸,我们去找叔叔吧。”
“好。”
齐煜应了一声,半蹲着在地上将箭搭上了弓。
这时候耳旁的风声里早就传来断断续续鹿鹿呦鸣,头顶焦黄色的云层显示着正主到正午还没出现。
齐煜有点急,而后面的小家伙却看着正午黄灿灿的云层,想起了故乡的锅巴。
齐霁记得老家柴火灶的锅巴,淋上鹿肉锅子里最后烂酥的炖肉和汤汁,味道是最好的。
可惜马克叔叔可能吃不到了。
那天傍晚狩猎归来,大家像往常涮锅子聊天,突然窗外不可直视的白光闪过,随后就传来强烈的震动和轰鸣。
出去一看,小镇里的人们已经乱成一团。
当时马克叔叔决定留在镇上帮助疏散,却让爸爸和自己先行一步,去镇外两父子从未听说过的枫糖山谷地堡躲避。
只是到现在两三个月过去了,马克仍未到来。
齐霁想到这里,不禁低下头去,拽紧了自家老头的衣角。
齐煜回头望了下齐霁,明白小家伙在想什么,只是现在没法安慰小家伙。
刚安慰似的摸了摸小家伙的头,齐煜就看见林间灌木一阵晃动,一只黑尾幼鹿钻了出来。
小东西看上去比齐霁高出一个头,顶着短短的杈角在丛中林间走走停停,试图找到一些残留的嫩茎。
过了一阵子好似发现了什么,幼鹿跑到齐霁投放饵食的地方,试探了下,放心的嚼了起来。
齐霁警示了有些激动的小家伙,向更前方的一处灌木丛缓缓移去。
鹿时而低头进食,时而昂首四顾警觉左右,直到它去寻找下一块美味的时候,终于背向了齐煜。
无需犹豫!
齐煜站起身来,向那鹿吹了声口哨。
鹿扭颈回头,五十磅的猎弓瞬间被齐煜近乎拉满!
鼻尖、指侧、鹿头!
三点一线!
腾的一声闷响,箭近乎一条直线转瞬即至,幼鹿应声而倒。
“老头,你太棒了!”
后面的齐霁双手举起,狂呼着跳起来学着他马克叔叔的样子扭起屁股,还来了段b-box。
齐煜自然也很开心,之前仅仅玩过几次箭,但仿佛有天分一般,这次的结果堪称完美。
只是箭羽松手离弦的那一刹那,在齐煜的右脸颧骨上留下了一道口子,还好不深。
齐煜掀起衣襟捂脸,拎着弓朝倒地的猎物跑去。
小家伙也跑近观察起鹿来,以前都是吃的鹿肉,今天第一次真正的看到鹿变成美食之前的样子。
五十磅弓在二三十米的距离内杀伤力巨大,箭杆深深没入鹿的左眼小半截,一击毙命。
“老头,我突然不想吃鹿肉锅子了。”
齐霁惋惜又恶心地退到一旁吐了起来,不再看那鹿。
每次马可带回来的猎物基本上都是齐煜在后院里一个人收拾,齐霁只负责吃,哪见过血肉淋漓骨肉横飞的场面?
“怎么了?不有趣了?”齐煜问道,却没有打趣的意思。
“嗯”齐霁低声回应。
齐煜没有解释太多,揉了揉小家伙的头,就处理起猎物。
这鹿齐煜只割取了四条腿,没有大量的盐和好天气,很难制备好的鹿皮,剖腹取脏可能会引来凶猛的食肉动物。
当下齐煜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处理好猎物,不便久留以防万一。
回到崖边放下身上的东西,齐煜发现齐霁看起来仍然一幅不开心的样子,心下一动。
“齐霁!”
“嗯?怎么了?”
小家伙似乎被惊醒了般,抬起头望着父亲。
齐煜皱着眉头苦着脸,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扯着血淋淋的上衣下摆和裤子,向儿子诉苦。
“你看,今天晚上的衣服难洗了。这样子咱们怎么出去找你马克叔叔。”
齐霁一想也是烦恼起来:“老头你好烦!这么多血怎么洗!”
齐煜走到儿子跟前,摸了摸儿子的头发:“不是说好了以后咱们一起洗衣服吗?”
小家伙立马开心傲娇了起来:“那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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