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张和宁摊了摊手,无可奈何地摇头笑了笑,那意思或是说,没办法,事实就是这样。
不过,这种惆怅和彷徨很快就在刘有才的大脑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一种信息已经急速地在飞快转动的大脑里形成,那就是,解脱!一种完全的解脱!
如果真如此言,还用再去费事!费事也不会有结果的事倒是最佳的出路。
第二天上班,三个人就回到了税务局稽查队,刘有才径直走进了队长的办公室,将青树供销社不分户建账,不向兴昌便民优惠商店开具客户名称一事做了详细汇报。
稽查队长是个老同志,办事比较认真而且小心,不敢擅自决定,立即上报给分管副局长任必长。
任必长听了后也觉得为难,因为这个举报案已经举报到了地区税务局,如果这样不了了之的话,又怕难以交账,于是向易局长又做了汇报。
易局长听后也不轻松,就这样向上级交代,确实有点说不过去,再说,他心里也明白刘有才的业务能力,这次将他调入稽查局其实也是意在让他接触一下实际税收业务,这也是老同学刘福喜的意思。从这一点上,心里还总觉得不踏实,到底能不能发现问题,这样简单就做了结论也太有点草率。于是第二天抽空又召集大家开了个简短的稽查会。
大家都觉得向地区税务局的检查报告和结论没法写,更别提如何向上级交代。
可是,从刘有才所说的实际情况上来看,确实也是无法检查,顿时,陷入两难境地。
有人和易局长的心思一样,觉得这件事有不确定性,建议把青树供销社所有进出货凭证调回税务局进行检查。最后被大家否定。
易局长认为,税务局调取账簿凭证检查,主要是考虑被查对象有转移、隐匿、改变账簿凭证的嫌疑,考虑对方稽查环境不良的情况以及不利于检查的其他情况下才会采取调账检查,现在既没有人想在凭证上做文章,又能提供宽松而又利于检查的环境,而且在他们那里检查还能随时得到知情人员的配合。
最后,为了兼顾国营企业的稽查力量,为了能确实给出一个让县局和地区局满意的答复,县局决定让刘有才一组转移阵地,回到稽查队,补充到对国有企业的税款查补中去,让检察室接手专门调查此案。考虑到检察室现在手头还有一宗案件未了,决定让检察院的秦安明主任继续办理案件结尾工作,抽出冯清水着手专门主办此案,又考虑到冯清水人手不够,决定从刘有才一组抽调个上次参加检查此案的年轻人继续配合调查,这样也便于冯清水避免再做重复的工作,消耗不必要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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